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恩慈相待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林前13:4)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5:22)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林前13:4)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4:32)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西3:12)

 

我們都知道神有許多不同的屬性。多數人談論的是神的慈愛、神的公義等。較少人注意的是神的恩慈。甚麼是恩慈呢?恩慈(kindness)固然是與愛有關(林前13:4),但也有分別。愛是與特定的對象一種較深入的感情連繫及投放。恩慈,是對任何人存善良的心及作出恩惠的行動。換句話說,相愛的對象是特定的、是較少數的,但情感上是更投入的;恩慈的對象是較廣泛的,更普遍的,但關係上卻沒有相愛那樣密切。我們的主當然兩者都兼備,且是完美的。

 

聖經給我們清楚看到,我們的主對人真是滿有恩慈的。主在登山寶訓裡已經清楚教導這個道理: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5:43-48)

 

經文指的「愛仇敵」,不是神命令我們要與每一個仇敵在情感上建立很深的關係,因為這是不可能做到的。這個命令主要的意思是:無論人怎樣待你不好,你仍要對他們好。仇敵逼迫你,你就為他們禱告,願他們悔改蒙恩。這就是恩慈了。注意,恩慈不能完全用公義去解釋的。若從公義或公平的角度處理,則神應立時審判世上所有罪人,把我們一同丟在地獄裡,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祂的榮耀。然而,聖經亦同樣地說神憐憫罪人。祂叫日頭照歹人,也降雨給不義的人。請問這叫公平嗎?不,這叫作恩慈。所以,我們不能完全用人的角度去看神的屬性。神是恩慈的,所以神賜恩典給那些不配、對祂不好的人。神也是公義的,所以祂必追討每一個人的罪。然而,神彰顯公義的日子尚未來到,現在仍是恩典的時代,而神在這個時代主要的工作,就是向世人顯出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並藉著祂的恩慈領人悔改(2:4),而不是建立普世性的公義:「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3:17)

 

從主的一生,我們也非常明確的看到,祂對所有人,包括是出賣祂及與祂為敵的人,都是滿有恩慈的。

 

當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兵丁捉的時候,彼得砍了其中一人的右耳。捉拿耶穌的人,都是對主不利的,本不值得同情,但主仍是對他有恩典,立刻醫治他。

 

猶大用親嘴的方法出賣主,但主沒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擊殺他這個可惡的叛徒,只是用溫和的話叫他良心反省:「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嗎?」(22:48),主是何等恩慈!

 

主受審的時候,有大祭司的差役不問情由的用手掌打祂。這不單對主的身體帶來痛楚,也是對主作出極大的侮辱。然而,主沒有命令天使擊殺他,只是溫柔的問他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什麼打我呢?」(18:23)。主是何等的寬容及忍耐!

 

當主被彼拉多的審問時,彼得也混進了去後園。但當有人問他是否認識拿撒勒人耶穌時,他就害怕得連忙否認。在最後一次被問的時候,他甚至發咒起誓說不認識耶穌。無所不知的主,聽到了祂所愛的門徒這樣的否認祂,不是用「眼目如同火焰」的盯著彼得,而是用慈憐的目光看他,叫他想起主對他說過的話:「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22:61)。我們的主總是以善良的心去對待虧負祂的人。

 

最後,主耶穌被兵丁釘在十字架上。主在極大痛楚中說的第一句話,竟然不是求公義的神審判殺害祂的人,而是求父赦免他們:「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23:34)。捫心自問,若有人無故的傷害你,你會為他們求赦免嗎?不是希望神立時彰顯公義,現在就審判他們,並替我們伸冤嗎?我們的主顯然與一般世人的心態不同,祂教導人要以善勝惡,祂就這樣實行出來:「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2:23-24)。我們給祂鞭傷,祂卻反過用那些鞭傷醫治我們,這就是恩慈了。

 

親愛的弟兄姊妹,在這個墮落黑暗的世代,我們基督徒該用怎樣的態度處世及待人呢?是公義還是恩慈?兩者當然是沒有矛盾。個人方面我們應當竭力追求聖潔及公義。在我們權力管理的範圍內,要求相關人士做合宜的事是應該的(如老師要求學生遵守校規、執法人員維護法治及社會秩序)。但面對那些與我們持不同看法、令我們反感,甚至是對我們不好的人,我們卻是要常存恩慈的心。

 

我看見不少信徒,他們對人的態度常常是以公義先行。他們會較專注別人的缺點及軟弱,有時甚至在他們背說不少論斷的話。他們說的可能都是事實(但也有可能是出於誤會),然而,他們論述那些人時是否有恩慈呢?被論斷的人是否一點優點善行也沒有?相信很少人會這樣吧。可惜論斷者通常都是隱善揚惡,也鮮有替他們說好話。請問這樣評論人是否公正及良善?

 

讓我們再看主如何為傷害他的人說話。剛才提到主在釘十字架時說的第一句話:「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23:34)。那些兵丁把神的兒子釘死,若殺人是須判死刑的大罪,何況謀殺的是神的兒子呢?這罪到底有多嚴重多可怕?但主不但求父神赦免有份殺害祂的人,更為他們找出一個赦免的原因:「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其實嚴格來說,「不曉得」也不應是得赦免的原因,因為他們是故意不曉得的。主在他們面前行了這麼多神蹟及善行,已經足夠證明祂是神的兒子了。但他們故意不去思想考察,所以不曉得主就是神。用一般的法律觀點看,他們的「不曉得」,並不算是一個好理由使他們脫罪。然而,主仍用這一點對他們有利的因素為他們求情。我們的主真是何等的恩慈!我們曾幾何時會為對我們不喜歡的人說句好話去維護他們?

 

有人可能認為會問,若我們常常以恩慈待人,這會否忽略公義及縱容他們犯罪?那我就想問問,主替那些有份殺害祂的人求赦免是否不義?主沒有即是審判所有罪人,是否縱容他們犯罪?斷乎不是!如以上說過,神的確吩咐信徒個別地追求公義及聖潔,但祂卻沒有要求我們在現今世代用公義到處審判人或推行普世性的社會公義(Social Justice)。聖經沒有給教會這樣的使命及權柄。我們在這個末世的時代,即主第一次來與第二次再來的這段日子裡,我們對所有人(包括對我們不好的人)都應該「以恩慈相待」。神的公義是在人死後(9:27)和主再來之日(帖後1:7-9)才完全彰顯。我們從主的教訓及榜樣都非常清楚地看得這個真理。保羅教導羅馬信徒與所有人(包括敵人)的相處之道,也是跟據這個原則: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12:17-21)

 

請問當仇敵有需要時給他食物和水,這是根據公義的原則嗎?不是,這是向他顯出恩慈。神不是公義的嗎?當然是。神的公義在祂再來的時候就會完全彰顯,到時祂也會為我們伸冤。我們在今世的任務,不是用公義去對付不義的人,而是以恩慈去善待人,像天父善待罪人一樣,並藉著恩慈領他們悔改。我們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惡。這絕不是縱容罪惡。你可以用愛心說誠實話,指出他們的錯謬,勸他們悔改,但你必須要有溫柔忍耐的心:

 

「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提後2:24-26)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後前3:15-17)

 

神的旨意,不是要我們用公義去反擊不義或對你不好的人,而是要我們在這個不義的世代中,用恩慈及溫柔的心去待那些毀謗我們、對我們不好的人,叫他們看見我們的好品行自覺羞愧。這就是「以善勝惡」的意思了。這種品德及特質原是我們傳福音的利器。歷史告訴,整個羅馬帝國都是因為基督徒的好品行及受苦的表現而轉變過來的,絕沒有基督徒發起群眾運動去推翻不義政權這回事。這完全不是神作工的方法。反觀現代許多所謂的「社會公義」運動,一味強調公義,但當中充满了多少怨毒、忿恨、中傷、苦害、仇視、暴力、批鬥、排斥、分化…當中有一丁點兒的恩慈及愛心嗎?完全沒有。這樣的社會運動怎可能感化人?怎可能是出於神?這些所謂「社會公義」運動,再多一百次世界也不會變得更美善。

 

既然聖經是這樣明確教導我們要學習溫柔忍耐、要用恩慈待人及以善勝惡,教會歷史的見證也這樣清楚給我們看見這個榜樣,為甚麼現今仍有這麼多自稱為信徒的人不認同也不順服這個道理呢?我在這裡舉出兩個主要的原因。

 

第一,這種「寧要公義不願恩慈」的心態是出於人的罪性。人的天性是喜歡用公義去對付那些對我們不好的人。遺憾的是,人的「公義」往往都是屬乎血氣,且摻雜著不少人的罪及私慾。雅各的女兒底拿被示劍玷辱,雅各的兒子們就把示劍城所有的男丁都殺盡。便雅憫族包庇基比亞人,以色列各族就聚集起來,差不多把便雅憫所有男丁都滅絕。拿八拒絕給大衛及跟隨他的人食物,大衛就決意把拿八全家所有的男丁都殺掉。有撒瑪利亞人不接待耶穌,彼得及約翰就求主容他們禱告降火滅絕他們。這就人所謂的「公義」!這就是有公義而沒有恩慈的可怕!

 

若有讀者認為他們絕不會有那樣的心思意念,那我請你留心主對彼得及約翰說的話:「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9:55)。士師記的結尾是這樣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21:25)(和合訂修本)。請注意,他們不是照自己眼中「看為惡的」去做,而是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而這個「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的結語,就是造成士師時代這麼混亂、悲慘、可怕的原因!

 

第二,許多人(包括信徒)選擇公義批判而不是以恩慈相待,就是因為施行公義比恩慈待人相對容易。用恩慈待人往往比用公義審判人需付出更大的代價。試想像,若有人無故的在你面前毀謗你,你反駁容易還是沉忍容易?不是反駁容易嗎?若有人無理給你一記耳光,你是還手容易還是忍受容易?不是還手較易嗎?若你選擇還口及還手,這叫作公平,聖經也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也很符合人天然的表現。人的天性就是不能忍受不公平的對待,也不甘心對那些令我們反感的人好。做違反天性的事是難的。正因如此,我們很自然地就會捨難取易,習慣性偏向用公義的心態去對人,這可說是人之常情。

 

我們看看神又如何對人。

 

請問神審判罪人容易還是恩待罪人容易?神若要審判世界,這絕對是非常容易的事,因為神是無所不知及無所不能的,世人所有犯罪的證據都已經在祂手裡。祂叫天使來執行刑罰也完全沒有難度。只是神一聲號令,所有罪人就會立即得到公平的審判及應得的報應。但神要施恩拯救世上的罪人,祂就需要付出極大的代價,就是祂要差祂的獨生愛子耶穌來到世上,為犯罪背叛祂的人釘十字架!這就是神的忍耐及恩慈!這就是聖經所說「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的意思。(2:13)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知道你們當中不少人都很想公義快些彰顯。公義是神的屬性之一,我們追求聖潔公義,本是理所當然的。然而,我們不要忘記一個事實:我們信主之後仍是一個帶著罪性的人。我們也會有軟弱及犯罪。不信的人更加不用說了。既是這樣,我們對人是否應該多點憐憫及寬容,正如我們也希望別人對自己多點憐憫及寬容?「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4:32)。主這樣憐憫我們,赦免我們的罪,我們可否也像主待我們那樣去憐憫赦免別人?主赦免我們一千萬兩銀子,因祂看見我們困苦可憐,祂就「動了慈心」(18:27)。為何我們不能效法主那樣用慈心去恩待人,而是執著以「公義」去追究欠我們十兩的人?那不肯憐憫人的人,需要小心,「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2:13)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要用善良及恩慈的心去對待不信的人。他們縱然不好,甚至傷害過你,請你思想一下他們的結局。他們將要面對神公義的審判,結局就是永遠沉淪。在他們嘗受這永火的苦之前,神安排你在這個短暫的時空與他們相識相遇,你為他們作出一點恩慈寬宏的事,這又何坊呢?於你又有何損失呢?豈不知你一點的恩惠或會領他們悔改呢?

 

至於主內的弟兄姊妹,大家是都神的兒女,同有一位聖靈,一同享用神的愛,一同承受神的恩,我們豈不加應該以恩慈相待嗎?「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良善」、「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如上面所說,信徒得救之後仍有罪性,仍有可能犯罪得罪人,甚至得罪肢體。然而,我們都是被主血所洗淨所買贖的人,我們都是神家裡的一分子,我們用神的愛去彼此相愛,彼此赦免,彼此包容真是這麼困難嗎?聖經的教訓是否只能用來講論,不能在信徒之間實踐出來?那麼世人怎能認識我們這位看不見的神呢?「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13:35)

 

弟兄姊妹,讓我們在這個痛苦、黑暗、多人跌到、令人失望、充滿眼淚的世代裡,仍堅持一顆良善正直的心,並向身邊的人盡力顯出恩慈,像我們的天父及主一樣,使神的心意得著滿足,神的旨意也得以成全,我們就不枉此生了。

 

主,我願像你:那樣的柔細,

寬恕又憐憫,仁愛良善,

助那孤苦的,勉那灰心的,

尋找犯罪人,不辭危難。

主,我願像你!主,我願像你!

榮耀的救主,像你模樣;

像你的甘甜,像你的貞堅,

在我的衷心,刻你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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