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梁家麟的公開信(轉載)

 

香港建道神學院副院長

梁家麟博士台鑒: 平安!

 

  拜讀大作《倪柝聲的榮辱升黜》,我想有一些關鍵的要點需要明確,所以我寫此信。

  首先聲明:我不是與倪有關聯教派的教友。1952年我在廈門鼓浪嶼中華基督教會(或稱福音堂)受洗入教。1955年肅反時在山東大學因信仰被批鬥退學(後平反)。1960年因家庭聚會被控以“為首組織反革命集團,並向海外帝特分子遞送重要軍事政治經濟情報”,被判刑勞改五年,刑滿後留場就業十年,於1975年釋放。釋放後仍然戴反革命分子帽子監督改造,每天掃大街義務勞動。1979年因“改造好”摘掉反革命分子帽子。1983年法院平反書曰“因證據不足,事實失實,不搆成犯罪”。今寄上我獄中記實《低沉的樂章》一冊,以上證件均可在P. 80附錄中看到(下簡稱《樂章》)。1993年我59歲時因親屬關係移民美國,來美至今仍是宣道會會友。後入讀Berkeley基督工人神學院,敝師于力工、鮑會園、馬有藻都與倪教派無關聯。1996年至今70歲都在大陸做神學培訓事工。因此,我自感有些大陸法制經歷,這不是在香港的學者所容易理解的,所以我想與您分享。其中許多法制方面的玩笑,可能是海外人士所寡聞,對您也許多少會有些幫助。

  我這封信不像文人坐在書房中引述別人的著作,而都是親身經歷所見所聞,並加以分析擺事實、講道理。別以為倪與我案情無任何關聯,不能同日而語相提並論。“全國一盤棋,大方向一致”,“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計劃按步驟分期分批堅決完成任務”,這些口號不是空喊的,同一個師傅調教出來的弟子,用句更通俗的話說:天下烏鴉一般黑。您這書的最大缺失便是脫離大環境孤立地看問題,以致有所偏頗及疑惑。

 

  大作P. 4第四行的疑點,就我而言就很容易理解:

  (一)共產黨是搞運動的專家,這是眾所週知。解放戰爭的策略是農村包圍城市,各個擊破。搞宗教運動時也用這些手段,先搞農村的,與土改結合;後搞城市的,也分大小先後分別對待。最終的目的是消滅宗教,唯無神論獨尊。

  共產黨要消滅的主要對象是資產階級,宗教被視為是資產階級之附庸。消滅的手段也頗講究:一解放後就搞抗美援朝,動員全國都捐獻飛機大砲,最有錢的當然是資產階級工商業者,自然是捐獻之重點對象。自中央至各省市縣,都下達指標任務,各省市縣再按指標分給各行各業,且要超額完成任務。先父是開醬油舖的,名號「淘大」(因祖父是香港淘化大同公司董事長,因此採用,實與香港淘大無涉),名頭大,便被同業公會選為醬油行業的副主任委員。正主任委員是楊協成,福建漳州之首富,理所當然。捐獻所訂下的任務就是要讓商家傾家蕩產。我記得很清楚的就是楊協成要捐獻一架戰鬥機,合二億元舊幣,並引為模範,鼓勵各商家效仿。許多工商業者因此已將腰包掏空。緊接著三反五反運動,逼著各商家承認偷逃稅收若干,這也是下達指標任務,運動結束便要補交,這又一次對工商業者盤剝。許多人被批判鬥爭受不了跳樓自盡,以致上海市棺材脫銷。工商業者心中知道,這是共產黨的手段之一。有理無處說,也不敢說─工作組主持,逐人過關,發動同行業的商家互相批鬥檢舉,也發動工人起來控訴檢舉,逼得商家們最終還是得“認賬”,聰明點的避免多吃皮肉之苦,紛紛賣首飾房屋以補交稅款。

  故此,倪之盜竊國家資財172億元(舊幣)之說,水份太多,反令人難以置信,當代過來人無論是教內或教外都不會相信。整個生化藥廠出賣抵還也不夠付此款,這等於86架戰鬥機(按楊協成捐獻一架飛機2億元計),可見這172億元之偽訛。瞎扯的事別去相信它,若以它作為依據,那就更會鬧笑話了。倪既是商家,又是大教派之負責人,是雙重打擊對象,“必須穩、狠、準地給予嚴重打擊”(當時口號)。然而,當局也認為倪是個有拉攏價值的人物(統戰對象),所以在打擊之餘,也可以考慮留條後路,這是共產黨的鬥爭哲學。

  1955年12月底對工商業進行改造,全部公私合營。資產階級的資產全被公有化了,資產階級表面上被消滅了,共產主義的目標完成了一大步!

  (二)倪52年被捕,53年己經審理結案,終至56年才判決。這種時間上的延誤(四年之久),不值得大驚小怪。我是1960年5月31日被捕,審訊日夜兼程沒有休息日,計二整月。但至1962年6月18日才判決(因台灣喊出要反攻大陸,所以將犯人匆促判決,撤退至後方去,否則恐怕還會延誤更長時間)。這段時間在監獄裡叫“反省”,政治術語叫“掛起來”。我反省兩年多,倪反省四年多。依此推論,難道我的罪行是倪的一半左右,或者案情審理難度倪是我的兩倍!?我解放時才16歲,可以說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一路讀書過來到教書,單純之極,卻也調查審理二年有餘!共產黨要通過長期關押反省來磨掉你的信仰意志,殺掉你的銳氣,更讓你企望通過放棄信仰可獲得從輕發落少判幾年,其中必頻頻伸出橄欖樹葉引誘你就範。我最終獲得平反當初卻關押反省兩年,便可以證明判決時間之“延誤”,並非案情複雜之原因。共產黨在等待適當時機才把你推出來祭刀。

  (三)當時處理事情的手法,都是盡量上綱上線,盡量誇大。打虎隊員則無孔不入鑽牛角尖。這就是其政策─“批判從嚴,處理從寬”。這種政策發展到文革已是淋漓盡致。您在香港不知對這種事瞭解有多少?劉少奇定為叛徒、工賊、走資派,您還信以為真嗎?對待倪之案情也是這種不二法門。

  倪之展覽會在上海展覽後,也拿到鼓浪嶼區政府二樓展出,我去看過、聽過(現場播送倪之錄音)。請看我的親身經歷:我被捕後市裡召集宗教人員大會,宣佈我已因犯反革命罪被捕。且也舉行展覽會,我謹舉其中之一:偽造我在遞送情報給一司機,我被公安人員拍了一張照片。我是背面,司機伸出頭與手在車窗接我的「情報」(請詳閱《樂章》P. 66),共產黨泡制冤錯假案很拿手,你若相信那一套,那就要被認為幼稚了。當然展覽不僅一張照片,內容“豐富”,可全是偽造產品!我僅是小市鎮小團契的召集人,都要如此這般捏造,更何況倪是在全國具有領袖地位的人物,更要挖空心思。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請反覆玩味這句成語的意思。要弄假成真,假到成真那才值錢,一眼看出是假的那就不值錢了。共產黨會玩弄法術,偽造倪的錄影、錄音,在他們都是沒有難成的事。奉勸不要相信那些謊言。大陸那麼多冤、假、錯案,當初可都是“證據確鑿,不容置辯的”,後來都不是證明是偽造,平反了嗎?

  (四)共產黨一解放便土改,籠絡農民。鬥地主時將「耶穌家庭」當地主惡霸也處理消滅了。接著52年便抓倪,前面說他既是大商家又是教派之首,是雙重打擊對象,是典型,可起到威懾作用,可以殺雞警猴。共產黨對判刑時機是有講究的,56年判刑,對即將開展的反右與教會大合併都以倪為樣板警告教會人士,要你噤若寒蟬,別亂說亂動。共產黨不是傻瓜,不會解放後馬上讓教會關門,這樣做會讓形勢複雜,要面對與百萬教會人士為敵,樹敵太多。何況一邊要抗美援朝,一邊要三反五反。所以時機步驟很重要,分期分批才不會力量太分散,逐個收拾,才能達到順利消滅之目的。倪僅是宏觀調控中的一步棋。這樣分析您的疑點應該會煙消雲散。有人懷疑您是共產黨潛入建道神學院的代言人,有如以前上海國際禮拜堂的李儲文牧師,我不敢相信您是建道的地下黨支部書記,故意將倪問題在教會中炒得沸沸揚揚,以轉移香港人對現實不滿之情緒。都已經什麼年代了,您還在算上世紀中葉無中生有騙人的假賬!

  (五)對於倪之男女關係問題:目前還在世最了解的人士可謂惟江守道而已;其他俞崇恩、李文蔚……等等都是第二手、第三手的資料。您寫一部關係這麼重要的書何不向他請教?他的證詞具有最高權威。缺了這證據似有繞道牽強附會之嫌。

  在起訴書中雖有男女關係,甚至達百餘人,這太夠判刑的了。為何在判決書中隻字不提?當局自認為玩笑開得太過火,不敢入案。後來人卻在說三道四實屬不該。你的論述超過法院判決書的判決,是自居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什麼院呢?才有說這話的權利。法院認定沒有的罪,你卻著書作證說他有罪,難道中國法院包庇倪不成?需要你來主持公道?豈不貽笑世人!我的起訴書經我批駁之後,在開庭宣讀起訴書時,檢察員主動刪去約一半左右。這就可見檢察院辦事是何等的荒唐,伸縮性太大了!(請看《樂章》P. 17, 21最後一段。)據說,倪是一個從不為自己爭辯的人(較我靈性修養強多了)。起訴書要如何瞎扯隨他的便,逆來順受。他知道這是為主名受的凌辱,這是求之不得的福分!事實說明,即便在浮誇風盛行之下,法院還是不敢入案。不是男女關係上不了罪,而是沒有實據。我在勞改農場中了解到,我場因犯姦淫被定罪的約佔10%以上。一百多位婦女喲!如果百份之百是處女,且都是和姦,那還可以不定罪。一百多婦女可以想像難免有已婚的,那定個破壞婚姻,與有夫之婦通姦,就夠判上三、五年徒刑。我是親自經歷過勞改農場的人,休息時間無聊,每人都有一個故事說,所見所聞,這是當時男女關係判刑的“行情”。當局巴不得在倪頭上栽上越多的罪名越好,哪肯放過這種現成的資料不予定罪。可見檢察院的起訴書太荒唐,法院都不敢隨和定罪。法院定案的案件都會有錯之處,何況法院不定罪,後人更不便硬塞,見了風就是雨,您說是嗎?

  (六)從刑期的輕重來分析:王明道的“罪行”很簡單,鼓吹不參加「三自」,政治罪而已,卻判無期徒刑;倪的判十五年(後在勞改農場因“反改造” 被加刑五年),表明倪的“罪行”較之王還不及。實質上也僅是政治罪,退出「三自」。其它是強加的。這強加的部份卻不量刑,只退出「三自」部分量刑。不實強加部分是欲起宣傳作用,叫信徒跌倒,并不計入量刑範圍。倪先加入「三自」而後退出,不如王的始終堅硬不參加而且還鼓吹,所以量刑上王較嚴重判無期,倪判十五年。“批判從嚴”就是什麼都可以瞎說,像檢察院的起訴書。“處理從寬”就是較著重實際部份才判刑處理,瞎說的部分不計刑期,這就是“處理從寬”。王對神悔改認罪欲履行無期徒刑不願出監,結果後來還是被騙出來,表明這是平反。他在上海繼續帶領聚會,仍然不參加「三自」,再沒追究。倪倘是如王明道在獄中宣佈參加「三自」,也會像王明道第一次釋放那樣被放出來,什麼罪都不會有了。倪如能活到八十年代,肯定也會像我和許多人一樣被平反。有個很重要的證據證明倪實質上已被平反:聚會處詩歌其中有倪的許多歌詞,大陸「三自」卻大量印刷發行,讓所謂倪教派的會眾吟唱。共產黨竟然糊塗如斯?將反動分子的詩歌大量印發給會眾吟唱,倪的“毒素” 不更擴散了嗎?倪倘不平反絕對不可能這麼做的。王倪二人當時被描得太黑,宣佈平反讓當局太尷尬,所以實質上給予平反,內部掌控;對外暫不予公開宣佈。學者不僅要研究過去,更要展望未來,重要的是未來而不是過去,是嗎?倪的為人作風,不在乎生前死後的平不平反。但作為基督徒,不該在弟兄受害的傷口上再撒把鹽。共產黨默認平反的事,您揪住不放還翻出來算老賬是啥意思?

  反過來說,真正根據法院判決的罪行,倪判兩個死刑都綽綽有餘。三反中天津市委書記貪污受賄還不及倪172億的十分之一,就已經槍斃了。我們農場的所有貪污犯,每貪污新幣100元就判一年徒刑,以此類推。何況倪還有男女關係,送情報,當特務等等政治罪行,這才判十五年,倪豈非重罪輕判?您說是不是該死有餘辜?人民政府寬容他了!?由量刑之可見,所列舉之事實政府也自認為都不可靠,只是利用倪作為威嚇工具,鎮住宗教界,令之望風生畏,不敢再與共產黨對抗。只要達到目的,什麼手段都可使用。這是共產黨之慣技,可別當真!

  基督徒之大忌是背後論斷人。尤其是您在香港,您怎麼說共產黨都不會反駁更正;倪已作古,他一貫都不辯解,因此你便可盡情瞎吹。您不怕旁人說您是指鹿為馬,隨心所欲?這樣會很不光彩、很缺德。缺乏大陸當時生活經驗,卻又要高談闊論,立論叫人取笑。何況將來您、我、他都會在基督審判臺前見面,那時你的羞愧就無地自容了。

  弟兄啊!倪死前寫:“我為信基督而死”。倘若他真有犯法,他就不敢這麼寫。因為亂開大砲是會被客觀歷史所證實的。就落到更可恥可卑的下場。想爭體面卻適得其反。倪是聰明人絕不敢妄為。他能有這樣的晚節,誠然可佩可敬。現在要在他臉上千方百計繼續抹黑,就會被認為比共產黨更狠、更可惡。您經歷過農場勞改的艱辛嗎?恐怕您連一天都呆不下去,早投降了。早年海外肢體欲贖買倪出監(之前楊協成的侄兒就有先例贖買回新加坡),但倪堅決不從。您可有此魄力膽識?對此我這過來人是佩服得五體投地,恨不得半夜爬回家我也不願多呆一天。不可否認,倪非完人,也是有肉體軟弱的人。但那不是品格的問題,不能人云亦云。

  您的大作黯然失色,欣賞者寡,聞者多持批評態度。那您又何苦呢?吃力不討好。唯一的好處是多得些版權費。香港來的消息說,不少人想看這本書,不是想看倪如何墮落,而是想看作者如何卑劣。故甘冒犯“版權所有”去複印,也不買書讓您多賺錢。您想要嘩眾取寵名利雙收,卻落得要搥胸頓足。

  主快來了,您寫這本書,將來在基督審判臺前呈交給祂的,是金?是銀?是寶石?或者是草木禾禾皆?何不將這些精神寫些能叫人靈魂得救的書,類似「認識真神」中的《到底有沒有神》,多少迷路的羊因此得救,那才有意義。今世得到眾肢體的敬仰,來世得神的永遠獎賞。這才是上策。我不希望建道神學院的學生們都像您那樣儘寫些負面無聊的書,只能絆倒人。倪之對國內外教會的正面影響已蓋棺定論,是您永遠也趕不上的(雖然您還健在,來者可追),甚至建道的永遠名譽院長也望塵莫及。可您還在添油加醋,但願您能自知廉恥。

  殷切希望您能幡然悔悟,來日還大有可為。我會為您禱告。亞伯拉罕因畏懼而兩次說妻是妹子,但終能成為信心之父;大衛為奪人妻而借刀殺人,但終能成為合神心意的人。但願您所造就出來的人能多搶救失喪的靈魂,才不虛渡此生。

  神啊!求你感動梁家麟,叫他因得罪弟兄也得罪你而能悔改認罪。成為保羅式的人物,被你所用。阿們。

 

        願

神偕

 

        末肢

                                                                                                                        林向途 敬上

                                                                                                                        2004年7月20日

 

 

 

 

 

附註:此公開信的讀者,倘有需要《低沉的樂章》,請來信附郵資二美元,當即寄上。來信地址:

        MR. X. T. LIN

        P. O. BOX 2547

        SAN GABRIEL, CA 91778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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