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反對公民抗命的八個原因
近日社會上越來越多人鼓吹公民抗命,意思就是用不服從政府的方法來達到某些政治或社會目的,舉例就是企圖佔領一個地區,日以繼夜的留守,做成癱瘓的狀態,逼使政府就範。本人一向很少評論政治,因為許多政治觀點都沒有一致認同的標準,很難判定對與錯。基督徒不應花太多時間去討論沒有定論又沒有屬靈益處的事。然而,令人憂心的是,有些自稱基督徒的人企圖利用信仰之名,鼓吹信徒參與爭議性的社會運動,美其名是為了「公義」、「道德」及「良知」。我認為這做法大有問題。我在這裡舉出八個原因,指出基督徒不應參與公民抗命的聖經根據。
1.聖經教導我們要順服在上掌權的人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13:1)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多3:1)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2:13)
有些自稱基督徒的人,不服以上聖經清楚的命令,一廂情願把一個條件加進去,這個條件就是「若作官或掌權的人是公義的話」。他們認為這樣解釋才是合宜,其實是故意取巧及強解聖經。若聖經作者們是教導信徒只應在掌權者公義的時候才順服,不公義的時候就不須順服,為何他們不直接說出來,要等二千年後那些新神學派人士把這個意思補上去?新約書信寫的時候是羅馬帝國掌權,他們對猶太人及基督徒沒有公平公正可言。在這個政治背景下,若那些新神學派的主張是對的,為何使徒們不直接教導信徒「不應順服不公義的政府」,反而是強調「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難道那些新神學派人士比聖經作者們更明白神的心意?有人說使徒們因為害怕給羅馬政府追究,所以沒有明說,但他們心裡一定有這個意思。請問這說法有何證據?我們可以胡亂猜想聖經作者沒有說過東西嗎?聖經都是默示人寫出來的,然而有人竟然說聖經作者因為害怕政權,把神本來的意思隱瞞起來(連暗示也沒有),反而屢次強調信徒要順服作官的及掌權的人?若聖經作者們真是害怕羅馬人追究,不如乾脆不寫聖經好了,因為新約書信清楚指出信徒不可拜偶像,只能拜獨一的真神,此教義不知導致多少不肯拜凱撒像的信徒被殺!因為害怕而不寫出來?這是甚麼歪理?究竟基督徒要順服聖經直接的命令,還是要聽從新神學派不顧當時政治背景、不按上文下理、無中生有的解釋?
2.聖經沒有信徒公民抗命的榜樣
以色列亡國後,先後被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及羅馬統治。這些國家都是把以色列人視為二三等公民,但神沒有吩咐以色列人要公民抗命。相反,我們看見但以理順服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及波斯王古列,以斯帖順服亞哈隨魯王,以斯拉及尼希米順服亞達薛西王。到了新約,主耶穌也是順服羅馬政府,在世時恪守羅馬法律,連以色列視為不公平的稅項他都沒有反對去付。甚至他在羅馬官府面前受審時,他的回答也是恭敬謙柔,受害不說威嚇的話。主是世上最聖潔公義的人,受到掌權者最不公平的對待,仍然保持順服尊重的態度。今日口口聲聲說要歸回基督精神的人,有沒有好好學習主耶穌的榜樣?我們可以在聖經以外幻想另一個基督出來,將自己的意思強加在祂身上,並教導別人模仿一個虛構出來的主嗎?基督徒行事為人,不是照各人覺得耶穌在現今的情況會怎樣作,然後讓各人自己揣測及演繹,而是按聖經記載耶穌曾經作過的榜樣,我們就跟著去行。
聖經記載過一些以色列人公民抗命的事件,但全部都是負面的。第一件就是以色列人進迦南之前,派了十二個探子到那裡窺探,結果十個探子回來報惡信,只有約書亞及迦勒主張進去。「當下,全會眾大聲喧嚷;那夜百姓都哭號。以色列眾人向摩西、亞倫發怨言;全會眾對他們說: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或是死在這曠野。耶和華為什麼把我們領到那地,使我們倒在刀下呢﹖我們的妻子和孩子必被擄掠。我們回埃及去豈不好嗎﹖眾人彼此說:我們不如立一個首領回埃及去吧!」(民14:1-4)。抗命的結果就是:凡二十歲以上的男丁都要倒斃在曠野,不得進迦南。第二件記載在民數記16章:「利未的曾孫、哥轄的孫子、以斯哈的兒子可拉,和流便子孫中以利押的兒子大坍、亞比蘭,與比勒的兒子安,並以色列會中的二百五十個首領,就是有名望選入會中的人,在摩西面前一同起來,聚集攻擊摩西、亞倫,說:你們擅自專權!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你們為什麼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摩西打發人去召以利押的兒子大坍、亞比蘭。他們說:我們不上去!
你將我們從流奶與蜜之地領上來,要在曠野殺我們,這豈為小事﹖你還要自立為王轄管我們嗎﹖並且你沒有將我們領到流奶與蜜之地,也沒有把田地和葡萄園給我們為業。難道你要剜這些人的眼睛嗎﹖我們不上去!」這次抗命的結果也非常可怕:「摩西剛說完了這一切話,他們腳下的地就開了口,把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一切屬可拉的人丁、財物,都吞下去。
這樣,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活活的墜落陰間;地口在他們上頭照舊合閉,他們就從會中滅亡。在他們四圍的以色列眾人聽他們呼號,就都逃跑,說:恐怕地也把我們吞下去。又有火從耶和華那裡出來,燒滅了那獻香的二百五十個人。」以上兩件事例都是多數會眾反對少數掌權的人。以民主的原則,少數服從多數,摩西亞倫應一早下台,以色列人應一早返回埃及。但摩西亞倫的權柄都是出於神,神要以色列順服權柄及服從帶領他們的人。這個原則在新約多次出現。相反,公民抗命的吩咐卻絕無僅有,嚴格來說只有以下原因例外。
3.聖經只容許信徒被逼作違反信仰的事上不遵從
有人引用彼得的話來支持公民抗命:「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這是新神學派人士慣常用的斷章取義解經法。彼得說這句話的背景,是大祭司及撒都該人禁止他們傳講耶穌,甚至把他們收在監裡,威嚇他們不可再傳道。在這個情況下,彼得就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彼得是為了信仰及福音的緣故,才不聽從大祭司及公會的命令,不是因為其他政治或社會議題而對抗政府。聖經從來沒有說信徒可以用「民主」、「人權」、「普選」作原因去公民抗命。但以理及他三個朋友也曾違抗王的命令,因為巴比倫王及波斯王要他們作一些違背信仰的事(拜偶像及不許向神禱告),在這個情況下,他們要對神絕對忠心,所以他們就順從神,不順從人,甚至死也不怕。他們這樣作是應當的。
主潔淨聖殿之事常常被人利用作為對抗當權者的例子。但聖經明明是說主潔淨「聖殿」,因為猶太人把它當成賊窩,不是潔淨「社會」、或潔淨「政府」。主首要關注的是屬靈的事,不是屬地的事。若主要我們潔淨社會、改革政治,主應一早吩咐門徒要這樣作,也起碼作一次榜樣給我們看,看看主如何組織群眾去推翻羅馬政府一件不公義的制度,但主沒有這樣作,聖經根本沒有這樣記載。我重申,我無意阻止任何人改革社會或政治,但若有人企圖用聖經沒有吩咐及主沒有作的榜樣,強加在基督徒的身上,煽動信徒應效法主公民抗命,這就是曲解聖經,利用宗教來達到屬世的政治目的,大大得罪神了。
新神學派最愛引用的例子,莫過於摩西帶領以色列出埃及。他們認為這就是與強權抗爭的最佳榜樣了。但事實是,連以色列人出埃及這件事上,聖經也清楚表明是為了信仰的緣故。當然神聽見以色列人向祂的哀告,知道他們作奴隸時的苦情,神又記念祂與他們祖宗亞伯拉罕的約,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他們,但神要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主要原因還不是這些。神吩咐摩西向法老說,不是「容我的百姓去,因為他們生活很苦」,也不是「容我的百姓去,因為他們沒有自由」,而是「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或作敬拜)我。」(出4:23,
7:16, 8:1, 8:20, 9:1, 9:13, 10:3)。神帶以色列人出埃及一樣是為了信仰!請問今日那些主張公民抗命的人要領我們去的應許地在那裡?目的是帶我們去事奉敬拜神嗎?真是為了信仰嗎?我在這裡向那些主張公民抗命的人發出呼籲。若你們是真心為了信仰的緣故公民抗命,我請你們不要在這個地方抗,應該去一些沒有信仰自由的國家或地方宣教,那些地方很需要更多不顧牲命的宣教士,冒著一切反對的勢去去拯命人的靈魂。約翰派博說現今宣教的發展這麼停滯及沒有突破,就是因為許多基督徒已經失去了殉道的精神。宣教才是真正教人敬佩及討神喜悅的「公民抗命」。
4.聖經所說的公義與新神學派所說的公義不同
聖經所說的公義,很明顯與罪惡及道德有關:「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詩45:7);「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32:4)。公義就是不犯罪,甚至是恨惡罪。但新神學派鼓吹的社會公義是甚麼?就是民主、自由、人權、平等等屬地的理想。那些事未必一定是錯,但它們絕不等同聖經所說的公義、因為人可以一面享用民主、自由、人權,一面卻不斷地犯罪及放縱私慾。若神的公義與社會公義是同一作事,為甚麼世上最標榜民主及自由的國家,道德水平最為低落?薛華說,美國是殺人最多的國家,因為過份高舉所謂的人權,將墮胎合法化,結果每年有過百萬的嬰孩被殺(神必追討這罪!)。同性戀、淫亂、離婚、搶劫、暴力、兇殺等事更不用說了。有看聖經及世界歷史的信徒都應該很清楚知道,世上沒有一個政治體制能保證神的公義可以長期彰顯。舊約神治的時代失敗了,士師時代失敗了,統一王國時代失敗了,分裂王國時代失敗了,被擄時代又失敗了。到了新約時代,羅馬共和時代失敗了,羅馬帝國時代失敗了,神聖羅馬帝國又失敗了,歐洲各國分裂的時代又失敗了。就是連馬丁路及加爾文時代的德國及瑞士,也不是完全沒有流弊及能長久不腐化。看看現今的政治制度,共產主義主張無神,資本主義把金錢當作神,人民主義把人自己當作神,神的地位在那裡?聖經及歷史都告訴我們,人根本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在地上建立一個真正公義的世界,不是制度的問題,而是人性敗壞的問題。為甚麼現今還有這麼多信徒迷信有一種政治體制會為神帶來真正的公義?
5.聖經所說得公義的方法與新神學派所說的不同
除了聖經說的公義與新神學派的「社會公義」內容不同,兩者對得著公義的方法也大不相同。新神學派主張人要靠自己能力去爭取公義,建立公義,他們最愛引用的聖經就是彌迦書6: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他們認為要人要先改革社會制度,人自然就會變好,社會就會公義。然而,聖經卻清楚表明人不能靠自己力量稱義:「這樣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婦人所生的怎能潔淨?」(伯25:4);「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耶12:23);「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64:6)。聖經叫人得著義的方法,乃是「因信稱義」:「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5:1);「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3:9)。當人信了主,有了神的生命及稱義後,才有能力行義:「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約一2:29)。不是人先行公義,然後從神而生,而是先有了生命,然後才能行義。新神學派將這個次序顛倒,不是神先作,而是人先作,不是倚靠神的恩典,而是倚靠人的能力,將因信稱義的福音變成靠行為得救的「社會福音」,就是聖經所說的「別的福音」。其實社會福音曾在上一個世代,被持守信仰的福音派所否定,被視為不正統的神學。但時移勢易,社會福音又藉著新福音派的勢力再次侵襲教會。(新福音派就是外表以福音派,骨子裡卻是新神學派)。這些人已經進佔了許多福音派的神學院及屬世學院很高的位置。他們以學者或教會領袖的身份鼓動信徒參與社會及政治性的運動,包括公民抗命,明眼人一看便知是以前的社會福音企圖死灰復燃。可惜現今的福音派對真理的持守已今非昔比,其信仰根基及分辨能力已經多年來的錯謬神學觀念腐蝕,為真理而發聲的工人鳳毛麟角,根基不穩的信徒對標榜公義的社運趨之若鶩,大部分教會及信徒卻對這問題模稜兩可,視而不見。這世代的教會何等令神失望難過!
6.基督徒作見證不受任何政治體制所限制
聖經不但沒有吩咐基督徒去追求某一種政治體制,反而清楚地告訴我們,基督徒能在任何環境下為主作見證。保羅在羅馬被監禁,但他仍能在監中傳道,叫許多人得蒙福音的好處:「弟兄們,我願意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以致我受的捆鎖在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中,已經顯明是為基督的緣故。」(腓1:12-13);「我為這福音受苦難,甚至被捆綁,像犯人一樣。然而神的道卻不被捆綁。」(提後2:9)。初期教會的信徒能在羅馬政府大逼迫下把福音傳開,馬丁路德在聖經中重新發掘的「因信稱義」道理在天主教勢力控制的歐洲大大傳開。近代的中國家庭教會也能在宗教打壓之下大大增長。相反,許多民主及所謂基督教國家(特別是歐洲),基督徒數目越來越少,甚至許多教堂因為聚會人數太少而倒閉。民主政制與得救人數有必然的關係嗎?有人認為要先有民主,然後福音才能效地傳開,我認為說這樣話的人既不認識聖經,也不認識歷史。聖經教導我們說:「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4:2)。聖經提到無論得時或不得時都要傳道,不是先把不得時(不民主)改革成得時(民主)才去傳道。所以對於基督徒來說,民主不民主不是最重要的問題,最重要是傳道者心志的問題。我們基督徒能在最惡劣的環境為主作見證,叫人得救,教會歷史已經清楚證明這點了。
7.基督徒應該有知足及感恩的心
保羅為主及福音的緣故被逼害及被囚,請問他有得到公平的對待嗎?保羅沒有人權嗎?他有沒有主張「公民抗命」?沒有。相反,他在監牢寫信說:「我靠主大大的喜樂,…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然而,你們和我同受患難原是美事。」(腓4:10-14)。保羅以上的話足以令今天提倡公民抗命的信徒大大慚愧及汗顏。我們現處的社會,實在比起保羅身處的時代好得多了。現在的社會福利、個人權利、生活保障、物質供應、環境衛生、醫療服務等等,都是以往世代所沒有的。這些屬地的福氣都是神所賜的,我們應該感恩及知足:「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6:6-8)。然而,儘管現今的福利及自由比以往世代都多,可是人心並沒有因此滿足。人仍不斷地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權益,像螞蟥的兩個女兒,常說:給呀,給呀!(箴30:15)。不信的人我們不期望甚麼,因為他們既沒有神,世上一切的事物都不能完全滿足他們空虛的心靈,他們不懂知足及感恩是難免的。但現在是連稱為基督徒的也不感恩及知足,不理會聖經的吩咐順從政府及尊重掌權者,反而聯合不信的人一同抗爭,不是為了福音的緣故,而是為了爭取地上的好處及實現屬世的理想,這是聖經的教導嗎?
8.基督徒是天上的國民
聖經多次告訴我們,基督徒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是天上的國民,並等候主的降臨:「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前1:17);「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彼前2:11);「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腓3:19-20)。無論人如何努力,這個世界都不會變好的,因為人始終有罪性及私心,有罪的人不可能在地上建立公義的天國。有人天真地認為只要有完善的制度,社會就會有公義,人心就會變好,世界就會和諧及合一,天國就在地上實現了。但請問有罪及自私的人如何建立出完全公義的制度?退一萬步說,就是有一套完全公義的制度,我們如何保證每一個人都願意順服及遵守?民主制度不錯是比較公平,但民主不能保證被選的人沒有罪及不會犯錯。民主不能保證被選的人能得大眾一致的支持。得51%支持率的人,即有49%的人不支持他。我不知民主能帶給人和諧社會的觀念從何而來。政治鬥爭從來沒有間斷過。世人有這虛幻的理想,我不說甚麼,但為何基督徒要與世人一般見識,花這麼多時間及精力去追逐這個聖經一早告訴我們不可能的夢?若完美制度可以締造公義社會,舊約以色列人也有一套至良善及公義的律法制度,是神親自頒布給他們的。結果如何?「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摩2:4)。若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尚且不能守那至善至聖的律法,結果引至神這麼大的刑罰,現在那套以人民主義為本的制度又能帶給我們甚麼呢?為甚麼我們要是離棄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呢?(耶2:23)。為甚麼我們不仰望神的公義及那義者耶穌基督快快臨到,卻寄望敗壞的人用自己的義去改良這個必被消滅的世界呢?「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3:10-13)
我想趁這機會想向還未信主的人說幾句話。公平、公義本是神的屬性,都是值得我們去追求,但若你真心想得著真正及永恆的公平公義,為甚麼你不接受這位唯一能使你稱義的基督呢?你們沒有犯過罪嗎?你認為自己很聖潔公義嗎?你有用神給你的自由去尊榮那位造你的主嗎?若答案都是負面的,你憑甚麼去建立公義社會?一面說爭取公義,一面卻否認及拒絕這位真正公義及使人稱義的神,這是何等的矛盾呢!「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10:3)。請問你服神的義嗎?若你連神的義都不知道,那你一心想要建立的,純粹是自己的義,但人的義根本就是有罪的義,「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你的義尚且不能自救,更遑論靠它解救社會?為何不接受這位愛你,為你釘十字架的耶穌,讓祂的義成為你的義呢?「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10)
最後,我想重申我的立場。我無意阻止任何政治運動。我沒有這個能力,也沒有這個本份。我在這裡提出的,只是基督徒應有的聖經立場。我在這裡向所有基督徒呼籲,聖經沒有公民抗命的教導,所以除了被逼作違反信仰的事之外,信徒不應參與,並與那些不信聖經的社會福音派人士分別出來。我不反對人用合法的方法去追尋他們的政治理想,但我堅決反對有人將政治理想與公義、良心、道德及信仰掛鈎。基督徒的良心及道德觀不是由不信的世界指引。聖經是我們基督徒在信仰上唯一的標準及權威。有人企圖否定這一點,但他們反對聖經權威的權威從何而來?豈不都是有罪有錯的人自己立的權威?為甚麼基督徒要用有罪有錯的人的權威去凌駕由完全無誤之神默示給我們的聖經權威這麼愚蠢?所以無論任何政治勢力、傳媒、學者、神學院、教會領袖如何批評我的論點,說我不學無術,死守聖經,我都不為所動,更加不會撤回,除非你們能用聖經指出我的錯,正如馬丁路德面對教庭及君王審判時所說的一番話:「我良心已被神的話俘虜,除非聖經的見證及理由證明我有錯,我不能也不會撤回,因為違背良心既不安全,又不正確。這是我的立場,我不能作其他,願神幫助我,阿們。」
今日教會的混亂情況不比馬丁路德當年的好。有多少人願意學習馬丁路德那種不怕政治及宗教的壓力,以及大多數人的反對,對神及聖經完全信服及遵從的精神?若真的有人願意這樣作,我想神容讓這些事發生的苦心也達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