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基督徒」的二十宗罪
1.
政治基督徒認為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建立公義社會,否定聖經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的教導,這是驕傲自大的罪。(羅3:10-18)
2.
政治基督徒企圖與沒有重生的人去立自己的義,不知道人在神面前稱義唯一的方法就信靠耶穌基督,這是不信的罪。(羅5:1;腓3:9)
3.
政治基督徒不滿現狀,特別對人權、福利及政治制度不滿,無視保羅身處羅馬政權下及牢獄之中還告誡信徒要知足感恩及靠主喜樂,而我們現在的處境已經比他身處的好多倍,這是不知足的罪。(腓4:10-14)
4.
政治基督徒主張反抗他們認為不義的政權,不理會聖經三番四次要求信徒順服在上掌權者,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這是悖逆神的罪。(羅13:1-5;多3:1;彼前2:13-14)
5.
政治基督徒主張人只需順服公義的政權,不義的就不需順服,企圖在神的話語加上一些條件,使他們可以隨意按人的標準順服或反抗,不理會在神的眼中根本沒有一個政權是公義的,所以若按他們的解釋,神這個關於順服的命令就失去效力,可有可無,這是篡改神命令的罪。(羅13:1-2;彼前2:18)
6. 政治基督徒效法世俗的神學家(如潘霍華)反抗他們認為不義的政權,但卻抹煞主耶穌及使徒們順服羅馬政權、只在違背神命令的事上消極不從的榜樣,強行將他們塑造為反抗強權的政治革命家,這是效法世界的罪。(彼前2:21-25)
7.
政治基督徒毫不介意與不信的世人聯合舉辦或參與政治活動,不理會「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的命令,冀望與不敬畏神的人一同建立神看為義的人間天堂,這是屬靈淫亂的罪。(林後6:14-18;雅4:4)
8.
政治基督徒在個人通訊及社交平台經常發放針對政府及持不同政見人士惡性及負面的言論,把正面及持平的部分完全抹煞,無視神要我們做和平之子及盡力與人和睦的命令,這是布散紛爭的罪。(羅12:18;太5:9;箴6:19)
9.
政治基督徒經常發放對未經證實的負面消息,企圖打擊政府及不同政見的人士,完全無意去查證,只因該消息符合他們的立場,不理會主教導門徒「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這是出於那惡者」,這是作假見證的罪。(太5:37;出20:16)。
10.
政治基督徒經常贊同及轉發他們也不相信是事實的負面信息,以為消息不是源自他們,他們只幫助傳出去企圖打擊其他人就無須負責任,不聽從神禁止我們往來傳舌的命令,這是煽惑爭端的罪。(箴16:28;箴26:21)
11.
政治基督徒經常用陰謀去評論人,以為自己有神無所不知、看透人心的能力,任意推測人的內心動機,把無從考查,未經證實的事當為事實去抹黑及攻擊敵人,這是僭越神的罪。(林前4:5)
12.
政治基督徒經常嚴責政府及別人的罪,以為自己是神所立的公義審判官,卻忘記保羅的教誨:「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這是論斷人的罪。(羅2:1-3)
13. 政治基督徒有時用粗暴的言語去批評甚至辱罵持不同政見的人(包括官員、網民、同事、親人、朋友甚至是主內肢體),不理會主給我們「愛人如己」及保羅給我們「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的吩咐,這是缺乏愛心的罪。(可12:30-33;西4:6)。
14. 政治基督徒贊同別人(甚至是自己)參與暴力抗爭,美其名是用暴力去反抗「制度暴力」,不理會聖經教導我們不要以牙還牙、以惡報惡,卻要以善勝惡、行善受苦及作和平之子,這是暴虐或縱容暴虐的罪。(太5:38-42;羅12:21;彼前2:20)
15.
政治基督徒抗爭不時常流露出惡毒及仇恨的心,有人甚至引用舊約的咒詛詩去咒詛與他們對立的人,忘記主吩咐門徒要愛你的敵人,為你仇敵禱告的教訓,這是仇恨導致心裡殺人的罪。(太5:43-48)
16.
政治基督徒贊同違法達義,無視聖經從來沒有教導信徒可以犯罪成義的道理,罔顧聖經教導我們要生活端正、無可指摘、安守本位的教訓,這是人自以為義的罪。(彼前2:12;腓2:15;林前7:20-24)
17.
政治基督徒把大部分時間、精神、心力去爭取社會公義,以為這是每一個基督徒的社會使命,無視主耶穌升天前給教會的大使命只有一個:「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眼見每日千千萬萬的人靈魂滅亡,卻仍要專注建設這個將要受神審判而滅亡的世界,不抓緊每一個傳福音的機會,有人甚至譏諷專注傳福音的教會為狹隘及極端,這是對神及祂使命不忠心的罪。(太28:19-20)
18.
政治基督徒單一高舉神的公義,並以此號召群眾參與政治活動,完全不提及神的忍耐及寬容,亦不提及聖經吩咐我們要為義受苦、忍受試煉、忍耐傳道、忍耐等候主再來建立祂的國等道理,這是私意解經及利用聖經作為政治工具的罪。(羅2:4;彼前3:14;雅1:12;提後4:2;彼後3:12)
19.
政治基督徒專以地上的事為念,把民主、自由、人權、普世價值等價值視為最重要的追求目標,卻不以天上永恆的事為念,不以耶穌基督及祂的福音為至寶,這是以別的代替真神—拜偶像的罪。(西3:1-2;腓3:8)
20.
政治基督徒把世界的政治立場帶進教會,不斷地在教會裡宣揚他們認為是絕對真理的政治理念,甚至威逼教會採納他們那派的立場,造成教會許多的分化及衝突,甚至有人主張按政治立場牧養,大家按政見(不是按真理)分道揚鑣,無視聖經有關於教會合一、信徒同心合意的吩咐:「在基督裡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這是分裂基督身體的大罪。(腓2:1-5;林前3:17)
親愛的讀者,若你真心認同「政治基督徒」以上大部的主張及行為,讓我坦白的告訴你,我認為你大有可能是一個還未重生得救的掛名信徒。你仍未認識人的罪性及不能自救、你仍不知道甚麼是神的公義、你仍相信人可靠自己建立神的國、你仍不明白甚麼是唯獨因信稱義、你仍不能在聖經中看見主耶穌及使徒的順服榜樣、你仍不願接受福音是唯一能解決人類問題的答案、你仍沒有渴望懇求主趕快回來的心思。種種跡象顯示,你並沒有受聖靈的教訓,所以你極有可能還未經歷聖靈的重生及內住,不管你已在教會聚會了多少年。風平浪靜的日子,試驗未到的時候,你的表現可能與一般的信徒無異,自己也不察覺自己的問題。
然而,神容讓這些令人難過的社會事件出現,總有祂的美意。而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讓那些一直以為自己是信主的人,可以因著那些信仰的衝擊,顯出自己對聖經的不服及不信。我懇請你聽我的勸告,在神面前作一個深切的反省,在祂面前謙卑地承認自己的罪,並且承認你不能靠自己任何的行為得救,只能單單因信耶穌基督得救,並立志信主後一生追隨主及遵行祂的道,聖靈就在你的心裡了。
若你不是完全認同以上的主張,只是贊同某小部份,我給你的勸告仍是一樣:請你盡快悔改。我懇請你們千萬不要做「政治基督徒」。「政治基督徒」完全違反聖經的教導,所以不可能出於神。我沒有興趣及能力和你談政治,我不管你的政治思想及立場如何,我只和你談聖經真理及屬靈原則。我已列舉多處的經文給你參考,請你自己去查證。若你所信、所言及所行的與聖經不符,按神的標準,你就是犯罪,你必須悔改。不然,雖然你仍會得救,但那些不是出於聖經的政治思想會一直損害你的屬靈生命及你為主作的見證。
最後我想對那些反對「政治基督徒」主張的人說幾句勉勵的話。你們不要害怕,也不要退縮。我知道你們在基督教圈子裡是少數。我知道世人會聯同大部分掛名的基督徒一同排斥、謾罵、譏諷、甚至攻擊那些真正跟從主及謹守聖經的真信徒。事實上,我們看見越來越多的「政治基督徒」進佔了教會的講台、神學院的教席,並許多的基督教機構要職,但我們不需要覺得驚奇,聖經一早已經告訴我們這個末世情況:「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帖後2:3);「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路18:8)。讓我們不看人數、不看環境,眼目單單仰望主,繼續為主站立,繼續為主發光。我們不管對方人多人少,只要我們有聖經清楚明確的根據,神就站在我們這邊,我們就能堅守下去,我們就能爭戰到底:「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來13:6)。我們不高舉任何政治立場,我們只高舉聖經的立場。世人及「政治基督徒」不是我們的敵人,乃是我們要去得著的對象。讓我們用基督的愛,用神無誤的話語,以及我們基督的好品行,把他們感化及挽回過來。願神幫助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