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與聖經權威

 

近日常常聽到有人說核心價值這件事。談到核心價值,想必是非常重要,務必持守的事。但現今社會所說的核心值價是甚麼呢?原來是言論自由。我不清楚核心價值是言論自由」這個說法是誰首先提出及根據甚麼權威,但我肯定不是出於聖經。有人可能認為出自何處並不重要,最重要是這是現今社會的共識。但所謂的社會共識,也未必一定是對的,因為都是出於人,而人必然會有錯。基督徒的行事為人,是跟據聖經的教導,不是跟隨大眾的意見。眾人以為美的事,我們要留心去作(12:17)。我在這裡聲明,本人並不反對人應有基本人權及言論自由,我只是反對「核心價值就是言論自由」這個說法,也拒絕所有不合真理的言論。

 

「我雖然不認同你的言論,但我仍會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這句話說得可等堂皇,也廣為人欣賞。但我想問,這句話究竟出自何處?是根據甚麼權威說的?若都是出於人,為甚麼有這麼多人毫無保留地接受呢?多人接受一定沒有錯嗎?其實,言論自由是否寶貴,完全是看言論的內容是甚麼。不是所有言論都是值得我們誓死捍衛的。在神的眼中,世上許多言論都不合祂的心意。聖經記載人的話是虛謊的,污穢的,自誇的,誣陷人的,埋怨神及褻慢主的。這些言論都是神所恨惡,基督徒要完全棄絕。

 

不幸地,這些世俗的觀念也滲進了基督教。基督教神學院及刊物也越來越高舉所謂的言論自由。以前的神學院及屬靈刊物只會發表合符聖經及榮耀神的信息。但現今在「言論自由」及「學術自由」的大氣候下,神學院及基督教刊物不斷發表偏離聖經立場的信息。有一位弟兄告訴我,他讀神學的時候,神學院讓學生自選論文題目。他有一位同學選了「地獄刑罰不是永遠的」為題,校方批准了。最後那位同學竟拿到甲等成績!可嘆那間神學院還是福音派中很保守的一所了!試想那位神學生畢業之後,在教會講台上會傳甚麼信息給會眾?現代的神學教育,著重「學術自由」、「題材獨特」、「經外資料豐富」、「批評思巧」、「多元觀點」、「寫作技巧」等,過於「忠於聖經」及「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只要神學生能夠掌握以上的幾項要素,就算他立論的題目根本不符合聖經,他都能成為甲等優異生!現在的神學院就是這樣效法世界去訓練神的工人,教會的前途何等堪虞。

 

在這種標榜個人自由的世代裡,自然產生許多濫用言論自由的人。在以往的世代,只有演說家、政治家或律師等才會被視為口才了得,巧辯強詞,但現在許多平民百姓也能振振有詞地發表各樣的意見,甚至能把不同意見的人筆誅墨伐,把他們評得體無完膚。這些事在時事及政治評論中經常發生。可惜這種風氣又滲進教會。我們看見在基督教刊物及社交網站討論信仰或社會時事的時候,許多人能把明顯不合聖經的觀念包裝得很有說服力,似是而非,令信仰根基不穩的人大感迷糊。近日在基督教報刊看到一篇文章,主題是動物也有救恩。該本作者說神愛世人,也愛一切祂所造的,所以動物也應有救贖,也有救恩。坦白說,這些離經背道及令人啼笑皆非的言論在以前屬靈光景較好的世代是沒有市場的。但現在有人這樣公開發表,編輯沒有立場,不去把關,讀者也沒有所謂,各人有發言權利,大家應互相尊重。在這個氣氛底下,任何理論(不論有沒有聖經根據),都有權公開發表,也有其支持者。主編們認為言論自由比真理立場更重要,不知不覺刊物就成了發表各樣異端歪理的平台。

 

另外,我們又看見持不同意見的人在討論時針鋒相對、毫不留餘地的要把對手抹黑及打倒。聖經中「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2:3);「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4:2-3)的教訓都擱在一旁。我在媒體上稍為看過這些辯論,實在不覺得他們是為神作見證,只看到人天然的口才及屬肉體的巧辯任意發揮。他們以為擊倒對手,真理就在自己的那邊。可惜事實並非如此。人的勝利,並非一定是神的勝利。人的高言大智,並非一定是神的真理。「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2:12)

 

為了勝過對手許多信徒在辯論時會用許多不合神心意的方法去達到目的。世界的方法是甚麼呢?第一,批判者只找對方負面及矛盾之處,正面的東西一概不提。不單如此,批判者故意把對手的言論其中某小段抽離批評。因那小段的意思根本不完整,所以就能找到許多空隙來攻擊。這方法叫作斷章取義。這些做法在不信的世界都是很常用的,也是很有效,但屬神的人為何要這樣做?這樣做其實是違背了聖經中公正的原則。神看人是很公平的,大衛犯了大罪,神固然沒有視而不見,給他很重的刑罰,但神也為大衛作見證說:「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王上15:5)。可惜現今許多基督徒,沒有神那樣公正及持平,只想把對手澈底擊倒,就把他一切所作的一筆抹煞。我看不到批判的人是用愛心把犯錯的人從錯誤中挽回過來。聖經教導我們要「用愛心說誠實話」(或譯「用愛心說真理」)(4:15)。今天有多少批評的人敢說是自己用愛心說真理?若不是出於愛心,我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林前13:1),對別人對自己一點益處也沒有,也不榮耀神。

 

第二個人慣常用來辯論的方法,就是推測別人心裡最壞可能的機動來攻擊。這方法叫作陰謀論。陰謀論比專剔別人錯處更加可怕,因為找別人錯處總有些事實根據,但陰謀論卻可以在人沒有說過的話背後,惡意批評別人的動機。因為被批者不能拿自己的心出來給人看,所以不能有絕對的證據證明自己是清白。不表白,別人會說你無法自辯,即是默認。若主動表白,別人也可以說此地無銀,並繼續用陰謀論來質疑他的自辯。這麼可怕,令人難以翻身的方法,在政治上評論時是常常聽到及看見的。但基督徒為何要效法世人的方法去攻擊主裡的弟兄姊妹?這樣做法完全違反了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20:16)。請問今天基督徒批評人的言論有多少是根據事實?有多少只是人的猜測,甚至是惡意的捏造?此外,陰謀論也違反了「愛人如己」的命令。沒有人會有最差的角度來批判自己及自己所愛的人。基督徒不是不可指出人的錯,基督教中著實在有不少不合真理的事需要有人指証出來,但我們作出判斷時一定要根據聖經及基於事實,不可無中生有及惡意猜度。主耶穌在這方面給我們一個非常好的原則:「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5:37)。基督徒是有言論自由,但基督徒的言論自由也要受聖經的規範。基督徒永遠不應用陰謀論來批判人。

 

第三個方法,就是引用權威。一般人為要了使自己的言論更有說服力,就引用許多學術文獻,歷史事件,名人說話來支持自己的論點。這樣做法非常普遍(特別在學術界中),也是無可厚非。但這方法也有漏洞。第一,有時引用的資料或例子雖然有關,但其實並不貼題,旨在混淆視聽。這方法叫作偷換概念。舉個例子,不久前我曾與一個異端信徒辯論,我問他是否要守十誡才可以得救。他反問我難道信了主後可以隨便犯罪嗎?這兩條的問題雖然有關,但其實是偷換概念的做法。我是問罪人是否靠行為得救。這是有關因信稱義的問題。他的問題是得救之後的人是否會有好行為。這是得救確據的問題。兩個概念根本不同。第二,這是最嚴重的,就是這些所謂權威,都是出自人。最好的人也有不足,也會有錯。有人喜愛引用許多權威來支持自己的論點,但這些權威也只是人的權威,不是絕對無誤的。不幸地,這種引用權威的方法又滲入基督教圈子中。我個人認為這風氣是現今基督教這麼混亂及沒有立場的主因之一。基督徒在信仰上唯一的權威,就是聖經,此外再沒有權威。但現在的神學教育,偏偏是要求神學生在經外尋找權威。我有一位作傳道的朋友告訴我,他以前在神學院寫作論文,曾被導師批評懶惰,因為他引用太多聖經,太少經外作品!想像一下,一個接受裝備作神工人的神學生,在分析信仰問題的時候,不能引用太多聖經,這是甚麼道理?神學生不是受訓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而是被迫參考許多經外的資料,否則就會給低分及被視為懶惰,教會怎可能有復興?

 

弟兄姊姊,我們不要以為一篇文章能引經據典,有文有路,就一定是對的了。不是的!我們還要看這些言論背後是甚麼權威。若這些言論及資料是出於人,就不是絕對無誤,因為人必定會有錯。我們討論信仰的問題,不是靠資料多,而是看資料是否合乎聖經,因為只有聖經是絕對無誤,並帶著神無上的權柄。我認為神學院要求神學生討論及寫文時不可用太多聖經,要多用經外作品,是現今神學教育失敗最大的原因之一。當然,我們講道及寫作時也會引用別人的見證及解經資料,但我們引用的那些人都是以聖經為絕對權威的,換句話說,我們是引用他們如何引用或應用聖經。像保羅所說:「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林前4:6);「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11:1)。所以我們不會反對基督徒引用加爾文、摩根、司布真、鍾馬田的作品,因為這些人都是尊重聖經權威及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但我們卻反對神學院引用潘霍華、巴特等人的著作,因為這些人都是藐視及貶低聖經權威。這些人都聖經中的要道都不信。不知何為許多神學院及基督徒越多引用他們的東西,就越引以為傲?

 

現在讓我們看看聖經怎樣論它的權威。請看詩篇19:7-11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守著這些便有大賞。

 

1.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

 

耶和華的律法(law),主要是指神的教導及指引。神的教導是全備的(perfect),全備即是完美,完全的意思。提後3:16-17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perfect),預備行各樣(all)的善事。」經文不是說聖經須加上其他理論才能叫屬神的人完全。經文說單單聖經已經足夠。全備,即是不需要其他東西來補充。這就是我們反對心理學的原因。因為心理學強調能處理人心靈的問題。但聖經卻明明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converting, reviving, refreshing, restoring)人心」。既然聖經已經全備能甦醒人心,何需心理學?我們到底是靠人的權威,還是靠神的權威?常有人反問但心理學中也有些明明是中性沒有問題的東西,難道我們不可以用嗎?但這問題是假定那個中性沒有問題的方法是屬於心理學獨有的東西,而且聖經從來沒有提及。但這是事實嗎?舉個例說,我們常常說的「同理心」,意思是將自己代入別人的感受中。但究竟同理心是心理學發明的,還是聖經中一早有提及的道理?「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12:15)。當然聖經不可能仔思的將每一種中性的方法說出來,但大原則一定有教導的。若那方法純屬中性,且符合聖經的原則,我們就可以使用,但要知道這不是心理學的專利。神是創造及完全了解我們心的那位,也只有祂能完全醫治、甦醒、改變我們的心。請問除聖經以外,世上有那本書能有這樣的能力?

 

2. 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耶和華的法度(testimony),即是神自己的見證。神的見證(聖經)是確定(sure)的,不是忽是忽非,模稜兩可的。林後1:18-20說:「我指著信實的神說,我們向你們所傳的道,並沒有是而又非的。因為我和西拉並提摩太,在你們中間所傳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在他只有一是。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實在:原文是阿們)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神的道及祂向我們的應許,全部是非常確定的。舉些例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詩篇23:1)。是「必」不致缺乏,不是「應該」或「可能」。「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6:47)。聖經原文是,「我阿們阿們(amen amen)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意思是,信的人「必定」有永生,不是「可能」有永生。「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這又是一個非常寶貴的應許。聖經說神「必不會」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為甚麼可以這麼肯定?因為神是信實的!

 

父神是信實的,祂不會失信用,

祂的應許必不落空。

我所背的十架,不會過於沉重,

到了時候,十架變光榮。

(頌主聖歌224)

 

請問世上有那部經典有如此確定的教導及應許,使我們這些愚人有得救及認識神的智慧?

 

3. 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

 

耶和華的訓詞(precepts),即是神給人的道德規則。神的訓詞是正直(right)的,是正確的,指引我們走一條正路。詩篇25:8說:「耶和華是良善正直的,所以他必指示罪人走正路。」世界上有一件極可悲的事,就是人總以為自己所作是正的事,以為自己走的是正路,但結果卻是行走一條錯誤及滅亡的道路:「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17:6和合本修訂版);「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14:12)。這就是為甚麼我們聽從神的權威,過於從聽從人的權威的原因。人的權威是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但事實未必一定對。但聖經卻是絕對的正確,因為耶和華是良善正義的,沒有犯錯的可能。只有聖經能指引我們走一條絕對正直的路:「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119:105)。路上的光是指太陽光,意思是指白日。腳前的燈是夜間才用,即是指晚上。神的話每日二十四小時都光照我們。腳前,是指近處。路上,是指遠處。神的話無論是目前及將來都必指引我們的路。請問世上有那些著作是完全正直,一直不間斷地指引我們走一條正直的路,並快活我們的心?

 

4. 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

 耶和華的命令(commandment),即是神向人發出的神聖要求。神的命令是清潔(pure),即是純淨、純一的,沒有任何雜質的意思。詩篇12:6說:「耶和華的言語是純淨的言語,如同銀子在泥爐中煉過七次。」彼得形容聖經是「那純淨的靈奶」(彼前2:2)。這個世界許多東西都不是完全純淨的,最好的東西都有雜質。黃金不能有100%純度。現今的食物也有許多雜質,不是飼料有問題,便是農藥或基因改造的問題,純天然的食品越來越少。市面上的書刊及資料更加不用說了。社會上最正派的報刊雜誌,多多少少總有一些不良或不實的資訊,令讀者的心不知不覺地受世俗的靈玷染。就是那些信仰純正的屬靈書籍,我們不敢說它們百分之百沒有錯,因為最敬虔的人也有盲點或偏頗,因我們都是有罪性的人。只有聖經是完全純淨及屬靈,因為聖經是神的話,而是神是完全純淨及屬靈的。因著聖經這個特質,當我們經常讀它的時候,我們心靈也會得著洗滌及淨化,我們便能夠看見更多神的旨意,我們在真理及經歷上更多看見神自己:「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篇36:9);「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5:8)。世上有那部作品是這樣完全純潔,使讀它的人心眼明亮看見神呢?

 

5. 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

 

耶和華的道理(fear),就是神教導人如何敬拜祂的守則。神的道理是潔淨(clean)的,完全聖潔及毫無污穢。潔淨與清潔的意思很相近,不易區別。似乎清潔較著重內裡純潔,而潔淨則較著重表面的乾淨。「少年人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詩篇119:9)。神的話是潔淨的,也有潔淨我們行為的能力:「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5:25-26)。為何神的道能存到永遠呢?一來是因為神的道是出於神自己,而是神是永遠的,所以祂的話當然是存到永遠。二來是因為在神的眼光中,只有完全潔淨是東西能存留。在將來的永世裡,一切都是潔淨,地上一切不潔淨的東西都要被除去。神的話是完全屬天及潔淨的,所以它是永遠長存。「因為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彼前1:24-25)。請問世上有甚麼書籍能潔淨人的罪,有甚麼權威是存到永遠呢?

 

6. 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

 

耶和華的典章(rules),即是神審判的規則。神的典章是真實的,每字每句絕無錯謬。詩篇119:142 說:「你的公義永遠長存;你的律法盡都真實。」主耶穌向父神禱告時說:「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truth)。」(17:17)。聖經不是說律法部分真實,或神的道部分真實,而是說神的律法全然真實。神的道就等同真理。現在許多所謂的神學家及信徒在這點上大大得罪神,因為他們不斷提倡聖經可能有錯這個觀念。他們的論點是,聖經始終是經由人的手寫出來,而人必然會有錯,所以聖經必然會有錯,或有錯的可能。這是人自以為是的推論,完全忽略了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意思。甚麼是神的默示?默示是一個超自然的過程,聖靈控制聖經作者的寫作,傳達神的話。默示不是神給人一些主意,然後任人自由發揮。聖經的每字每句都是聖靈管理著寫出來的,所以全本聖經都是神的意思。人誠然會有錯,但人在聖靈默示之下的寫作就不會有錯,因為神是全能及真實的神,祂必保證祂傳遞給世人的信息完全無誤,否則祂就是說謊。你敢說神向世人說謊嗎?若經人寫出的東西一定有錯,律法書也是神透過摩西寫的,摩西也是人,所以摩西寫的律法書也必然有錯?但聖經明明說神的律法「全然公義,盡都真實」。難道聖經是作假見證嗎?若有人真的是這樣想,那麼他一定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了!

 

再者,提出「聖經可能有錯」的人是根據甚麼權威說的?是神說的嗎?不是。若不是出於神,就是出於人。但既然他們堅持出於人的都可能有錯,那麼「聖經可能有錯」這句話都可能有錯,那為甚麼我們要接受人的主張,而不接受神為祂的話作的見證?聖經清楚指出聖經是神所默示(呼氣),神把聖經看作自己的話,聖經就是神的道,聖經又多次強調它是真理、全然公義,盡都真實。為甚麼我們捨棄神的權威,不信神為聖經作的見證,而去接受世人必然有錯的所謂權威?實際上,除了聖經之外,沒有一本書是全然真及公義。1+1=2誠然是真實,但你不能說它是公義的。數學算式與道德公義沒有直接關係。數學書不會教我們甚麼是公義及如何行公義。所以世上只有聖經能說是全然真實及公義。

 

歸納以上的各點,聖經是全備的,是確定的,是正直的,是清潔的,是潔淨的,是永遠的,是真實,是公義的,能甦醒人心,能使人有智慧、能使人快活,能明亮人眼目,於教導、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使屬神的人得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請問世上有那本書能與聖經比擬?我敢說,就是拿古今中外最好的一千本著作加起來與聖經比較,它們的價值還不能及聖經的萬分之一!因為聖經是出於這位全智、全豐、全能的神,受造之人最好的作品無法與它相比!如此看來,基督徒寫作及講道時越來越多引用經外作品、越來越少引用聖經來,以人的權威取代神的權威,實在是大錯特錯,後果也很嚴重。

 

最後,讓我向弟兄姊妹再說一點勸勉的話。在這個資訊氾濫、高舉個人自由的後現代(沒有絕對真理及標準)社會裡,必定會出現人許多荒渺無憑,自以為正的言論。弟兄姊妹千萬不要把這個風氣帶進教會。我們要持溫柔謙卑的態度,用愛心說誠實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更要緊的,就是我們在談及信仰的時候,我們要聽從神的權威,不是聽從人的權威。「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5:29)。聖經預言末世「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後4:3-4)

 

為甚麼那些人會厭煩純正的道理呢?第一個可能的原因,是他們經年累月地聽聖經,聽得太多,覺得太單調,就開始厭煩,情況猶如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的時候,每日吃嗎哪吃得厭了,就埋怨神,並要求吃肉。第二個原因,就是他們根本不服神的權柄。他們覺得神的道要求太高,思想太保守,甚至扼殺了他們的自由,便在聖經以外,隨從自己的喜好另立權威,而這些權威所說的,正正就是他們肉體愛聽的東西。有一位傳道人說得好,他說末世的那些被假師傅迷惑的人其實不是受害者,因為那些假師傅是他們一手增添出來的!今天追求靈恩的信徒,將來不要抱怨被人迷惑,是你們自己喜歡聽那些荒渺的言語,喜歡追求那些特殊的經歷及屬地的祝福,過於愛慕聖經的教導。將來的惡果,自己要全數承擔。

 

那麼我們屬主的人應該怎樣去抗衡末世這個高舉個人自由,藐視聖經權威的風氣呢?辦法只有一個,就是「務要傳,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我們傳的,不是世上的小學、屬地的智慧、教會的傳統或特殊的經歷,而是神至聖的真道。我們要效法主在世時的榜樣:「甚麼人都不徇情面;不看人的外貌,誠誠實實傳神的道。」(12:14)。這是解決今天眾多屬靈問題的唯一辦法。儘管今天許多人(包括自稱基督徒的人)不信這套,認為聖經過時、狹窄、不足及有誤,但真正尊重神及祂話語的人仍要高唱:

 

聖經都是真神言語,證實耶穌基督,

道成肉身釘十字架,流血洗我罪污。

 

真神應許盡在聖經,備及今世來生,

是我產業,成我詩歌,作我暗處明燈。

 

真神言語滿有能力,主必親自成全,

比金更寶,比蜜更甜,永遠安定在天。

 

我願天天考查聖經,晝夜思想遵行,

真理聖靈開導我心,使我識主更真。

 

副歌:

生命之道極奇妙,我今篤信不動搖。

美哉主道,奇哉主道,生命之道奇妙;

美哉主道,奇哉主道,生命之道奇妙。

(頌主聖歌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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