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新觀合乎聖經嗎?
每當在教義上有任何新的觀點出現,紅旗就應被舉起,警示基督徒可能有的危險。在許多情況下,所謂的「新」主義、教導或觀點,根本不是新的。其實它們是出自魔鬼在伊甸園發出的同一個古老謊言,就是當牠質疑神的話,說:「神豈是真說…」(創3:1)。在這方面,「保羅新觀」也是很古舊的,它嘗試否定為歷世歷代基督徒所接受,聖經清楚明確的教導。「保羅新觀」並不合乎聖經,而且企圖將為基督信仰的根基,聖經核心的教導重新詮釋甚至加以否定。
遺憾地,這些由幾個宣揚「保羅新觀」的主將所散播的道理,在福音派教會中越來越多人接受,沒有理會那些作帶領的人都是屬世大學的自由派新約學者。鼓吹「保羅新觀」其中一位最著名的人物就是賴特(N.T.
Wright),他是一位出名的聖經學者及聖公會主教。他的書助長了這個教導在福音派教會的傳播,情況令人憂慮。
這個教導的中心思想是:基督徒幾百甚至千多年來都嚴重地「誤解」了保羅及其教訓,所以我們有需要對保羅有新的觀點。這些後期的學者是這麼有智慧,能以辨認出保羅正確的觀點,並且從基督時代起一直到近代都沒有聖經學者知曉,這個講法實在過於大膽,甚至近乎驕傲。其實這個「保羅新觀」本質與早年的耶穌研討會用投票的方式來決定聖經中那些話是基督說的,那些話不是基督說的差不多。這種自己「比別人更有智慧」,以及宣稱二千年來的基督徒都對保羅有錯誤詮釋的態度,實在傲慢不已,這是顯然易見的。
「保羅新觀」有四個主要教義。第一,他們相信基督徒是誤解了第一世紀的猶太教。他們說保羅不是反對猶太人自以為義及靠行為得救的宗教,法利賽人也不是律法主義者。然而,聖經說法利賽人「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蠓蟲就濾出來,駱駝倒吞下去」,「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的人(太23:23-25)。第一世紀的法利賽人不是律法主義者,他的宗教不是自以為義及靠行為得救的講法,直接與主耶穌這裡以及在許多地方親口說的話有所衝突。
「保羅新觀」第二個錯謬的教義是:保羅不是認為當時猶太教領袖所教導的救恩觀有甚麼問題。他不認同的只是他們對待外邦人的態度,並不是他們在人如何在一位聖潔的神面前得救或稱義的看法有甚麼基本分別。然而,保羅在加拉太書及羅馬書中,清楚確定地咒詛猶太教徒所鼓吹那個企圖引誘加拉太信徒離開純正福音,以行為稱義的系統。事實上,他說若有人傳福音與他所傳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9)。聖經再一次顯示「保羅新觀」不是出於聖經的見證,相反是與聖經背道而馳,導致那些被這教訓所迷惑的追隨者遭受極嚴重的後果。
「保羅新觀」第三個不合聖經的教義是:福音是關於基督的主權,而不是個人得救及個人從罪的刑罰中救贖出來的信息。當然,基督的主權是福音真理的其中一個重要部分,但若它就是福音的全部,那麼它如何是好消息?若非先被赦罪及被聖靈重生,沒有人會讓基督作他們生命的主。只有聖靈能給人能力去順服基督的權柄。基督徒的盼望,就是基督首先藉著祂的犧牲,為他們作了完全贖罪祭的救主,這是很清楚的。就是因為這個緣故福音才稱為好消息,因為「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1:16)。
最後,「保羅新觀」第四個及最嚴重的錯謬就是:它對基督教核心及不可妥協的教義—因信稱義—的看法。根據這個不合聖經之教導的擁護者說,當保羅寫有關因信稱義道理的時候,他不是指一個個人性的稱義一一個使罪人因信靠基督,基督的義就加到罪人的身上那件事。他們宣稱當保羅講到因信稱義時,他是指出一個人如何成為「聖約家族的一位成員」。
根據賴特,「第一世紀的稱義不是關於人如何與神建立關係。它是關於神對何人(將來及現在)能成為祂子民的一員的末世性定義。」這個「保羅新觀」主義的問題就是它歪曲了聖經對因信稱義的教導,稱保羅所說的稱義只不過是關注外邦人在聖約群體裡的地位,而不是一個被定罪的人如何在一位聖潔公義的神面前得稱為義。簡單地說,我們不能妄顧及再新詮釋稱義的教導,卻仍被視為基督徒或合符聖經。在他的著作裡,賴特常常反駁基督歸與人的義,但這道理卻是真正福音的核心及靈魂。
正如撒但使夏娃對神的話起疑,照樣「保羅新觀」也企圖使我們對聖經啟示的基督徒信仰及教義起疑。因這緣故,我們必須拒絕它。
(譯自:http://www.gotquestions.org/New-Perspective-Paul.html)
以下的一些支持「保羅新觀」的華人學者的講論,資料內容主要是來自由基道文字事工、循道衛理聯合教會信徒培訓部合辦「迷失保羅:當代教會失落了的福音信息」座談會。
盧龍光指,「保羅新觀」其實是「舊觀」,「不以馬丁路德詮釋的保羅為真正的保羅」,而是回到保羅的歷史處境中嘗試理解他的關注,他的關注不止於個人因信稱義的問題,尚包括在該對立處境中外邦人如何成為上帝的子民、福音對外邦人有何意義等,涉及個人身份、群體、社會和文化等。余德林認為,「藉信稱義」其實充滿政治性,馬丁路德面對教廷講求支配(domination)的處境,個人稱義就意味擺脫當時教廷的支配勢力,「如果詮釋時不理解處境,詮釋就會變得個人化。」
回應:但盧龍光憑甚麼說馬丁路德詮釋的保羅不是真正的保羅,他們那些現代學者詮釋的保羅才是真正的保羅?他的權威來自那裡?余德林認為「藉信稱義」其實充滿政治性,這觀點從何而來?「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3-26)。請問以上經文有甚麼政治性?稱義是屬靈的問題,是藉著耶穌的血解決人罪的問題,是個人性的,不是甚麼「充滿政治性」。馬丁路德是反對天主教中那些不合真理的教訓及遺傳,所以才被天主教迫害及追殺。馬丁路德是為了真理(特別是因信稱義)的緣故,迫不得己才離離天主教,不是甚麼藉著個人稱義來攞脫當時教廷的支配勢力。這完全是抹黑別人及扭曲歷史。不錯,馬丁路德當年身處一個很複雜的政治背景,但任何時代任何地方都有其政治背景的。我們不能單單說某人在某一個政治背景下高舉聖經真理,他就是有政治目的。若現今在回教徒國家,有些回教徒願意接受聖經中因信稱義的福音,結果被政府大大迫逼,難道他們表示信主也有政治性嗎?他們是想藉著因信稱義來抗衡政府嗎?這樣的指控都是莫須有的。
盧龍光認為部份外邦人歸向猶太文化後,「可能比猶太人更猶太人並更重視猶太傳統,因而希望其他外邦人以相同方法信主,壟斷了原本多樣化的基督教信仰,使之逐漸一元化和一言堂。」余德林亦指出,保羅離開猶太人的地方往外宣教吃得開,使他成為相當多元、不怕陌生的人。因此他認為閱讀聖經時不多元是相當危險的事,因為聖經中的猶太人和外邦人有很多類型,他盼望教會和信徒能找回保羅多元閱讀的彈性,拒絕二元閱讀思維。
回應:盧龍光認為份外邦人歸向猶太文化後,可能比猶太人更猶太人並更重視猶太傳統,這個「可能」是根據甚麼文獻資料?聖經沒有說,初期教會也沒有說。事實上,保羅向外邦人傳福音,根本沒有叫他們先要歸向猶太文化。我不知道「原本多樣化的基督教信仰」的觀念是從何而來。請問基督教信仰怎樣多樣化?信徒可以拜偶像嗎?可以行律法得救嗎?可以守聖禮稱義嗎?保羅寫加拉太書的目的,就是因為有猶太教的人傳講單單信主還不夠,他們還要受割禮及守律法才得救。但保羅有沒有包容及尊重這樣的「多樣化的基督教信仰」?沒有。他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9)。當然,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文化,但這是指各地的風土人情,生活習慣有所有同,不是指福音也是多元化。福音只有一個,就是聖經中因信稱義的福音,若有人傳別的福音,我們的態度不是包容及尊重,而是完全拒絕。
余德林又認為,「自我陌生化」是閱讀保羅著作的胸襟,正如出國旅遊一樣,必須避免以自我為主體解讀他者。此外,初期教會有不少種族族群,保羅書信中有其政治性,但現時的詮釋容易將其政治及公共性質消除,教會應反思這是否好的閱讀。曾思瀚補充指,在公元一世紀已有君王認為自己是神,因此保羅談福音時不是「吹水」,而是回應當時的社會環境、政府、族群關係等,對種族問題不敏感更難言宣教,因此保羅希望提出在當時處境獨特的福音。
回應:余德林說保羅書信中有政治性。請問「有政治性」是甚麼意思?若「有政治性」是指他在某種政治背景下寫那些書信,那麼我想問一問那一個時代是沒有政府及政治背景的?莎士比亞小說也是在某種政治環境下寫的。按這個說法,全世界沒有一本書是沒有政治性的。若「有政治性」是指有政治目的,那麼請告訴我們保羅在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腓立比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提摩太前後書有甚麼政治目的。它們都是為了抵抗羅馬政權及公民抗命嗎?那麼保羅的寫作手法不是太笨拙嗎?因為他一方面「暗示」信徒要公民抗命,一方面又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13:1);「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多3:1);「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2:13)?這不是自相矛盾嗎?曾思瀚說保羅談福音時是「回應當時的社會環境、政府、族群關係等」問題。我也想知道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如何回應當時的社會環境、政府、族群關係的問題。事實上,保羅連當時最大的社會問題—奴隸制度都沒有處理,他只要勸主人要善待他們的奴隸而己!其他較小問題不提也罷了。明眼人都能看見,保羅是如何盡力地避免涉及當時的政治及社會議題,他只要教導信徒面對這些問題的態度。主張「保羅新觀」的人企圖從保羅書信找他回應當時的社會環境、政府、族群關係等問題,藉此鼓吹信徒也要積極回應現今的政治及社會議題,是否太牽強附會?
曾思瀚其後指出,進入處境理解後不應忘記作者期望帶出的影響以及讀者於其處境的回應。他提出現時有哲學家嘗試以保羅提煉哲學,余德林回應指聖經屬於人類文明而不止信徒群體,因此需要面對哲學家對聖經的詮釋,並要有公共領域的聆聽與話語權,同時教會亦可思考聖經有否提供神學資源面對現今的公共領域。
回應:曾思瀚提出現時有哲學家嘗試以保羅提煉哲學,余德林提出我們需要面對哲學家對聖經的詮釋。但為甚麼我們要接受哲學家對聖經的詮釋?這些哲學家是誰?是不信主的學者嗎?他們有聖靈嗎?為甚麼信徒要聽這些哲學家替我們解釋聖經?這些哲學家表面上雖然好像對聖經很有研究,其實他們都是當聖經為一個工具,想利用它來達到他們政治性及社會性的目的。當他們在聖經找到一些合用的東西,他們就會用來作他們政治及社會性的口號,鼓吹信徒及非信徒加人及參與。當他們在聖經中看到一些絕對性但卻不符合他們觀念之時,他們就會加以否定或曲解,或乾脆說那時當時的處境,現今的處境不同,所以不適用。他們從來沒有尊重過聖經獨一至高的權威。難道我們就讓這些人來替我們詮釋聖經,讓他們學教導我們如何跟隨主?
在問答環節,有提問指教會應否反思要為非信徒發出公義的聲音。盧龍光認為教會理解上帝的範圍太小,以致教會自我陶醉更自我限制,談論公共空間的議題首先要突破信徒自己的心態,「現時信徒認為自己與非信徒不同,於是認為『我們』須要為『他們』發聲,忘記了大家同是市民亦同坐一條船;公義是大家一同關心的課題,作為基督徒我們可以有何貢獻?」
回應:不知從何時開始,基督徒的使命,由向未信主的傳福音,叫他們悔改歸主,變作為他們「發聲」。主耶穌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5-16)。保羅說:「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4:2)。「發聲」是傳福音嗎?「發聲」能使人得救嗎?若是,那我們應該多多發聲。但他們所說的發聲,不是傳福音,純粹是「談論公共空間的議題」,都是政治性及社會性的。聖經及我們的信仰淪為一個工具,一個途徑,目的就是要改革社會,建立公義世界。但弟兄姊妹,這真是聖經的教導嗎?這真是神的心意嗎?「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腓3:19-20);「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來13:14);「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8)。
他又提醒信徒不要認為保羅書信可以解決所有問題,保羅亦沒有此打算。例如近日同性戀議題,盧龍光認為保羅書信如羅馬書第一章並無處理此問題,而只是指出當時的一些看法,並未交代個人立場,可是現在的人以此期望得到簡單的答案。「我認為保羅關心福音的核心是耶穌的十字架與復活,以至生命的取向和價值,他就以此詮釋外邦人和猶太人最關心的文化、政治、社會、民族問題,當中他有表達個人和其他人的經歷,這些都只是參考而已。如果今天問福音的核心為何,就是在創造主面前個人的生命在歷史時空中為基督而活,給予答案的不是保羅,也不是任何人,而由每個信徒自行尋找。」信徒亦應反思在尋找答案的過程有否因為自己不懂回應就從聖經直接取用,「還是在耶穌釘十架死而復活此大能的生命中委身尋找答案,並為此分享、聆聽、對話、鼓勵、批評,而不是擲石。」
回應:盧龍光認為羅馬書第一章並無處理同性戀問題,而只是指出當時的一些看法,保羅並未交代個人立場。這說法很清楚表明他不信全部聖經都是神的默示了。保羅並沒說那時當時的一些看法,他是說「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保羅是以使徒身份替神說話,他說的是神的看法,不是當時人的看法。相反,當時流行的看法就是認為同性戀不是罪,所以他們才大膽去犯。保羅提出的觀點正正是與當時流行的觀念對立,而保羅的觀點就是神的觀點,因為保羅書信都是神默示他寫的。聖經中的教導,不是來自人的觀點,也不是當時的一些想法,而是神不變的旨意。否定了這點,聖經的權威就蕩然無存了。聖經的命令及教訓,個人喜歡的,就接受,就遵行。不喜歡的,就說這只是聖經作者個人的意見,或當時大眾的想法,今天不合用。我們可以這樣作嗎?我們可以自己智慧去判斷那些我們可以接受,那些不可接受嗎?誰給我們這個權柄?我不明白為何盧龍光說「信徒亦應反思在尋找答案的過程有否因為自己不懂回應就從聖經直接取用」。為甚麼信仰反思不能直接從聖經找答案?不從聖經取用從哪裡取用?從自己的思考?從那些哲學家的意見?還是從那些「保羅新觀」學者的見解?他們的權威比聖經更高嗎?他們是無誤的嗎?我們為何要從有謬誤的人取信仰的答案,不直接從無誤之神所默示的聖經得生命之道?
總結以上所說,「保羅新觀」就是由一些不相信整本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學者提倡的一套新理論,目的是透過重新詮釋保羅的書信,將聖經的核心教義如因信稱義另作解釋,把當中個人性得救、屬靈恩典,及天家盼望等等他們認為太狹窄的元素減少甚至去除,重新注入政治性及社會性的目標,藉此鼓吹信徒積極參與政治及社會運動,改革世界,建立公義。他們利用聖經(特別是保羅書信)及基督教信仰作為推動政治及社會運動的工具,不以聖經作為他們生活及事奉的最高權威及指標,反而肆意更改聖經的原意來達成他們屬地的目的。弟兄姊妹要小心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