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蒙他喜悅

 

「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西1:10)

 

今天教會發生了一件很可悲的事,就是基督徒失去了對主絕對的態度。他們不是不信,不是不追求,不是不事奉,但他們不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作。他們的態度就是「得過且過」。舉例說,他們知道基督徒要靈修、讀經及禱告等。但他們只會很因循的去作。但對他們來說,靈修、讀經及禱告純粹是一個責任,是擔子,甚至是規條,所以他們不會積極地爭取時間與神親近。總之一週之內作過一點 便算了。事奉也是如此,他們會將最殘缺的時間及精力獻給神。有些人索性決定待退休後才好好的事奉神。他們說:「當我退休後便會入神學院讀神學,讀畢後便出來全時間事奉神了」,好像神最喜愛呼召退休人士去作工。最可惜的是,許多基督徒連討神喜悅這件事也是得過且過的。說清楚一點,他們不是完全不討神喜悅,問題是他們不是「凡事」討神喜悅。按我所見,現今的基督徒很少有「凡事」討神喜悅的態度,他們認為這樣做太絕對,太辛苦了。所以他們只會作到一個地步,與一般的基督徒差不多,比不信的人好一點,他們良心便會滿足,便停止下來,不再追求達到「完全」的要求。「沒有一個人是完全的,基督徒也不例外。」他們振振有詞地說。

 

現在讓我們看看信徒缺乏這種「凡事討神喜悅」的態度的原因:

 

愛世界

 

很明顯,魔鬼最愛用世界來引誘及攻擊信徒。可惜許多信徒心思裡,被現今世俗神學所影響,竟然認為「不存在愛與不愛世界的問題」,因為全世界都是神所造的。按這個邏輯,信徒可以愛世界,即是我們連那個「世界的王」撒但也可以愛了,因為一切都是由神而來的。(事實上,真是有些基督徒因為愛世界,跟隨世界的潮流,連明顯屬於魔鬼的東西也沾染。舉例說,有些基督徒愛看恐佈片,純粹為了滿足觀感上的刺激。另外,每年的萬聖節也吸引不少基督徒參與其中,大玩特玩。難道他們不知這些東西都是與魔鬼及邪靈有關?他們不知道耶和華是忌邪的神,絕不會喜悅神的兒子們與鬼魔邪靈牽連在一起?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事實是,魔鬼因著罪不再是當初那位全然美麗的天使長路西弗,這個世界也不是原本神所造的那個伊甸樂園,它已罪惡沾污了。聖經明說天地萬物一同「嘆息勞苦」,等候得贖的日子,脫離敗壞的轄制。當然不是世上每一件事物我們基督徒都不可以沾,而神亦定意要恢復這個世界的秩序及美麗,但在這個過渡時期,我們要知道,這個世界主要是一個屬靈戰場,不是一個遊樂園。神固然讓我們在爭戰中有安息,在敵人面前享筵席,痛苦中得安慰,疲乏時得力量,但這一切的恩典,加上神在物質上的供應,目的不是叫我們留戀這個世界,乃是叫我們預嘗將來永恆的福樂,叫我們更加渴慕天家的榮耀。我認為這是聖經其中一個最清楚最明顯最合邏輯的道理:「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3:2)。若這個世界一直會這樣維持下去,或我們人可以長生不老,那麼我們竭力追求世界的事,這也有一點道埋,但聖經明說,這世界和世界上的事都要過去,而我們亦是「必死的人」。照理基督徒該比未信主的人精明,利用今世有限的時間去爭取將來屬天永恆的賞賜,但竟然有許多的基督徒花一生的精神體力時間,盡情去追求及享受這個世界及世界上的事,還振振有詞地說,一切是神造的,為甚麼我不可以享受?這樣的心態無疑是被世俗的神學所影響。然而,無論那些神學教授怎樣用高言大智來影響人,說甚麼「不存在愛與不世界的問題」,神造這個世界的目的就是給我們享用,根本沒有屬靈與屬世恩典之分,信徒應該「熱愛今生」,作「大地的祭司」,在地上「建設公義天國」等等,這些謬論完全敵不過聖經的一句話:「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弟兄姊妹,究意世俗神學家所說的對,還是聖經說的對?

 

體貼肉體

 

無可否認,現今世化的信徒另一個特徵現就是體貼肉體。我們未信主之前固然是「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信了主之後,雖然有聖靈內住,但肉體依然存在。這就形成基督徒心裡聖靈與情慾之戰。許多信徒忽略這一點,以為信了主就一了百了,不會再有這些苦苦的掙扎,沒有想到要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反倒常常體貼內體,遷就肉體,處處為肉體留地步。現今的世俗神學所以能大行其道,受許多信徒歡迎,其中一個最大的原因是它們非常迎合人的肉體及心理。舉例說,聖經說要「凡事討神喜悅」。大部份基督徒都會認為「討神喜悅」沒有問題,問題是我們如何「凡事」討神喜悅。這怎麼可能?就是能,我們要在一生中每一件事都討神喜悅,實在太要嚴格,太極端,太辛苦了。神的心意明明是要我們快快樂樂的生活嘛。神學家們便想了一些方法來遷就世俗的基督徒,企圖淡化這個命令。首先,為了要為他們那套理論舖路,他們先要拆毀以往先賢們的保守教導及榜樣。他們批評他們所強調的捨己,對付老我,治死肉體等為律法主義,死守規條,叫人望而生畏。坦白說,我認為他們這個指控,是故意忽略歷世歷代眾聖徒的見證。請問教會歷史上哪一個屬靈偉人不是強調的捨己,對付老我,治死肉體,為主放棄合理的享樂?相反,哪一個屬靈偉人給我們的印象是享受世界,講究生活,注重享樂,一面爭戰一面體貼肉體?我找不到一個。這個事實已經可以將世俗神學家所提倡的全部推翻。(我不是說基督徒不可以享受,凡享受就是錯,就是不屬靈。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反對那些世俗神學家將屬靈與屬世的事混為一談,說甚麼沒有屬靈及屬世之分別,又將那些為追求屬靈的事而放棄屬地物質及享受的人批評為律法主義,叫信徒輕看克己的鍛鍊,去體貼肉體的喜好。)拆毀之後,他們就提出他們那套似是而非的理論,說沒有人是完美的,我們在今世也不可能達到完全,神不會叫我們作我們沒有能力作的事,所以我們就不需要追求完全。這是人的邏輯,絕對不是聖經的教訓。馬太福音5:48怎樣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不是「應該」完全或「將會」完全,而是「要」完全,是個命令!你沒有能力去作,不代表你不需要作,因為是神的命令。你的責任是一面作,一面求能力,不是用人所謂的邏輯,自作聰明的說,「神不會叫我作一些我作不到的事,所以我們索性不作」。讓我舉一個實際例子。神明知以色列人不能全守律法,為甚麼神還命令他們去守?根本無人能守到嘛!這是神自己說的。但神仍要他們守,目的是讓他們知道自己的無能力,轉而歸向神。神也藉此考驗他們的忠誠,肯守神的誡命不肯(8:2)。神不是要求你達到完全的地步才給你賞賜,神是要看你在明知不能達到完全的情況之下,你仍然追求達到完全的心志。這才是真正的忠誠。世俗神學家為了遷就世俗基督徒肉體的要求,用人的邏輯來取代聖經的說話,這是不忠心的表現。跟隨他們的一套教導,根本沒有可能出到屬靈偉人,連一個較嚴謹及敬虔的信徒也出不到。

 

驕傲

 

許多基督徒對於自己的靈命及能力滿有自信,以為作一些聖經沒有明文禁止的事是不會影響靈性及與神的關係,這是過份自信及缺乏對神真正認識的表現。當然,不是聖經沒有提及的事我們都不能作。然而,許多所謂「中性」,「灰色地帶」的事,若稍為想一想,便會知道它們絕對不會對靈性有幫助,反而對靈性有損。可惜世俗神學家再一次帶領信徒走錯路,不是教導他們按著聖經反思甚麼事神喜悅,甚麼事神不喜悅,從而作出智慧的選擇,反而是誘導人批判以往的敬虔、分別為聖的教導及路線,說甚麼「真理有很多面,沒有絕對的標準」。有神學導師著書立說說教會引用林後6:14「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來反對信徒與非信徒拍拖結婚是誤用經文,因為該段聖經不是說婚姻,所以不算是神明文的命令。這樣解釋聖經,牽強附會,似是而非。雖然聖經沒有直指「同負一軛」是婚姻的關係,但在應用聖經來說,世上那一種關係比婚姻更切合「同負一軛」的比喻?難道是父子關係,普通朋友關係,或上司下屬關係更為貼切?世俗神學家就是這樣找「法律罅」,將神的標準降低,迎合世俗基督徒的要求。(有神學院院長甚至說聖經沒有禁止基督徒祭祖,所以若家人堅持的話,基督徒解釋過後便可以祭祖,為免惹起衝突。)那些不認為「信與不信不要同負一軛」是神的命令的信徒,他們便安心地與不信的人拍拖或結婚,自信地認為這樣做不會影響靈性,甚至滿有把握地認為能把配偶改變過來,使他們信主。這是驕傲自恃的想法。當然因為神的憐憫,總有一些成功的例子,但事實上失敗的個案比成功的多許多!為甚麼他們會覺得自己一定會成功,不想到他們很可能會失敗?這不是驕傲自恃麼?又有一些基督徒熱愛屬世的娛樂如看世俗電影及聽流行歌等。他們以為這些娛樂是中性,所以就不防範地接受過來。難道他們真的不感覺到些娛樂對他們靈性有所影響?那些電影及流行歌的意識大部分真是很合神的心意,蒙神的喜悅?這真是要他們問問自己的良心。可是世俗神學家又再一次麻醉他們的良心,教導他們這些娛樂是「藝術」,是「文化」,我們根本不需要用嚴謹的聖經角度來批判它。他們強調只要信徒有分辨能力及恩賜,就可以安全地去看去接觸那些東西了。這樣的說法不但是出於人意,完全不合聖經,更加是自相矛盾。首先,聖經明明說「凡事察驗」(帖前5:21),為甚麼藝術有特權不需要被察驗?第二,神賜信徒有分辨能力及恩賜的作用是甚麼?是叫我們懂得分辨好壞是非,提醒及警戒自己及其他信徒為主分別為聖,絕不是用來把自己放在試探裡,進一步愛世界,進一步體貼肉體!這與神賜分辨能力及恩賜的目的完全相反。(作者按:我不是說所有電影及歌曲都有問題,都不可接觸,我只是強調它們的意識許多都是不合神心意的,而且大部分基督徒都不去分辦)

 

最後,讓我說一些鼓勵的說話。我知道「凡事蒙他喜悅」這命令很絕對,要求很高。我也知道要「凡事蒙他喜悅」會付出很大的代價。但讓我替主問你一句,「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21:15)。主要求你愛祂比這些一切更深。一切就是絕對。主耶穌也要求你「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12:30)。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就是絕對,毫無保留的意思。聖經也吩咐我們「凡事」蒙他喜悅,凡事即是每一件事,也是絕對的意思。為甚麼主要我們這麼絕對的愛祂及聽從祂呢?理由就是,主也是這樣用絕對的態度來愛我們:「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13:1);「凡事都是為你們」(林後4:15);「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8:32)。神將萬物及祂最愛最寶貴的兒子都賜給我們,還有甚麼可說呢?我們是受造之物,我們盡心盡力愛神,絕對聽從神的命令,凡事討主喜悅,本是我們的本份。但神竟然先這樣地愛我們這些卑賤渺小的罪人,為我們死,而且愛我們到底,凡事為著我們,我們有甚麼藉口說我們不愛祂過於一切,不凡事討祂喜悅,不一生為他而活?

 

弟兄姊妹,我在這裡鼓勵大家在凡事上討神喜悅,其實也是鞭策自己與大家一起學習。我們都是軟弱的人,我們都常常經歷失敗及跌倒,但跌倒後我們可以再起來學習。千萬不要聽從現今世俗神學家的謬論,他們為著遷就人的軟弱,迎合世界的風氣,將神的標準降低,企圖用似是而非的邏輯,叫信徒安心作不合神心意的事。我們信主的人應該有一個絕對的態度,有一個凡事討主喜悅的雄心。雖然明知在今世不可能完全,明知我們軟弱無力,常常失敗,但仍奮力靠主去堅 持下去,因為神看重我們的心,過於我們實際能作到的:

 

「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8:12)

 

願神的話激勵我們前行,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凡事蒙祂喜悅,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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