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願意
「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前2:4-6)
今天有許多人誤會神,以為神很兇惡,喜悅人滅亡。罪人滅亡下地獄,神的心就很痛快了。不是的!上面的經文把神的心打開給我們看:神願意萬人得救。這真是世上最好的消息—神願意。試想想,神是至高至大,至公義聖潔的神。而我們則是極微小,污穢敗壞的罪人,常常犯罪惹祂的怒氣。神絕對有權把我們這些可惡的人滅絕,最低限度也可以把我們撇棄不顧,讓我們自生自滅。若神不願意,我們無論作甚麼,都不能得救。我們靠自己能力,根本無法不犯罪,無法彌補我們的罪債,更不能買贖自己的靈魂:「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49:6-8)。但感謝神,神竟然願意!這實在是天大的喜訊!
在舊約的以西結書,我們也看到了神的心。「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33:11)。我們知道神是絕對誠實的,根本無須起誓。但為何祂要如此作呢?可能就是因太多人誤會祂,以為祂一定喜悅惡人死亡。祂不想我們繼續誤會,就「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來6:16)。
既然聖經清楚表明神不喜悅惡人滅亡,願意萬人得救,為甚麼不是每一個人都得救呢?答案很明顯:是人不願意!神願意你得救,但你自己不願意被救!這真是天下間最大的悲劇!
有一次主耶穌論到祂所愛的耶路撒冷,說:「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太23:37-38)。主耶穌說祂「多次願意」,可惜耶路撒冷的人「不願意」。當耶穌最後一次進入耶路撒冷的時候,那地的人仍不悔改,祂就忍不住為它哀哭(路19:41)。主耶穌很願意拯救自己的百姓,但他們卻不願意接受。這可算是人類最大的問題:不願意。
神願意萬人得救,也願意人明白真道。事實上,人要得救,就要先要明白真道。你要先明白神是一位怎樣的神,祂為我們作過甚麼事,並我們如何接受救恩,我們也才能得著。神要我們相信及接受的是真理,不是一些違反常理,毫無根據的傳說。祂不希望我們迷信或盲信。世上許多宗教信仰,都只是一些沒有歷史證實的民間傳說。從古至今流傳許多導人迷信的風俗,都是沒有事實及科學的根據。但聖經卻是神所默示的。當中的內容,無論在人物、地理、歷史、考古、科學、預言、道德方面的記載,都是正確無誤的:「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詩19:9);「你(神)的道就是真理。」(約17:17)。所以基督徒勸人信主,不是叫人不用思考及過問,總之信了之後有福氣就行了。不是的,我們傳福音是把真理—聖經—講解清楚,你明白了真道,然後才邀請人相信接受。我們相信真理是越辯越明的,因為真理是出於神的,神就是真理。
聖經裡的真理很多,不能在短時間內一一細述。但關於救恩的道理,卻是非常明顯及清晰的。我嘗試把關於福音的真理按以上的經文分為四點。若你能明白並願意接受那四點,你就能得救了!我衷心盼望讀者們能存一個謙卑的心,花一點時間細讀一下,想想它們是否合理,是否值得相信接受。
一,只有一位神
聖經清楚表明,只有一位神。不是在云云眾神中有一位神,而是「只有」一位神(only
one God)。聖經多處指出神只有一位。讓我再舉出兩段經文: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20:3-5)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聖經中這個「一」,主要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數量方面,一個是質量方面。
在數量方面,「一」就是一個,沒有第二個或更多個的意思。世上許多東西都只有一個。就如我們只有一位肉身父母,一位合法的配偶。照樣,我們也只有一位神,祂是我們在天上唯一的父親。這個「一」,對於我們的敬拜是非常重要。如果只有一位神,那麼問題非常簡單。我們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敬拜祂,一是不敬拜祂。但若不只一位神,那麼我們就要知道世上到底有多少位神,並要把它們一一找出來。請問有沒有人知道呢?他們是根據甚麼去證明呢?假設世上有十位神(這個數目在某些宗教已經是很少了),理論上我們都要全拜,那麼我們怎能專一去拜呢?豈不大大分心?敬拜神其中一個基本及重要的態度,就是專一或專心。若神不只一位,我們怎樣做到一心一意去愛神?難道我們對神可以三心兩意嗎?請聽聖經的說話:「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12:29-30)。所以只有一位神,而神要求我們用專一的愛去愛祂,這是多麼合情合理,多麼直接及單純。
「一」也是指最高、最大、最好的意思。我們常用「獨一無二」來形容一件東西在同類中是最好的。例如考試考第一,比賽取第一,都是最好最優秀的意思。我們的神是在全有萬物中為首的,祂比一切都超越。聖經說:「耶和華啊,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你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國度也是你的,並且你為至高,為萬有之首。」(代上29:11)。我們拜神,豈不是要拜最高最大的那位神嗎?事實上,只有最高最大的那位創造者,才是真神。其他都是在祂以下,人手所造出來的低等假神,為甚麼要去拜?
「他們的偶像是金的,銀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有鼻卻不能聞,有手卻不能摸,有腳卻不能走,有喉嚨也不能出聲。造他的要和他一樣;凡靠他的也要如此。」(詩115:4-8)
親愛的讀者,可能你已經拜了偶像假神多年,現在要你歸回這位獨一真神,心裡感到作難,甚至感到懼怕,但靠著神的恩典及能力,你能夠得勝的。以前的帖撒羅尼迦人也是習慣拜偶像的,但當保羅傳福音給他們的時候,他們就「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帖前1:9)。為甚麼你們不可以呢?請你記著,只有我們的神是「又真又活」的!要敬拜,就當敬拜那位「又真又活」的神。
二,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
「中保」這個字在日常生活中比較少用,它是甚麼意思呢?中保,其實就是中間人,在兩者之間作擔保人。在日常生活裡,律師及保險經紀就是中保的例子。他既是代表你,也是代表他所屬的公司。在聖經中出現中保,主要是為了兩件事。第一,就是立約,第二,就是獻祭或贖罪。當神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立約及頒布律法時,神揀選了摩西作他們的代表,作中間人。然而,作一個公平、正直、有承擔的中保真是非常難的。摩西當時是最適合的人選,他為人謙柔正直,又不徇私。有一次以色列人犯了大罪,在西乃山下拜金牛犢,惹動神的忿怒。摩西就為以色列人向神求情:「到了第二天,摩西對百姓說:你們犯了大罪。我如今要上耶和華那裡去,或者可以為你們贖罪。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裡,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作了金像。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32:30-32)。看,摩西作為以色列人與神之間的中保,他要承擔很重的責任,甚至願意付出自己的性命來換取神赦免的恩典。
同樣地,當以色列人要獻祭給神(或為感恩,或為贖罪),也需要一位中保。他不能自己獻,這是律法所禁止的。他們必須叫祭司替他們獻,因為神是至聖的,污穢的罪人不能直接與神接觸,要靠神所分別為聖的祭司代獻。一個更加明顯的例子,就是以色列人一年一度的贖罪日。大祭司要把祭牲的血帶入會幕的至聖所裡,替全國百姓在神面前贖罪。
所以,人要得著神與我們立約、罪的赦免,以及神各樣的恩典,就必須要有一位中保。
三,這位中保就是耶穌基督
摩西及祭司雖然也是神在古時設立的中保,但他們都不是完全的。首先,那些作中保的都是人。他們或可以代表人的一方,但不能完全代表神。第二,人必定會死。來7:23說:「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第三,人都是犯罪的。「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來7:27)。祭司本身都有罪,他又怎能替人贖罪呢?可見神在舊約時代的安排只是暫時性的,真正的中保必另有其人。
到了新約,我們很清楚知道,這位真正的中保,就是耶穌基督。聖經說祂是「降世為人」。這點非常重要。祂不是出生為人,而是「降世」為人。主耶穌原本是在天上,是神的兒子。但因為祂要救人,要作人和神之間的中保,所以祂道成肉身,降生馬槽裡,在我們中間生活與作工。主耶穌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所以能完全地代表雙方。祂一生沒有犯過罪,所以能替我們贖罪。祂是神,所以有赦罪的權柄;祂是人,所以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世上那裡能找到這樣的一位中保?除了耶穌基督,真的沒有了。難道聖經說:「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若你不接受耶穌基督,請問你可以在那裡找到一位比祂更適合作神和人之間的中保?世上何來有這樣的人選?任你怎樣幻想也幻想不出來呀!
四,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
有這樣一位又是神又是人的中保已經是很希奇。更加希奇的是,這位中保竟然願意為人死!舊約時代的祭司為人贖罪,都是獻上牛羊的血。但聖經明說「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10:4)。就是聖經沒有說,我們也心裡明白,牲畜的價值有限,怎能替人贖罪呢?所以律法要求用牲畜的血來罪贖,明顯是過渡性的,是預表一件更美的祭物將要出現,作萬人的贖價。那祭物是甚麼呢?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來10:5,
10-12);「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我們這位中保耶穌,祂為我們贖罪,不是獻上牛羊的血,或金銀等物,乃是獻上自己的身體。祂是用自己的血來買贖我們!請問世上那有祭司替人獻祭贖罪是用自己作祭物呀?就是有願意的,他的價值也有限,因為他本是一個微小的受造之物,如何能「作萬人的贖價」?只有耶穌基督,祂是神的兒子,祂的血就有無窮的價值了:「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1:7)
讓我們再多想想。我們的主到世上來,最大的使命就是要為我們贖罪捨命。「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5);「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10:10-11)。我們知道,主耶穌最後就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死:「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2:24)
然而,為甚麼主耶穌要付上這麼大的代價來救贖我們呢?就是因為愛:「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7-8)。耶穌降世為人,並替我們受死,這是神愛我們,願意我們得救的最大證明。神多麼愛你啊!「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現在問題再一次落在你身上:神愛你,願意你得救,你願意嗎?一位至大至高的真神,一位完美的中保,一個無價的救贖,一份最偉大的愛,一個永遠的救恩,只要你願意承認自己的罪,悔改歸向這位為我們死而復活的主耶穌基督,接受祂作你的救主並生命的主宰,你就能得著了。你願意嗎?
若你不願意,當神的審判臨到你身的時候,請你不要埋怨神不公平。是你不願意接受,是你不想得救。是你愛犯罪過於愛神,是你貪戀世俗而放棄永恆的福氣。是你拒絕神的慈愛,不肯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你的滅亡完全是你咎由自取!將來在地獄其中一個痛苦,就是你良心會不斷控訴自己:「為甚麼我不願意?為甚麼我不願意?」
但若你願意,這份救恩就白白賜給你了:「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22:17)。不需要靠你的功勞,也不需要行甚麼禮儀,神的恩典,單單因著你的信,已經白白賜給你了。你願意相信嗎?神願意你得救,我真希望你也願意!
朋友,為何還等待,等待時日已經夠久!
你的救主巴望你就來,接受恩典,得蒙拯救。
朋友,為何仍觀望?再望一時能有何益?
惟有耶穌替你受死亡,除祂以外,誰能救你?
朋友,為何總躊躇?躊躇過久,機會必去!
現在就來,切莫再遲誤,遲誤將你帶進地獄!
何不?何不?何不現在來就主?
何不?何不?何不現在來就主?
若你願意接受耶穌,請誠心作以下的禱告:
神啊,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自己不能救自己。現在我願意離開罪惡,求你赦免我的罪,賜我永生。我相信主耶穌為我的罪死,又信祂從死裡復活。我現在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及人生的主宰,求你接納我。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
若你相信了耶穌,請與我們聯絡。我們希望進一步幫助你在信仰上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