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救恩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10:27)

 

永遠救恩(eternal salvation)又稱「聖徒的堅忍」、或稱「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意思就是當一個人信主得救後,他就不會失去救恩。這個道理為當年改教家及大部分信仰純正的信徒所持守。後來,有反對預定論的亞米紐主義出現,並提出異議,認為救恩是會失去的。時至今日,仍有不少信徒持這樣的觀念。他們反對的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聖經有些經文好像教導信徒會失去救恩,我們要忍耐到底才能得救等道理。第二,他們看見某些人濫用永遠救恩這道理,以為信了主之後,就可以隨便犯罪,反正一定上天堂,結果使教會的見證大受影響。他們就認定這個教義一定不是出於神。靈恩派稱「永遠救恩」為魔鬼在末世最大的迷惑;那些強調行為稱義的異端,全部反對「永遠救恩」這教義。然而,處理這些問題的方法,不是單取符合自己觀念的經文來用,把所有支持永遠救恩的經文撇在一旁,而是要小心按正意地解釋那些明顯的經文,並盡力把它們與其他表面盾的經文調合,因為聖經本身絕對不會自相矛盾,是而又非的。我們也不應有人誤用或濫用這教義就認定它不是出於神,因為不是那個教義本身有問題,而是濫用的人的問題。現在讓我們從聖經去看「永遠救恩」的道理。

 

從主的應許看「有永生」

 

「信子的人有永生」(3:36);「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5: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6:47)。這些說話是主對信祂的人的應許。經文中「有永生」的「有」字是現在式,即是信的人現在有永生,不是將來到天家才有。若人上天堂後才有永生,聖經應該用將來式,不應用現在式。有人可能說,神應許人現在有永生,也可以因為某些原因收回,即是永生可以失落的。但這在語法上是不合邏輯的。為甚麼?因為若永生是可以失落的,那麼它就不是永遠的。若它不是永遠的,聖經怎能稱信的人現在有「永」生?是神用詞不當,還是故意誤導?假設今日某個人決志信主,但明天他又決定不信了(這純粹是假設,因為相信預定論的人認為信心是不會失落的),根據反對永遠救恩的人的講法,那人信主那刻的確有永生,但過了一天,他決定不信,就失去了永生。那麼,那人的永生只有一天,一天的永生還叫「永」生麼?若「永生」得著後會再失去,那根本不算是「永生」,而是「暫生」。所以聖經有現在式應許信的人有永生,這點已經清楚指出有永生是不會失落的。

 

從主對尼哥底母的話看「重生」

 

我們知道每一個真信主的人,都是重生得救的:「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3:3);「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3:5)。按人的角度看,神可以赦免你,又可以不赦免你。神可以稱你為義,也可以不稱你為義。這個邏輯上也說得通(但不是神的性情,因神是信實的)。但神重生了你,祂會讓你再死嗎?聖經有「重死」的道理嗎?意思即是一個人重生後,有神的生命住在他裡面,但因為某些原因,這個新生命會離開或消失?假設一個重生得救的人,因著某些原因失去了這個重生,但後來他又真心的懊悔,再次決定信主,這樣他可以有第二次的重生嗎?聖經有沒有「多次重生」的道理?對於不信永遠救恩的人來說,多次重生是有可能出現的事,除非他們認為一個本來信主,後來又變成不信的人,他以後就再沒有機會信,注定滅亡了。我相信他們也不敢這樣說。所以按他們的理論,某些人多過一次的重生是極有可能發生的事(這就是相信人是靠「自由意志」得救不能避免的推論,因為人有自由意志信,也有自由意志不信)。但聖經那裡記載人可以重複地重生、重死、又重生?重生是這麼兒的嗎?所以,若我們不堅持重生只有一次,而且不會失去,就會在神學上做成極大的混亂及矛盾。

 

從主羊的比喻看「永不滅亡」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10:27-30)

從這段經文我們看到幾點:

 

1.  主應許給祂的羊「永生」,不是「暫生」。

2.  主應許祂的羊永不滅亡,不是「暫不滅亡」。

3.  主說誰也不能從祂手裡把羊奪去。不是說「誰也不能,除了魔鬼或那人自己」。

4.  主不只是說祂會這樣作,祂還加上父神的保證:「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5.  主強調天父的全能:「祂比萬有都大」,全能的神豈有難成的事?

6.  主指出那羊是父賜給的,是父神交託主看顧的,主會失掉一隻嗎?主怎樣向天父交代?主會失職嗎?「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6:39)

7.  主與父原為一,聖父聖子同時保證信主的人永不滅亡,雙重的保障,我們還有可質疑?

 

從主的禱告看「神的保守」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17:12)

 

這節經文說到主「保守」門徒不會滅亡。難道主自己的祈禱都會落空?絕對不會。主沒有為猶大祈禱,因為猶大是一個假信徒,假信徒當然是滅亡的。猶大沒有失去救恩,因他從來未曾得著救恩。聖經說主耶穌一早已知誰要出賣祂,「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6:64)。猶太從頭到尾是個賊:「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12:6)。猶大根本從未得救。

 

有人可能會說,主只是為他十一個門徒祈禱,但經文接著說:「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17:20)。主不單為那時的門徒祈求,也是為所有信祂的人祈求,叫我們沒有一個滅亡。也不是單單那一次祈求,我們的大祭司在天上也為我們不斷地祈求:「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7:25)。難道主在天上為我們的禱告會落空?事實證明,主的門徒(除了猶大)真的一直堅信到底。我想問問,那些門徒有沒有可能在之後的日子背道不信?若背道,他們就要滅亡了,但他們沒有背道,為什麼?因為神的能力保守他們繼續相信。我們每一個真正信主的人,神都會保守我們,而神保守我們的方法,就是保守我們的信心不失落。主為我們信心創始,也必成終。

 

從約翰書信看「保守自己」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豫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壹5:18)

 

以上經文看到我們是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救恩。但另一方面,我們又看到我們從神生,必保守自己。那麼究竟是神保守我們,還是我們保守自己?答案是:兩者都是。神會保守我們去保守自己。所有會保守自己的人都是神所保守的,所有不保守自己的人都不是神所保守的。有人認為信預定論的人強調神的主權及神的保守,這豈不是否定人的責任嗎?這是對預定論一個極大的誤解。我們不是只強調神會保守,我們就甚麼責任都不須負,甚至可以任意妄為。不!我們也強調信徒有責任保守自己,也必會保守自己,因為我們都有神的生命:「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約壹5:18)我們保守自己,不是因為我們有能力保守自己不失落,而是因為這是神對我們的吩咐,從此我們知道自己真是從神而生。若有人從來不保守自己,反而時常放縱犯罪,這就證明他是從惡者生的,不是從神生的。這人從來未曾得著救恩。

 

從保羅書信看「神的揀選」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8:29-30)

 

這段經文被許多解經家稱為「救恩的金鍊」(the golden chain of salvation),即是救恩由神的預知預定開始,就會一步一步達到終點,就是得榮耀。當中是一環緊扣一環,不會斷開的。神一是不預定,一預定你就一定會呼召你,之後一定稱你為義,最後就一定使你得榮耀,在神眼中絕對沒有半途而廢或功敗垂成這回事。

 

保羅在羅馬書9章說神揀選人,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神的主權及憐憫:「(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9:11-16)

 

保羅在11章清楚指出,以色列人雖然失敗,但神的揀選不會因此廢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11:28-29)。我相信世上沒有一個民族惹神的震怒比以色列更大,他們殺害祂差來的先知,最後連祂的愛子也釘死了!但他們到了這地步,神仍沒有廢棄祂向他們祖宗立的約,並應許末世他們要全家歸回得救。神的信實何等廣大!照樣,對我們新約的信徒來說,緃然我們是如何的軟弱及失敗,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最後總結

 

若一個人被神揀選,為主買贖,蒙了重生,得稱為義,罪得赦免,有聖靈居中,與主合一,成為神的兒女,蒙神能力保守,有主為他在天上代禱,仍然會因人的因素失去救恩而滅亡的話,這位神不信也罷,因為祂既不全能,又不慈愛,也不信實。但這事是絕對沒有可能發生的,我們的神絕對不是這樣的!

 

「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裡的。」(8:35-39)

 

「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13:1)

 

「一切」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因為主的愛是「到底」的愛。

 

問題一:若救恩是不會失去,那麼來6:4-6所指的那些人是誰?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6:4-6)

 

答:本人認為來6:4-6所形容人是未得救的。不少解經家也是這樣說。關鍵是以上對那些人的描述,完全沒有提及「信」這個字。聖經沒有說他們有信心。比較爭議性的一點,就是經文似乎提及他們有聖靈,但經文其實沒有說他們有聖靈,只是說「於聖靈有分」。我們不否定聖靈在不信的人身上也有工作,舊約的掃羅王,新約的猶大,聖靈也有點工作在他們身上,掃羅說預言,猶大也曾被主差去傳道趕鬼。但猶大卻沒有被聖靈重生。猶大不是已經重生,然後犯罪失去救恩。主一早已經表明他是滅亡之子。(17:12)。所以來6:4-6所指的人是那些受過真理的教導,甚至被聖靈感動過,但卻未被聖靈重生的人。這些人就是主在撒種比喻中那撒在土淺石頭地上的種子:「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

 

問題二:你說從神生的人一定會保守自己及得救,但為甚麼神在聖經中時常提及要我們忍耐到底必然得救,又警告不聖潔及離棄神的可怕後果呢?

 

答:原因有三:第一,自稱信主的人當中一定有假信及暫時相信的人,神用這些警告來叫人不要犯罪及離開信仰。第二,我們真正信主的人要知道神對這些事的心情及態度,神憎惡這些可恥的事,雖然信主的人不會滅亡,但我們能從這些嚴厲警告中得到提醒。第三,神要信祂的人承擔責任。神吩我們信主的人要聖潔、要忍耐、要保守自己,雖然我們不是靠這些行為得救,但這些事能成為我們得救的確據。相反,若我們沒有聖潔及公義的表現,我們就最好趕快檢視自己的信心是否真實,因為好樹必會結好果子,結不出好果子,甚至結出壞果子的樹,就一定不是好樹,最終會被神砍下來丟掉。所以聖經用嚴厲的話來警告信徒,目的就是要他們確定他們的信心是否真實。若沒有好行為,甚至有不信的惡心,他們就不是真正重生得救的人,他們的結局當然是滅亡了。

 

問題三:聖經說信的人有永生,不信的人得不著永生。若有人信主了,後來又背道變成不信,難道他還有永生嗎?

 

答:「信的人有永生,不信的人得不著永生」這節經文絕對沒有錯,沒有信心的一定沒有永生。啟21:8已經清楚指出那些「不信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若我們的立場是,真正重生的人,是不會變成不信的。我們認為信心是神賜的,而神又會一直保守那些人的信心不失落。若有人說自己信,後來卻背道變成不信,我們是認為他從來沒有真實的信心,這人從來沒有得救過。這種說法更合聖經。猶大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了。他就是所有假信徒的代表外表跟隨主,但內心卻是充滿罪惡及反叛的偽善者。這些從未有真正信主得救。

 

問題四:若有人濫用「永遠救恩」的教義,以為自己已經決志信主,拿了上天堂的通行證,從此就可以任意妄為,反正救恩也不會失去,怎麼辦?

 

答:對於那些濫用「永遠救恩」道理的人,我們的做法不是把神的話語改變,恐嚇他們會失去救恩而滅亡。其實我們一樣可以用「永遠救恩」的道理來勸戒或警告他。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根本不會這樣存心。聖經說主的羊會聽祂的聲音,聽不到不是主的羊。聖經說因信稱義的人是不再作罪的奴僕,乃是義的奴僕。若仍作罪的奴僕,就不是真正因信稱義。聖經說神預定的人一定會被召、稱義、得榮耀,若有人仍舊犯罪,就不能榮耀神,這人根本不是神所預定的,這人從未得救。聖經說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若他繼續喜愛犯罪,不保守自己,這人就不是從神的。

 

所以,若有人自稱是信徒,但他行事為人經多番印證,都顯出他生命沒轉變,仍舊喜愛犯罪而不知悔改,你不是告他會失去救恩,而是告訴他可能從未得救。他們的心思及行為證明他們是假信徒,結局是非常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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