每月通訊

 

二零二六年五月

 

十架七言拯救之言

 

「百姓站在那裡觀看。官府也嗤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兵丁也戲弄他,上前拿醋送給他喝,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23:35-43)

 

主耶穌在十架上說的第二句話,是向一個與祂一同被釘的強盜說的。主應許他死後會與祂同在樂園裡。我們看見主在十字架上承受極大痛苦時,仍然關心人需要,祂實在是罪人偉大的救主。

 

在我們解釋這第二句話之前,先來了解一下當時的環境與情況。

 

我們知道,耶穌被釘十字架時,左右各有一個犯人,相信他們都是犯了重罪,否則不會被判死刑。同釘的兩個犯人當中,一個後來悔改了,另一個則沒有。我們先來看那個沒有悔改的犯人。

 

沒有悔改的那個犯人做了什麼呢?他譏諷耶穌,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他這樣譏諷耶穌,顯出的他的可惡。他這樣的行為也值得我們深思。

 

第一,他是盲目跟風的。他可能根本不知道旁邊那位是誰,只是聽見別人說,就跟著說。那些官府的人也譏笑耶穌說:「他若是基督,可以救自己吧!」那些兵丁釘耶穌十字架,拿醋給他喝,也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他們對耶穌都心懷惡意。官府的人希望耶穌死,毫無同情心。但這個犯人與耶穌無冤無仇,不過是一同被釘,為何他要這樣做?我們信耶穌有我們的原因,有人不信耶穌也有他們的原因,有人憎恨耶穌也有他們的原因。但你的原因是否正確呢?有些人反對祂、憎恨祂、不信祂,沒有特別原因,純粹是跟風。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就隨夥譏諷。這種譏諷,絕非無關緊要的小事,而是在耶穌的傷口上撒鹽。

 

第二,他毫無憐憫的心。他自己都快死了,耶穌也快死了,俗語也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臨死前說點好話不行嗎?說些憐憫或安慰的話不可以嗎?為何偏偏選擇譏諷一位與他一同受苦的人?主耶穌基督從來沒有得罪過他。為何到了生命盡頭時也要傷害人?臨死還要說侮辱人的話,多麼可怕!

 

這件事讓我們看到人的罪性有根深柢固。正如雅各書所說:「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滿了死人的毒氣。」言語上的罪可以是非常嚴重的,這裡就是一個例子。你想,在你旁邊的是一位道成肉身的神,你縱然不認識祂,但你快死了,大家都在受苦,為什麼一開口就要譏笑人?不出聲不行嗎?你已經是注定要死的人,仍要把自己僅有的一點點快感建立在耶穌基督的傷口上,心裡會覺得舒服一點嗎?人的舌頭是多麼的敗壞!

 

這個犯人的心及他的口,顯出人性的醜惡。不過,我們不應該只用「可惡」的角度去看他。如果你只覺得他可惡及該死,那你也沒有主的心腸。你應該覺得他很可憐,而不僅僅是可惡。當然,他極其可惡,但有主心腸的人也會憐憫他。他多麼可憐!他被釘十字架已經非常痛苦、非常悲慘了,他犯罪,應當滅亡。可是在他身邊就有一位主耶穌,這是他唯一得救的機會。一個罪人臨死之前還沒有永生,誰知耶穌就在他身邊——這樣的機會千載難逢啊!

 

有些未信主的人,在患病臨近死亡的時候,身邊沒有基督徒就死去了。作為基督徒,有時我們也會去醫院探訪及佈道。有一位姐妹,知道她爸爸快要離世了,叫我去跟他傳福音。儘管他已經無法出聲,也沒什麼反應,我也必須前去,因這可能是他最後聽福音信主的機會。可是那時,在這個強盜旁邊的不是一個普通的基督徒,而是主耶穌啊!他可以直接求祂赦免及拯救。但他沒有求,還花最後的一口氣譏笑耶穌,因為他不信。他真是非常可憐。

 

我們不主張人臨死前才信主。有些人想:「信耶穌是好,但我等到臨死才信。」臨死才信的案例並不多。就算臨死時主耶穌在旁邊,說一句差不多就能得救——「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他也不會這樣做,因為他的心已經硬了。所以,不要以為等到臨死前幾秒鐘才信,這樣就可以今生享受罪惡之樂,死後又可以上天堂。這個想法是不對的,沒有這麼便宜的事。如果你今天有機會聽福音,雖然耶穌不會親自向你顯現,但聖經及福音就在我們身邊,你也可以隨時禱告。不要等到最後才信,因為很可能你也會像這個犯人一樣,信不了。很明顯他沒有信到。

 

所以這個犯人其實非常可憐。為什麼特別可憐?因為他有最好的機會。他滅亡,不只是因為他之前犯了什麼罪——那些罪當然也是原因——而是因為他錯過了這個寶貴的機會。只要他能謙卑地問一聲、求一聲,所有的罪都要被赦免,因為耶穌釘十字架就是要赦免我們的罪。他卻沒有這樣做,就這樣滅亡了。這樣一個難得及最後的機會,他就這樣錯過了。所以這個人極其可憐。我們不要糟蹋接受福音的機會,不要說「下次吧」,不要糟蹋神安排的每一個機會。

 

再看另一個犯人,就是那個悔改的。我們需要看一點背景。馬太福音 27 44 節有一處很有意思的記載。和合本可能看不出特別之處,那裡說:「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地譏誚他。」但如果你看英文聖經,會發現這個「強盜」是個複數,意思是說他起初也是一樣譏誚耶穌,後來卻改變了。所以,起初兩個犯人都是譏誚耶穌的,但其中一個後來轉變了。我們感謝神,有時神讓我們看到這種轉變。

 

他什麼時候改變的呢?耶穌釘十字架大約六個小時,我們不清楚確切時間,但很可能是耶穌說了第一句話之後,他就有轉變。耶穌說的第一句話是什麼?「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這個犯人肯定聽到了這句話,就改變了。這個推測很合理。他之前譏誚耶穌,是聽了耶穌的赦免之言後才改變過來。

 

 

這句赦免之言非常重要。赦免在基督教是一個很寶貴的道理。不單是耶穌基督赦免我們的罪,神也照樣吩咐我們:「我怎樣赦免你們,你們也要怎樣赦免人。」這是一個很強烈的吩咐。赦免(或原諒)是令人信主的一個很大的工具或武器。你願意原諒人,耶穌甚至願意原諒殺祂的人。如果沒有赦免,我們就沒有救恩;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無法維持。我很早就讀過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的書,他講得很實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尤其是夫妻關係,一定要有赦免。為什麼?因為每個人都有罪,互相得罪。如果你不肯赦免,沒有學會這個功課,沒有任何關係能夠維持下去。所以原諒、赦免非常重要,甚至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教導之一。

 

當然,我們的原諒與神的原諒不同。神的原諒是真正赦免你的罪,當我認罪信主,神就赦免我一切的罪,給我永生。我們彼此間的赦免沒有這個功能——你得罪我,我原諒你,並不能洗去你的罪,那是耶穌才做的。但我們的赦免是什麼意思呢?就是願意不恨他,願意接納他。這個赦免雖然不能除罪,卻很有用,能令對方悔改。這是神的安排。

 

舉個例子:最近在美國有一個人叫查理柯克(Charlie Kirk),被人槍殺了。我不是要講他,但他的太太說:「我願意原諒那個殺我丈夫的兇手。」老實說,這件事大眾都覺得很難接受:一個基督徒在公開演講時被槍殺。這實在是一件很震撼及傷痛的事,但神卻容許這事發生。在這麼黑暗的事上,他太太做了一件最好的事,讓人都覺得基督徒和基督教的神有很大的榮耀——她竟然願意原諒殺她丈夫的人。這是極端的例子。我們不會經歷有人殺你家人這種事,但普通互相得罪的事經常有,我們卻不肯原諒人。我相信這位太太是靠主才能說出這話的。也許因為這樣,那個兇手將來會歸向主。

 

這類見證在基督教裡有很多。以前有五個年輕的美國宣教士去到厄瓜多爾,向奧卡土人傳福音。他們全部被殺了。但他們的遺孀及家人說:「我們原諒他們。」他們還要去那個地方,不是為報仇,而是向他們傳福音。」那個酋長非常吃驚:「我們殺了你們丈夫,你們還原諒我們?還要來向我們傳福音?」結果整個部落都信了耶穌。這些都是有根有據的事。赦免雖然不能代替認罪悔改,但我們的饒恕能夠感動人信主。

 

那個悔改的犯人聽到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就有一個很大的轉變。我們再看看這個犯人還有什麼表現。

 

第一,他有認罪。他責備另一個犯人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這裡他承認耶穌是神。他說:「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他承認自己受罰是應該的。這個認罪很重要。聖經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第二,他有悔改。悔改原文的意思是「回轉」,心思上的回轉。他原本譏誚耶穌,不是一直相信的;如果一直相信,也不會犯罪被釘十字架了。但他有一個轉變,心思上轉變了,不再譏誚,反而為耶穌說話,求耶穌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他相信耶穌是王,是基督。他的認知在很短的時間內就發生了,神的工作有時可以是這樣快的。

 

第三,他有信心。他的信心也很實在。他說「你得國降臨的時候」,表示他相信主會復活、會再來。如果大家都是將死的死囚,互相安慰一下就算了;但他不是安慰,而是發出一個很有信心及盼望的宣告。他相信主會再回來,會復活。這個信心很多人都沒有。正如腓立比書 3:20-21 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這個犯人知道耶穌基督真的會降臨作王,他的信心比很多基督徒更好。

 

第四,他有呼求。他求耶穌「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這正是聖經的應許。羅馬書 10:13 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他真心求告主名,耶穌就給他得救的應許。

 

總括來說,這個犯人本身不好,犯了很大的罪,但最後他願意認罪、悔改、相信,並求告耶穌,所以他就得到了救恩。這一切都是神的安排:他被釘十字架,剛好釘在耶穌基督旁邊。如果旁邊不是耶穌基督,他就像一般罪犯滅亡了。所有事情都有神的安排。兩個犯人都犯了重罪而被釘十字架,本是一件不好的事。但神使其中一個得救,顯出了神的憐憫,也告訴罪人不要絕望,因人臨死前也能得到救恩,只要他們願意悔改相信。

 

所有的事都是神安排的,包括一些不好的事。神不是安排你住在溫室裡生活及工作。但神可以將不好的事變成好的、有恩典的、榮耀的事。就像那位柯克太太,丈夫被殺後,她仍能原諒,將榮耀歸給神。

 

現在我們來看耶穌的話。第 43 節:「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實在」原文是「阿們」,意思是真實的、必定成就的。約翰福音 5:24:「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6:47:「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耶穌基督用「實在」來形容神的應許:神的應許無論多少,在基督都是「實在」的。不是「應該」得救,而是「實在」得救。耶穌不會說謊,這個「實在」就是應許必定成就。所以我們不應該懷疑神的應許。

 

然後耶穌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這個「今日」很有意思。神的恩典不只是將來的,也是即時的。詩篇 46:1:「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你這一刻有需要,神就即時加力。帖撒羅尼迦後書 3:16:「願賜平安的主隨時隨事親自給你們平安。」希伯來書 4:16:「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英文是 "very present help"。所以耶穌說「今日」,意思就是:今日你死,今日你就和我在樂園裡。

 

「樂園」就是天家。啟示錄 21:4:「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那是一個沒有眼淚、沒有死亡、沒有悲哀、沒有哭號、沒有疼痛的地方。一個本該滅亡下地獄的犯人,因著信心,耶穌基督應許他「今日」就在樂園裡。這是多麼大的改變!主耶穌的恩典多麼寶貴,隨時幫助。他斷氣之前,耶穌就說了這話。

 

樂園(Paradise)是個美好的地方。如果你覺得這個世界充滿苦難,請不要絕望或憂愁,我們是有主。主對我們說:「你們一離世,即時就與我在樂園裡了。」如果你覺得這個世界很美好,我的心也不會被它吸引,因為主的樂園更完美、更喜樂。基督徒無論怎樣看這個世界,都不會失去盼望或被它吸引。這個罪人配得嗎?他不配,我們也都不配。我們的罪不比他少,可能比他更深。他得到神的恩典,不是因為他配,而是因為恩典的主如此有憐憫。除非你硬著心不要,像另一個犯人,給他機會也不要,那就沒有了。

 

我們要反省自己:你清楚信主了嗎?如果你今日離開世界,你肯定能上天堂嗎?耶穌不是說信祂的人「應該」或「多數」能上天堂。祂是說:「我實在的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樂園裡了。」何等寶貴的一句話! 我們信主的人都有得救的確據!

 

當我清楚得著確據,天堂有我住處

我就消除一切恐懼,擦乾一切眼淚

 

注意,主給那將死強盜不是一般的安慰。主不單應許他當天可以到樂園,祂更加說「同我」在樂園裡。耶穌不是吩咐天使帶他去樂園,而是主親自與他同去。天堂之寶貴,不是天上有黃金街碧玉城,而是有神的同在:

 

自從基督赦我罪惡,在地如天,無限歡樂;

世上雖有困苦憂傷,認識耶穌就是天堂。

哈利路亞,真是天堂!因我眾罪都得釋放!

陸地、洋海,不論何方,耶穌同在就是天堂!

 

最後,我想再勸勉弟兄姊妹,竭力學習赦免的功課。憐憫及恩慈的話語往往能感動聽見的人悔改。那些傷害你的人,若你願意赦免他們,他們可能就會被感動:「你們基督徒為什麼能這樣赦免人?」其實不是我們本身能,是主先赦免我,主的愛先感動我,我們才有能力去原諒得罪我們的人。求神幫助我們有主這樣赦免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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