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願意

 

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前2:4-6)

 

今天有許多人誤會神以為神很兇惡,喜悅人滅亡。罪人滅亡下地獄,神的心就很痛快了不是的!上面的經文把神的心打開給我們看:神願意萬人得救。這真是世上最好的消息神願意。試想想,神至高至大,至公義聖潔的神。而我們則是極微小,污穢敗壞的罪人,常常犯罪惹祂的怒氣。神絕對有權把我們這些可惡的人滅絕最低限度也可以把我們撇棄不顧讓我們自生自滅。若神不願意,我們無論作甚麼,都不能得救。我們靠自己能力,根本無法不犯罪無法彌補我們的罪債,更不能買贖自己的靈魂:「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49:6-8)。但感謝神,神竟然願意!這實在是天大的喜訊!

 

在舊約的以西結書,我們也看到了神的心。「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33:11)。我們知道神是絕對誠實的,根本無須起誓但為何祂要如此作呢?可能就是因太多人誤會祂,以為祂一定喜悅惡人死亡。祂不想我們繼續誤會,就「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6:16)

 

既然聖經清楚表明神不喜悅惡人滅亡,願意萬人得救,為甚麼不是每一個人都得救呢?答案很明顯:是人不願意!神願意你得救,但你自己不願意被救!這真是天下間最大的悲劇!

 

有一次主耶穌論到祂所愛的耶路撒冷,說:「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23:37-38)。主耶穌說祂「多次願意」,可惜耶路撒冷的人「不願意」。當耶穌最後一次進入耶路撒冷的時候,那地的仍不悔改,祂就忍不住為它哀哭(19:41)。主耶穌很願意拯救自己的百姓,但他們卻不願意接受。這可算是人類最大的問題:不願意。

 

神願意萬人得救,也願意人明白真道。事實上,人要得救,就要先要明白真道。你要先明白神是一位怎樣的神,祂為我們作過甚麼事,並我們如何接受救恩,我們也才能得著。神要我們相信及接受的是真理,不是一些違反常理毫無根據的傳說祂不希望我們迷信或盲信。世上許多宗教信仰,都只是一些沒有歷史證實的民間傳說。從古至今流傳許多導人迷信的風俗,都是沒有事實及科學的根據。但聖經卻是神所默示的。當中的內容,無論在人物、地理、歷史、考古、科學、預言、道德方面的記載,都是正確無誤的:「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19:9);「你()的道就是真理。」(17:17)。所以基督徒勸人信主,不是叫人不用思考及過問,總之信了之後有福氣就行了。不是的,我們傳福音是把真理聖經講解清楚,你明白了真道,然後才邀請人相信接受。我們相信真理是越辯越明的,因為真理是出於神的,神就是真理。

 

聖經裡的真理很多,不能在短時間內一一細述。但關於救恩的道理,卻是非常明顯及清晰的。我嘗試把關於福音的真理按以上的經文分為四點。若你能明白並願意接受那四點,你就能得救了!我衷心盼望讀者們能存一個謙卑的心,花一點時間細讀一下,想想它們是否合理,是否值得相信接受。

 

一,只有一位神

 

聖經清楚表明,只有一位神。不是在云云眾神有一位神,而是「只有」一位神(only one God)。聖經多處指出神只有一位。讓我再舉出兩段經文: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20:3-5)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17:3)

 

聖經中這個「一」,主要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數量方面,一個是質量方面。

 

在數量方面,「一」就是一個,沒有第二個或更多個的意思。世上許多東西都只有一個。就如我們只有一位肉身父母,一位合法的配偶。照樣,我們也只有一位神,祂是我們在天上唯一的父親。這個「一」,對於我們的敬拜是非常重要。如果只有一位神,那麼問題非常簡單我們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敬拜祂,一是不敬拜祂。但若不只一位神,那麼我們就要知道世上到底有多少位神,並要把它們一一找出來。請問有沒有人知道呢?他們是根據甚麼去證明呢?假設世上有十位神(這個數目在某些宗教已經是很少了),理論上我們都要全拜,那麼我們怎能專一去拜呢?豈不大大分心?敬拜神其中一個基本及重要的態度,就是專一或專心。若神不只一位,我們怎樣做到一心一意去愛神?難道我們對神可以三心兩意嗎?請聽聖經的說話:「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12:29-30)。所以只有一位神,而神要求我們用專一的愛去愛祂,這是多麼合情合理,多麼直接及單純。

 

「一」也是指最高、最大、最好的意思。我們常用「獨一無二」來形容一件東西在同類中是最好的。例如考試考第一,比賽取第一,都是最好最優的意思。我們的神是在全有萬物中為首的,祂比一切都超越。聖經說:「耶和華啊,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你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國度也是你的,並且你為至高,為萬有之首。」(代上29:11)。我們拜神,豈不是要拜最高最大的那位神嗎?事實上,只有最高最大的那位創造者,才是真神。其他都是在祂以下,人手所造出來的低等假神,為甚麼要去拜?

 

「他們的偶像是金的,銀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有鼻卻不能聞,有手卻不能摸,有腳卻不能走,有喉嚨也不能出聲。造他的要和他一樣;凡靠他的也要如此。」(115:4-8)

 

親愛的讀者,可能你已經拜了偶像假神多年,現在要你歸回這位獨一真神,心裡感到作難,甚至感到懼怕,但靠著神的恩典及能力,你能夠得勝的以前的帖撒羅尼迦人也是習慣拜偶像的但當保羅傳福音給他們的時候,他們就「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帖前1:9)。為甚麼你們不可以呢?請你記著,只有我們的神是「又真又活」的!要敬拜,就當敬拜那位「又真又活」的神。

 

二,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

 

「中保」這個字在日常生活比較少用,它是甚麼意思呢?中保,其實就是中間人,在兩者之間作擔保人。在日常生活裡,律師及保險經紀就是中保的例子。他既是代表你,也是代表他所屬的公司。在聖經中出現中保,主要是為了兩件事。第一,就是立約,第二,就是獻祭或贖罪。當神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立約及頒布律法時,神揀選了摩西作他們的代表,作中間人。然而,作一個公平、正直、有承擔的中保真是非常難的。摩西當時是最適合的人選,他為人謙柔正直,又不私。有一次以色列人犯了大罪,在西乃山下拜金牛犢,惹動神的忿怒。摩西就為以色列人向神求情:「到了第二天,摩西對百姓說:你們犯了大罪。我如今要上耶和華那裡去,或者可以為你們贖罪。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裡,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作了金像。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32:30-32)。看,摩西作為以色列人與神之間的中保,他要承擔很重的責任,甚至願意付出自己的性命來換取神赦免的恩典。

 

同樣地,當以色列人要獻祭給神(或為感恩,或為贖罪),也需要一位中保。他不能自己獻,這是律法所禁止的。他們必須叫祭司替他們獻因為神是至聖的的罪人不能直接與神接觸要靠神所分別為聖的祭司代獻一個更加明顯的例子,就是以色列人一年一度的贖罪日。大祭司要把祭牲的血帶入會幕的至聖所裡,替全國百姓在神面前贖罪。

 

所以,人要得著神與我們立約罪的赦免,以及神各樣的恩典,就必須要有一位中保。

 

三,這位中保就是耶穌基督

 

摩西及祭司雖然也是神在古時設立的中保,但他們都不是完全的。首先,那些作中保的都是人。他們或可以代表人的一方,但不能完全代表神。第二,人必定會死。來7:23說:「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第三,人都是犯罪的。「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7:27)。祭司本身都有罪,他又怎能替人贖罪呢?可見神在舊約時代的安排只是暫時性的,真正的中保必另有其人。

 

到了新約,我們很清楚知道,這位真正的中保,就是耶穌基督。聖經說祂是「降世為人」。這點非常重要。祂不是出生為人,而是降世」為人。主耶穌原本是在天上,是神的兒子。但因為祂要救人,要作人和神之間的中保,所以祂道成肉身,降生馬槽裡,在我們中間生活作工。主耶穌既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所以能完全地代表雙方。祂一生沒有犯過罪,所以能替我們贖罪。祂是神,所以有赦罪的權柄;祂是人,所以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世上那裡能找到這樣的一位中保?除了耶穌基督,真的沒有了。難道聖經說:「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14:6);「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4:12)。若你不接受耶穌基督,請問你可以在那裡找到一位比祂更適合作神和人之間的中保?世上何來有這樣的人選任你怎樣幻想也幻想不出來呀!

 

四,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

 

有這樣一位又是神又是人的中保已經是很希奇。更加希奇的是,這位中保竟然願意為人死!舊約時代的祭司為人贖罪,都是獻上牛羊的血。但聖經明說「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10:4)。就是聖經沒有說,我們也心裡明白,牲畜的價值有限,怎能替人贖罪呢?所以律法要求用牲畜的血來罪贖,明顯是過渡性的,是預表一件更美的祭物將要出現,作萬人的贖價。那祭物是甚麼呢?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10:5, 10-12);「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我們這位中保耶穌,祂為我們贖罪,不是獻上牛羊的血,或金銀等物,乃是獻上自己的身體。祂是用自己的血來買贖我們!請問世上那有祭司替人獻祭贖罪是用自己作祭物呀?就是有願意的,他的價值也有限,因為他本是一個微小的受造之物,如何能「作萬人的贖價」?只有耶穌基督,祂是神的兒子,祂的血就有無窮的價值了:「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1:7)

 

讓我們再多想想。我們的主到世上來,最大的使命就是要為我們贖罪捨命。「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10:45);「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10:10-11)。我們知道,主耶穌最後就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死:「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2:24)

 

然而,為甚麼主耶穌要付上這麼大的代價來救贖我們呢?就是因為愛:「祂是愛我,為我捨己。」(2:20);「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5:7-8)。耶穌降世為人,並替我們受死,這是神愛我們,願意我們得救的最大證明。神多麼愛你啊!「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3:16)

 

現在問題再一次落在你身上:神愛你,願意你得救,你願意嗎?一位至大至高的真神,一位完美的中保,一個無價的救贖一份最偉大的愛,一個永遠的救恩,只要你願意承認自己的罪,悔改歸向這位為我們死而復活的主耶穌基督,接受祂作你的救主並生命的主宰,你就能得著了。你願意嗎?

 

若你不願意,當神的審判臨到你身的時候請你不要埋怨神不公平。是你不願意接受是你不想得救是你愛犯罪過於愛神,是你貪戀世俗而放棄永恆的福氣。是你拒絕神的慈愛不肯接耶穌基督的救贖你的滅亡完全是你咎由自取將來在地獄其中一個痛苦,就是你良心會不斷控訴自己:為甚麼我不願意為甚麼我不願意?

 

但若你願意,這份救恩就白白賜給你了:「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22:17)。不需要靠你的功勞,也不需要行甚麼禮儀神的恩典單單因著你的信,已經白白賜給你了。你願意相信嗎?神願意你得救,我真希望你也願意!

 

朋友,為何還等待,等待時日已經夠久!

你的救主巴望你就來,接受恩典,得蒙拯救。

 

朋友,為何仍觀望?再望一時能有何益?

惟有耶穌替你受死亡,除祂以外,誰能救你?

 

朋友,為何總躊躇?躊躇過久,機會必去!

現在就來,切莫再遲誤,遲誤將你帶進地獄!

 

何不?何不?何不現在來就主?

何不?何不?何不現在來就主?

 

若你願意接受耶穌,請誠心作以下的禱告:

 

神啊,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自己不能救自己。現在我願意離開罪惡,求你赦免我的罪,賜我永生。我相信主耶穌為我的罪死,又信祂從死裡復活。我現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及人生的主宰,求你接納我。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

 

若你相信了耶穌,請與我們聯絡。我們希望進一步幫助你在信仰上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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