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架七言一赦免之言

 

「父啊,赦免他們!因爲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屬靈的教導:耶穌在受迫害時仍爲仇敵代求,彰顯無條件的赦免與愛。信徒也效法基督的饒恕,愛仇敵,活出恩典的生命(參太5:44

 

赦免是神的特權,因為人是神造的。我們要向造物主負責及交賬。人犯了罪,不單得罪人,也是得罪神,虧缺了神的榮耀。只有神能絕對、完全、永久的赦免。人與人之間的赦免只是不再追究,願意用愛心包容而己,不是指他犯過的罪在神面前一筆勾銷。

 

赦免是神一個很偉大及重要的屬性。若只有公義沒有赦免,我們沒有一個能得救,因為世人都犯了罪。神當然是愛,但我們要經歷神的慈愛,神必須先赦免我們的罪,因為神是聖潔公義,萬不以有罪為無罪,必追討人的罪,除非那人得到神的赦罪。若沒有赦免,就沒有救恩,我們就沒有永生,也不可能成為神的兒女。

 

赦免是要付代價。神不是說了算。在舊約裡我們也清楚看到,以色列犯了罪,是要獻贖罪祭,贖衍祭,要獻牛羊。到了新約,我們清楚知道,神要赦免人的罪,祂兒子耶穌要釘十字架,為我們流血,成為代罪羔羊,親自成為贖罪祭。

 

這個代價是如何的大!你犯罪得罪了神,本該受神公義的審判,是你要付出代價,但現在是神叫祂兒子耶穌替你付出代價,替你死,這就是神的赦免!其他宗教有沒有這個道理?

 

赦免也是一個榮耀:「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19:11)

 

現在我們細心思想主說的話。

 

1.     主第一個反應是赦免。若果是你被冤枉及突然受被人傷害,你第一個反應會如何?不是有反擊的衝動嗎?但主很自然地就說赦免。主的反應顯明祂的確是完美的人,是神的兒子。

 

2.     主不是自己說赦免,仍是求父赦免。主當然有赦罪的權柄,祂自己曾經說人子有赦罪的權柄(9:6),祂也願意赦免(不然祂就不會讓人釘祂十字架),但父神看見自己兒子被人這樣傷害,父是否願意赦免?若有人傷害你,若你是寬宏大量,你原諒那人不與他計較,這還比較容易。若傷害的是你兒女,你還會那麼輕鬆饒恕他嗎?但父神真的應允了祂兒子的禱告!

 

3.     「他們」是誰?狹意來說,「他們」主要是指那些計劃及有份參與殺害祂的人,包括彼拉多、官兵、公會、祭司長、祭司、文士、以利賽人以及所有在場有份有口舌嘲笑及攻擊祂的人。廣義來說,也是指一切犯罪及不信祂的人。若不是我們犯罪,主耶穌需要替我們受害嗎?

 

4.     主替他們求情的原因,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他們殺害一個沒有罪,一直在他們中間行善的人,他們都不曉得?他們不曉得主真正的身份,但主已經給他們足夠的證據了。

 

本不值得原諒,但主仍替他們找理由父神赦免他們。主的心與普通人的心是何等不同。我們都專注別人的錯誤及缺點,並且放大,但主卻在人的軟弱中看到一絲他能施恩的理由。

 

我們的良心都告訴我們,犯罪是不好的,人不應該犯罪,但我們都一直犯罪,我們不知道死後有審判,我們不知道主耶穌將來要審判一切的活人死人,我們不知道罪的刑罰有多嚴重,不知道地獄有多痛苦有多可怕。現在主也替你求情,你願意接受神的赦免嗎?

 

生活應用:我們要像神一樣,這樣樂意饒恕人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6:12)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6:14-15)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弗4:32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3:13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18:21-35)

 

哪欠一千萬兩銀子的人是誰?我們。

 

無條件赦免那人所有的債是誰?神。

 

連十兩也不肯饒恕人是誰?不明白自己罪債有多大、神的赦免有多寬宏,就是那些還沒有神生命的人。

 

若你不肯原諒人(還要從心裡),神也是這樣待你!

 

犯罪的人需要認錯及悔改,被人得罪的需要有一個願意原諒的心。縱使有人未悔改,他們的罪神最終會處理,我們不需介意。我們的責任是用愛心包容及接納,為他們禱告,求神叫他們知罪及悔改。

 

其實,饒恕一直信徒傳福音一種很有效的武器。不信的人很稀奇基督徒能真誠原諒傷害他們這麼深的人。他們很佩服我們的信仰及我們所信的神。被原諒的人他們的良心往往會被這怎無條件的愛所打動。

 

「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彼前3:14-16)

 

彭柯麗(Corrie ten Boom)是一位荷蘭基督徒,在二戰期間與家人一同庇護猶太人,最終被納粹逮捕並送入集中營。在那裡,她的父親與姊姊相繼去世,留下她一人倖存。戰後,她面對極大的挑戰——如何饒恕那些迫害她與家人的人。

 

有一次,她在德國舉辦佈道會後,一位男子走向她,伸出手說:「謝謝妳的信息,神真的赦免了我。」她一眼認出他是當年集中營中最殘暴的獄警之一——正是他害死了她的姊姊。

她當下全身僵硬,心中湧起極大的憤怒與痛苦。她坦承自己無法靠自己的力量饒恕這個人,於是她在心中向神呼求:「主啊,我做不到,但求祢幫助我。」

 

她選擇順服神的命令,伸出手與那人握手。就在那一刻,她感受到一股從神而來的愛與力量湧入心中,讓她真正地饒恕了那位獄警。她後來說:

 

「饒恕不是情緒的決定,而是意志的選擇。當我們願意順服,神會賜下能力。」

 

饒恕的意義:

 

1.         不是否認傷害:她從未忘記集中營的痛苦,但她選擇不讓仇恨繼續掌控她的生命。

2.         不是靠自己:她明白人無法靠自己饒恕如此深的傷害,唯有靠神的愛。

3.         是自由的開始:她說,當她饒恕時,她自己也得著了釋放與醫治。

 

未信主的人,懇請你接受主神的赦免,神樂意赦免人的心在聖經的啟示裡是非常清楚的。祂甚至為你付出生命的代價,替你受死。但你也有責任去接受,你需要悔改相信,接受主耶穌作你的救主及生命的主,你的罪就能赦免了: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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