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要上教會

 

信了主好些日年的基督徒,總會遇到一些自稱信主,卻沒有恆常上教會的人。他們都會有不同的原因支持他們的做法。有些原因似乎是牽強的,但有些原因可能是事實,甚至是他們親身的經歷。但不管怎樣,按照聖經的教導,除非在特殊的情況下(如健康問題,或為主被囚,或受逼迫),基督徒也不應該停止聚會。我在這裡些列出一些聖經原因,支持基督徒應該恆常參加教會聚會。

 

1. 神喜悅團體的敬拜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我要在正直人的大會中,並公會中,一心稱謝耶和華。」(111:1)

 

「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2:46-47)

 

「他們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會一同聚集,教訓了許多人。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11:26)

 

「主阿,誰敢不敬畏你,不將榮耀歸與你的名呢﹖因為獨有你是聖的。萬民都要來在你面前敬拜,因你公義的作為已經顯出來了。」(15:4)

 

以上的經文都說及集體的敬拜。在舊約、新約,以及在將來的永世裡,我們都看到敬畏神的人聚集大會中,同心合意的敬拜稱頌神。個人對神的敬拜固然是必需的,因為團體是由個人而組成。若各人不能用心靈誠實敬拜神,集體的敬拜又怎會蒙神喜悅?然而,聖經又清楚的給我們看見,神的心意不是零散的基督徒各自敬拜,祂乃喜悅屬祂的人聚集一起,同心合意地讚美祂。當然,因著地域及其他環境的因素,現在所有基督徒不可能在同一地方集合敬拜,但將來就不是這樣的了:「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12:22-23)。我們要明白,我們現在不能完全達到的目標,不等於我們不應竭力追求。神的心意已經很清楚向我們顯明,神是喜悅祂的眾子一同在會中敬拜祂。所以倘若可行,我們應盡力與其他信徒聚集一起同心敬拜及讚美神。

 

2. 神的心意是教會

 

「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16:18)

 

「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1:22-23)

 

「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3:10)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5:23-27)

 

按原文的意思,「教會」就是神呼召出來的一個團體。若神的心意只是個人的得救及敬拜,為甚麼祂要向我們啟示教會的真理呢?事實上,在主還沒有十字架,還未完成救贖大工之前,祂已經預言要建立教會。之後神透過保羅在書信中進一步啟示許多教會的道理,如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祂的新婦,而教會存在的目的,就是要彰顯神百般的智慧等。

 

個人在某程度上也能見證神,榮耀主。但個人的能力及恩賜始終有限,不可能完全彰顯神「百般的智慧」。所以神的定規要教會整體來將祂自己的豐盛顯明出來。主與個別信徒的確有愛的關係,這是不錯的,但聖經沒有說基督有許多的新婦,祂只有一位新婦,就是整體的教會。所以我們不應只強調個人與主的關係,而忽略主與整個教會聯合的需要及心意:「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5:31-32)

 

3. 神的心意是建立教會

 

「那時,猶太加利利、撒瑪利亞各處的教會都得平安,被建立。」(9:31)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2:4)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4:11-13)

 

「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帖前5:11)

 

按著聖經的教導,神的心意不單是教會,祂還要建立祂的教會。有人可能認為兩者是同一件事。兩者當然有密切的關係,但也不是完全相同。前者是一個基礎,是主在十字架上成就救贖及聖靈降臨後所帶出來的工作。後者是一個過程,需要信徒的付出及參與。有人指出,當人一信主,他自然地就成為教會的一部分了,不須要作甚麼。這個說法也沒有錯,但不完全。因為聖經明顯教導教會要被建造起來。若人一信主已經成為教會,為甚麼神吩咐我們「建立基督的身體」?事實是,當神所召出來的一班人信主得救後,地位上他們已是教會的一部分(神學家稱之為宇宙性教會),但在地上的時候,教會要藉著一班信徒聚集在一處(地方性教會)互相建立才能顯明出來。基督徒主日各自家中靈修不能顯出教會的見證。不是個別的石頭零散在地上就成房屋。神要把一塊一塊的「活石」接連在一起,才能成為神的靈宮。當然,教會是神親自建立的,但神要透過屬祂的人去建造。兩者沒有衝突的。神建造祂的教會,需要屬祂的人參與及配合,一同建造。

 

4. 教會須有不同的肢體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他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他也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若全身是眼,從那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那裡聞味呢﹖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那裡呢﹖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12:12-27)

 

以上經文已經很清楚表明,主的身子有許多肢體。不單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各有不同。有人是眼,有人是手,有人是腳、有人是耳、有人是鼻。然而,整段經文想要帶出最重的一點乃是:不同的肢體必須配搭在一起才有用!有人認為獨立追求也可以,不需要上教會,那我想問問他們是身子上的那個部分。是手,是腳、還是口?就算你是最強而有力的手,或跑得最快的腿,或最能言善變的口,你可以不顧其他身體部分而獨立運作嗎?

 

有人認為教會太多軟弱的信徒,所以不想去教會。這種想法剛剛與神的心意背道而馳。聖經是怎樣說?「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若你認為別人不像你那樣屬靈,為甚麼你不去幫助他們呢?聖經不是要求我們要彼此相顧嗎?事實是,神容讓教會有軟弱的肢體,就是要顯出較剛強或成熟的肢體的功用擔當他們的軟弱:「我們又勸弟兄們,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也要向眾人忍耐。」(帖前5:14)。所以,若神讓你在教會看見許多軟弱的信徒,請你不要想錯,以為神是叫你避開他們。相反,神在催促你去幫助那些需要勉勵及扶持的人,因為在神的眼光中,這些軟弱的人「更是不可少的」,且特別為剛強的肢體而預備的。若有人說我沒有這樣的心,那麼這就不是教會的問題,乃是你不肯順服,應該趕快靠主去對付。

 

5. 教會須有不同的恩賜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12:6-8)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林前12:28)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4:11-12)

 

「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林前7:7)

 

聖經教導神給信徒恩賜,目的是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神不是說,神給信徒恩賜,目的是叫他們個人靈性長進。恩賜主要是為了教會而賜下的。不但如此,聖經也說,各人有不同的恩賜,有人是作先知講道,有人是教導,有人是勸化,有人是治理事,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請問最屬靈的信徒能多少種恩賜?若有兩三樣已經很有難得吧。但教會可以靠幾個人的恩賜而被建立起來嗎?當然不能,連保羅這位滿有特別恩賜的使徒都不可能單靠自己或一兩位同工之力去建立及維持教會。教會乃是由一群擁有不同恩賜的弟兄姊妹獻出他們的能力而被建立起來。一個健全的教會,不應由少數擁有過人恩賜的信徒來承擔,乃是由眾多擁有不同恩賜的信徒來分擔。按照聖經的教導,我們每一個真實信主的都有恩賜,而信徒的責任,就是在一個合適的教會裡發揮我們的恩賜。記著,神給你恩賜是建造教會,不是為著個人靈性的。你身不在教會,就不能有效地發揮這些恩賜,你就難以稱為「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4:10)了。

 

6. 我們要彼此相愛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13:35)

 

「論到弟兄們相愛,不用人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叫你們彼此相愛。」(帖前4:9)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7-8)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約一4:7)

 

除了主耶穌之外,主的三個使徒(保羅、約翰、彼得)都不約而同地強調信徒要彼此相愛,可見彼此相愛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命令。然而,若基督徒不常聚在一起,怎能有效地學習彼此相愛的功課?主耶穌不是說眾人看見基督徒愛神,他們就因此認出他們是主的門徒,他們乃是看見信徒彼此相愛的心,眾人才認出他們是屬主的。一個信徒獨留家中敬拜,怎樣彼此相愛?一個信徒在屋裡獨自靈修,眾人怎能知道你是主的門徒?而信徒最常接觸地方及時間,就是教會的聚會。當然,其他時間地方也可以,但主日聚會是信徒最慣常聚集敬拜及相交的場合。若各人都選擇自己方便的時間及地點,根本很難恆常地一同聚集,彼此相交。

 

有些人以為自己的愛心太少,所以就避免接觸人。不錯,聖經教導我們「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13:8)。各人都應認為自己的愛心不夠。但愛心不夠不應成為我們逃避學習的藉口,反而催促我們更加積極去學好它。

 

有些人不願上教會,口裡說不需要弟兄姊妹的關心,其真正原因可能是他們不願去關心弟兄姊妹,因為怕付出代價。不錯,真正去關顧人是要付出代價,是不容易的,但這是聖經清楚的教導。我們怎能因為怕付代價而忽略神的命令呢?或許有人說,我不是不關心肢體,我只是不願去教會而已。但你連最慣常及直接接觸肢體的機會都不在乎,怎能讓人知道你是關心他們?

 

或許有人說,有些肢體實在不可愛,難以付出愛心。不錯,有些肢體著實不可愛,不易相處,但按神的標準,我們也不可愛。信主後我們一樣有軟弱及犯罪,難道主也放棄不愛我們嗎?所以主不只要求我們相愛,祂是要求我們「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其要點在於「怎樣」這兩個字。主怎樣愛我們,我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主就是愛我們這些不可愛的人,所以我們也要學習愛那些不可愛的肢體。

 

7. 我們要彼此扶持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12:5)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6:1-2)

 

「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帖前5:11)

 

「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10:24-25)

 

坦白說,許多時候我們上教會,不是要幫助人,乃是要得人幫助。其實我們並不如自己想像的那麼剛強:「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連保羅也說:「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林後11:29)。所以,聖經就吩咐屬祂的人彼此建立、勸勉、扶持及擔當。但若你總是不參加教會聚會,你怎能知道弟兄姊妹的需要,弟兄姊妹也怎知道你的需要呢?不知道又如何幫助扶持呢?當你靈性昏暗、情緒低沉時,誰會知道並為你代求?當你需要力量去作工或面對艱難困境時,誰會用禱告支持你?

 

若你說你不需肢體替你禱告,自己禱告就可以了(但有時也會低沉到連禱告也無力),那你比保羅還強,因為他在書信多次要求信徒為他禱告(西4:3;弗6:19;西4:4;弗6:19-20;帖前3:10;帖後3:1-2;羅15:30-31;林後1:11;腓1:19;門1:22)。再者,若神真的賜你非常的恩典,能常常剛強火熱,那麼神就要用你在教會裡扶持其他軟弱灰心的信徒。你不應嫌棄或避開他們,乃要用神給你的恩典去幫助他們。「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所以若你認為自己是屬靈人,你就應該在教會中用溫柔的心挽回軟弱的肢體。若你自問不是屬靈人,那麼你就該到教會接受別人的教導及扶持。

 

8. 我們須學習牧養及被牧養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20:28)

 

「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1-3)

 

神設立長老或監督,目的就是要牧養神的教會。聖經說得很清楚,你一是作牧養的人,一就是作被牧養的羊。有些人可能同時牧養及被牧養(如一個主日學老師,一面教導他的主日學學生,一面接受教會牧者的牧養),但你不能又不牧養又不被牧養。聖經沒有記載有這類的信徒。作牧養的人,不一定要作長老或牧師,有時有也會給你恩賜及位份,去栽培一些初信主或靈性比較軟弱的小羊。但另一方面,大多數信徒也需要教會的牧者用愛心及神的話餵養,特別是初信的信徒。我們看見不少在佈道會決志的人,因為沒有穩定參加教會的聚會,很快就流失了。我們實在需要有教導恩賜的工人「按時分糧」(24:45)餵養我們的靈命,教導我們「滿心明白神的旨意」(西1:9)。我們不能自大到一個地步,以為自己不需要教會牧者及肢體的牧養及幫助(除非該教會在真理上出現了嚴重的偏差),只在家中餵養自己就可以了,這不是聖經的教導。

 

退一步說,就是你真的如你所說的這樣剛強,可以自給自足,那麼你也有資格及能力去牧養教會中的小羊了,為甚麼你又不去幫助他們?難道神給你這些恩典只為你個人所用的嗎?不也要是為其他主的羊而賜的嗎?恩賜只留著自己使用,不在教會分享運用,這是不是自私?

 

9. 我們須學習同心事奉

 

「每逢為你們眾人祈求的時候,常是歡歡喜喜的祈求。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1:4-5)

 

「然而,我想必須打發以巴弗提到你們那裡去。他是我的兄弟,與我一同作工,一同當兵,是你們所差遣的,也是供給我需用的。」(2:25)

 

「為基督耶穌被囚的保羅,同兄弟提摩太寫信給我們所親愛的同工腓利門,和妹子亞腓亞並與我們同當兵的亞基布,以及在你家的教會。」(1:1-2)

 

神吩咐我們每一個屬祂的人去事奉祂,為神的國爭戰。我相信這個道理沒有基督徒會反對。當我們一信主時,我們已經被神徵召入這支軍隊了。「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提後2:3)。世上所有的軍隊,若要戰勝敵人,就必須要集中各路軍力,互相配合攻擊,方能穩操勝券。我們基督徒的爭戰也是如此。信徒的爭戰的確有個人那方面(如聖靈與情慾相爭),也包括團體的一面。個人佈道是重要,但整體教會一同推動福音事工許多時候更為有效,見證更為美麗。保羅在腓立比書不是稱讚個別信徒傳福音,而是稱讚他們「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保羅在腓利門書不是說他為主單打獨鬥,他乃強調基督精兵團體性的一面:「腓利門,和妹子亞腓亞並與我們同當兵的亞基布,以及在你家的教會」。

 

神讓我們看見,歷世歷代絕大部分的屬靈偉人背後都好些親密的同工及教會的肢體與他們一同爭戰。馬丁路德、加爾文、司布真、戴德生、穆勒、慕迪、鍾馬田、王明道、倪柝聲等都一個團隊來支持他們。讓我重申,個人事奉也有其重要性,但不可忽略同心合意的爭戰。這就是神帶領保羅到處建立教會的一個主要目的,這也是令保羅常常為腓立比教會「歡歡喜喜」的主要原因。

 

10. 順服聖經的教導及榜樣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11:23-2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林前10:16-17)

 

「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林前14:23)

 

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講到半夜。」(20:7)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10:25)

 

保羅寫信給各地的信徒,包括羅馬、哥林多、腓立比、以弗所、帖撒羅尼迦、歌羅西,神吩咐約翰寫信給亞細亞七個教會,受信對象都是以教會為單位,很可能是在主日中宣讀出來。跟據聖經的教導及榜樣,各處的信徒會在主日聚集,全教會聚在一處,一同聽道,交通、禱告、敬拜、擘餅記念主等。經文屢次提及「你們」應當如此行,表明不是一個人獨自領受。再者,那些屬靈活動亦難以由信徒獨自進行。一個人自我交通、自我講道、自我擘餅,甚至是自我受洗,不是很奇怪的事嗎?就算你每星期自己擘餅記念主,也不能表達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的真理,因為沒有其他人與你分!所以,聖經提及的好些事情必須在教會中才可進行。神的心意明顯是要基督徒有聚會。

 

信徒聚會不單單是初期教會的榜樣,它更是神的命令:「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當然,在特殊的情況不能定期聚會(如疾病、逼迫,或工作需要),主是明白的,他們也不是那些停止慣了的人。但環境不容許與不願參加是兩回事。嚴肅來說,若環境容許你聚會,但你卻長期不去,這就是不順服神了。人可能有許多原因反駁,但愛主的人神一個命令就夠了。

 

以上就是基督徒應該上教會的原因。客觀來說我相信理據已經非常充分,不需辯駁。但這文最想到達到的目的,不是以理壓人,而是盼望每一個真正屬主的人都自然由衷地愛教會及愛參與聚會。說到底,所有聖經的命令,若不是從心裡願意去遵行,在神眼中有甚麼價值呢?若你心裡不願上教會,只是純粹出於因循習慣、或群眾壓力,或人的責任,神會滿足嗎?

 

為甚麼我們要愛教會?其終極的原因只有一個:基督愛教會!「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5:25)。我們坦白承認,教會不是完美,存著有好些不足,肢體之間也不全無問題,因為教會始終都是由一群仍有罪性的人組合而成。但若神讓你看到這些不足甚至破口,請你不要立刻離棄她,反而是盡力去堵塞破口,為神的家守望,因為基督愛教會,我們也當愛基督所愛的。基督愛教會到一個地步,甚至為她捨己,我們也當抱著這個心志去獻上自己,不應老是想從她得著甚麼,一旦得不到就馬上離開。教會是你屬靈的家,她需要你的付出,她需要你去愛護及建造。愛基督,就會愛教會。愛教會,就是愛基督了。

 

最後,我想用保羅在以弗書的一段禱文作為本文的結束。但願這位使徒的心願也是我們各人的心願:

 

「但願祂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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