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主觀

 

「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4:4-5)

 

保羅勸勉哥林多信徒不可論斷人。他指出有些事情是隱藏的,如人裡面的意念,我們無法完全地知道。只有神知道一切的隱情,所以只有祂有能力準確公正地審判人。遺憾的是,我們大部分人都覺得自己的想法及判斷一定是對的,所以就常常隨便地論斷人,也不大理會別人的解釋,這就是主觀。約伯的三位朋友,自以為是地論斷約伯,雖他們的話也有其道理,但都不是約伯受苦的真正原因,所以他們不但幫不到約伯,反而是在他傷口上撒鹽,也不知不覺地妄論了神及祂的僕人。最終神向他們發怒,並為約伯平反:「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42:7)。約伯的三位朋友不是沒有經歷,也不是沒有愛心,而是太主觀。

 

請注意,保羅不是說自己沒有錯,他是說「不覺得」(not aware of)自己有錯。若他說「我沒有錯」,這可能會顯得過於自信,也未必是事實。所以他就退一步說「不覺得自己有錯」。這是一種謙卑不主觀的態度。不但如此,他再加上一句「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這就證明他是何等的認識自己。這是甚麼意思呢?意思就是他縱使覺得自己沒有錯,但這個「覺得」也不能絕對作準。我們覺得自己對未必是真正的對,因為人總會有偏見及自以為是,所以我們也不能憑自己的判斷稱義。只有神最清楚明白事實的真相,我們常常都不夠客觀及準確,所以我們應該讓神去判斷人,不是我們隨便判斷人。

 

神的工人對偏差的道理,的確有責任竭力爭辯,不能妥協。聖經中的真理並不是出於人主觀的意見,而是出於神特殊的啟示。正統教會這麼多年來也歸納出在一套最正確的解經法,稱為「文法-歷史解經法」(Grammatical-historical exegesis),以至不同教會在最重要的教義都是非常一致。基要派及保守福音派對神的屬性、基督神人二性、三位一體、因信稱義,聖經無誤等都有大致相同的立場。高舉聖經的教會及信徒實在有責任為這些一致的信仰立場持守及奮戰:「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1:3)

 

看到有些信徒不斷地對正統的基要教義提出質疑。他們企圖用似是而非的詭辯術批判已被公認多時的信條。三位一體不是那個三位一體,基督神人二性不是那個神人二性,因信稱義不是那個因信稱義,福音不是那個福音。只有他們解釋的那個才是正確的。當然,純正教會公認的立場並不一定完全沒有錯漏,也不是絕對不可以修正。然而,那些少數人到今天才提出來的獨特新見解,如何能客觀被證明是出於神?真是自己說了算?他們是先知嗎?他們是使徒嗎?神在今天直接給他啟示叫他糾正純正教會多年來的信仰共識?事實是,就是當時的使徒,神也賜下客觀憑據來證明他們使徒的身份:「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林後12:12),他們呢?他們有甚麼有力的憑據,證明他們的主張真的是從神而來?

 

然而,保羅在林前4章所提到他們所論斷的事,並不是聖經的教義,而是有關日常生活及作工的事。對於聖經的真理,我們當然要忠心持守,不能妥協。但或對於一些處事及作工的做法,我們能否謙卑一點,細心反思自己的意見是否真的完美無瑕,必須採納,別人的意見則是一無是處,不能容忍。主觀的人不是沒有熱心或恩賜事奉神,而是不願聆聽及接納別人的意見,以致無法與肢體配搭及同工,對建造神的家帶來不少的困難。

 

我們感謝神,祂給我們的這本聖經不只有「神聖」一面,它也有「人性」的一面。聖經的確記載了神絕對的真理及明確的命令,這部分我們要完全地遵行。但聖經也會記載過一些人的決定及做法,似乎是沒有絕對的標準,神也沒有給予任何評價,但卻值得我們深思細想。最明顯一例是保羅與巴拿巴分開之事。

 

「住了些日子,弟兄們打發他們平平安安地回到差遣他們的人那裡去。但保羅和巴拿巴仍住在安提阿,和許多別人一同教訓人,傳主的道。過了些日子,保羅對巴拿巴說:我們可以回到從前宣傳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們景況如何。巴拿巴有意要帶稱呼馬可的約翰同去;但保羅因為馬可從前在旁非利亞離開他們,不和他們同去做工,就以為不可帶他去。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巴拿巴帶著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們把他交於主的恩中。」(15:33-40)

 

到底是保羅對還是巴拿巴對?這個問題歷世歷代不知討論過多少次,其實都沒有真正的答案,因為聖經根本沒有清楚說明。

 

支持保羅不帶馬可的理由如下:

1.     馬可曾經離開過他們,所以覺得當時的他不適合承擔那個事奉。

2.     馬可可能靈命仍未成熟,需要時間成長及訓練,不宜操之過急。

3.     保羅是使徒,有使徒權柄。巴拿巴不是使徒,應該學習尊重及順服使徒的權柄。

4.     保羅從神所得的智慧及啟示甚多,理應較明白神的旨意。

 

支持巴拿巴帶馬可的理由如下:

1.     巴拿巴是勸慰子,他用愛心接納跌到的弟兄是很自然的事。

2.     巴拿巴以前也曾接納剛悔改的保羅,他現在也同樣接納馬可,此乃一視同仁的做法。

3.     教會需要更多像巴拿巴那樣的工人,熱心扶助軟弱跌到的肢體,使他們能再站起來被神使用。

4.     馬可後來真的從新起來,成為保羅日後忠心的同工(提後4:11),也成為神大用的僕人,寫了馬可福音。巴拿巴實在也有功勞。

 

若大家不存任何偏見,都會明白保羅及巴拿巴各有自己的道理。一般人確實很難判斷保羅的決定對,還是巴拿巴的決定對。若你是較公義及嚴厲的人,你可能會支持保羅,因為事奉神不是兒嬉及隨便的事,心志未準備好的人怎能應付猛烈的屬靈爭戰?學習事奉不應該也要按部就班嗎?若你是較仁慈及寬容的人,可能你會支持巴拿巴,因為作長輩的應當給軟弱跌倒的肢體多點包容,繼續給予他們學習作工的機會。

 

可能因為雙方都有極合理的原因,聖經沒有交待誰對誰錯。我們也知道神同樣賜福給他們的事奉。巴拿巴固然挽回及成就了馬可,另一方面保羅也提攜了西拉。神有絕對主權使「萬事都互相効力」來成就祂的美意。然而,聖經中其中一件最令人心碎的事是:「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聖經也沒有記載他們之後再有一同事奉的機會。

 

我想,若保羅或巴拿巴任何一方願意退一步接納對方的意見,不堅持己見,事情會有更好的發展?起碼,整件事會不會有更美好的見證?當然,我們不是說工人不能分開作工。若神呼召祂的工人分散作工,這是神的主權,這是工作需要。但保羅和巴拿巴分開既不是神的吩咐,也不是工作的需要,只是大家想帶的人不同而己!遺憾地,他們最終也不願意放下自己的意思,以致兩人起了極大的爭論,最後分裂收場。這是神願意見到的嗎?

 

認識一些肢體,他們不是沒有事奉心志及能力,而是不能謙卑自己,沒有盡力與肢體配搭建造教會的心。有事奉經驗的人都知道,個人事奉是較容易及自在的。你可按自己的喜好的時間及方式去做,不需要彼此遷就,也不會有任何肢體磨擦。我決定這樣做就這樣做,我決定那樣做就那樣做。何時開始我決定,何時停工也是我決定,不需要與別人商量,完全由自己作主。難怪這樣多信徒選擇不去教會,或只留在教會中作一個旁觀者,不願加入任何事奉崗位。這些人固然有許多不同的理由支持他們的做法,但我認為其中一個最大的原因就是:太主觀。

 

我們都知道,主觀的人非常難與別人同心配搭。不是他們的意見不好,而是他們意見「太好」,好到一個地步容不下其他「次好」的意見,也不願與持其他意見的人合作。一旦他們的意見不被接納就受傷,就退出。他們就像使徒行傳15章裡的保羅及巴拿巴,堅持自己的觀點是對是最好的,卻一點也不肯退讓,甚至不惜與親愛的同工爭論,彼此決裂。這是神喜悅的決定嗎?這是神吩咐祂兒女建立神家的方法嗎?聖經不是教導「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4:2-3)嗎?

 

倪柝聲在《主工人的性格》一書裡,談到「主觀」時說:

 

一個人如果沒有學習作一個不主觀的人,而是自己在那裡有自己的意見,有自己的道路,有自己的意思,有自己的道理,這樣的人,神的工作一擺在他手裡,教會馬上分裂。教會的分門別類,都建造在人的主觀上。許多人只能作個人的工作,不能作教會的工作。許多人只能知道個人的事奉,不能知道甚麽叫作身體的事奉。許多人從來沒有遇見過權柄,所以他也從來不能作權柄。許多人自從他作工起,到今天爲止,從來沒有服在另一個人的權柄底下過,自然而然,他不能被神設立作權柄來帶領人。

 

主觀帶出來的問題確實是可大可小的。聖經有沒有教導我們對付這個問題呢?有:「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其實人主觀的源頭就是驕傲。若我們能謙卑下來,承認自己只是卑微的僕人,不會比別人更好或更有智慧,再想想保羅的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這是否能幫助我們更容易接納別人的意見、更能彼此同心的配搭事奉,更能顯出教會合一的見證?我們願意學習謙卑嗎?

 

親愛的弟兄姊妹,現在已末世中的末世了,主再來的日子已經日近,亦即是我們事奉主的時間也無多了。「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9:4)。神的永遠心意,就要在地上建立祂的教會,並藉著教會彰顯祂的榮耀:「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3:9-11)。教會是「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祕」,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教會在以往,現在,將來在神眼中都有獨特的位置,這是聖經清楚寫明的,不像有些人自作聰明地宣稱神在現今世代已經放棄了教會,只要求信徒個別的事奉!

 

若你是一位真正得救的基督徒,你的責任不只是傳福音及為主作見證,你也必須參與建立教會的工程:「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4:11-12)。不少信徒一心以為不作聖經禁止的事就沒有犯罪了。豈不知你應該去做的事卻不肯去做,這已經是罪了:「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4:17)。看見越來越多信徒離開教會,或留在教會但不願承擔任何事奉,對建造教會這個最榮耀的使命漠不關心,甚至提出質疑,這是何等令主心痛的事。

 

若教會在真理上出現嚴重的偏差,盡了力也無法改變,你確應該離開,去找一個有真理立場,又能接納你一同建造,讓你發揮屬靈恩賜的教會聚會及事奉。若只是教會某些安排或同工的觀點與你的不同,你可不可為主的緣故容讓一下?你當然可以謙卑溫柔地提出你的意見,讓負責的同工去考慮。若他們不接受,我們便學習交託神,讓神去管理及帶領好了,不必勉強。我再說,許多事情都沒有絕對的對錯,只是觀點與角色的問題,就如當時保羅與巴拿巴的觀點。不要隨便定對方一定是錯,自己就一定是對,破壞了彼此的尊重及同心。

 

弟兄姊妹,我們是否願意謙卑自己,放下主觀的心態,學習欣賞及接納別人的意見,盡力與肢體們配搭,同心建造神的家,以致主的心得著最大的滿足?

 

主啊,主啊!我在這裡!求你,求你!聽我細語;

我渴想那日快速臨近,教會滿歡欣迎你再臨,

你引領衆聖徒走過艱辛,我怎可不朝標竿前行!

伴我行完你的旨意,新婦妝成歡然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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