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而活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14:7-8)

 

以上經文所說的「我們」,乃是指著基督徒來說。不信主的人不會為主而活,也不會為主而死。他們是為自己活,也為自己死。主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他們既不是事奉神,他們就是事奉自己:「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3:19)。其實他們不知道,人只是受造之物而已。我們被造是有目的的。聖經告訴我們,神造人的目的是想在我們身上顯出祂旨意及榮耀。若我們不能達到這個目的,我們就沒有存在的意義。如農夫栽種果樹是要得果子,工廠生產燈泡是為了照明。若栽種出來的果子是不能吃的壞果子,工廠生產出來的燈泡是不能發光的爛燈泡,它們還有甚麼存在價值?豈不是要把它們毀去或丟掉嗎?照樣,不信主的人從來沒有為神為主而活,只懂體貼自己的肉體,一生作罪惡及魔鬼的奴隸,完全顯不出神創造人的目的。結果是怎樣?結果就成了神彰顯忿怒的器皿,結局就是永遠沉淪(3:19)

 

但感謝神,「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2:5)。我們信了主的人,已經從罪惡的刑罰及魔鬼的權勢脫出來,已經出死入生了:「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西1:13-14);「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6:17-18);「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1:4)。當我們信主時,神就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救我們脫離死亡,又把我們從罪惡的權勢下拯救出來,並賜我們神的生命,使我們在祂的性情上有分,這些都是我們信主而得著的奇妙恩典。

 

然而,還有一樣比脫離罪死及死亡更大的恩典,卻一直被許多基督徒忽略,就是我們可以靠著主脫離這個己。為甚麼我說脫離己的恩典比脫離罪與死更大呢?因為死是從罪來的,所以解決罪比解決死的恩典大。但罪是從己來的,所以脫離己比脫離罪的恩典更大。當初亞當夏姓就是為了體貼自己的意思,就違背神的命令。若亞當夏娃凡事按神的意思,不按自己的意思,他們怎會犯罪呢?真的,若我們沒有了這個「為自己」的心態,能凡事為主及按祂心意行,那麼我們又怎會犯罪呢?所以己才是信徒絕大部分屬靈問題的癥結。解決了己的問題,就能解決許多的屬靈的毛病。

 

其實,聖經多處提及重生得救的人是已經脫離舊人,從此不再為自己活,乃是為主而活:「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6:6);「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2:20);「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14:7-8);「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20);「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西3:2-3)。基督徒的人生觀,就是不斷捨己,為主而活。

 

有人認為捨己是作了基督徒後才學習的功課。他們的意思是,當我們傳福音叫人信主時,不須要召呼人捨己及將主權交給主,待他信了主才告訴他們要捨己為主。誠然,作了基督徒之後必須努力學習捨己,但其實在人決志信主的那一刻,也須要有捨己的心態。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9:23)。有人以為主在這裡只是呼召人作祂的門徒,不是呼召人作信徒。他們的意思是作信徒不須要捨己,單單信主就已經得救。但信了之後就要作門徒,作門徒就要捨己背十字架了。我認為這種說法是缺乏聖經根據。第一,主來世的目的是傳天國的福音,叫人信祂得救,不是教導已經得救的人如何進深成為「門徒」。第二,該段經文的前文後理都是指著得著或失喪生命說的:「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這裡明明是說得著生命及失喪生命。若硬說得著生命是指得著賞賜,失喪生命是指失去賞賜,這樣解經實在太牽強。第三,在主的心裡,「門徒」與「信徒」根本沒有分別。「信徒」這個字在新約出現過五次,但都不是在四福音中。主耶穌在世時傳福音,呼召人信祂得生,但祂從來沒有用過「信徒」這個字。主是呼召人作「門徒」。門徒,就是跟從主的人,也就是信主的人。信主而不願跟隨主的人,聖經中並沒有這個觀念: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28:19)。主耶穌沒有把大使命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叫人作信徒,第二階段是叫人作門徒。不,主從始至終只呼召人作門徒。門徒與信徒沒有分別。

 

「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使2:41)。使徒傳福音給那些來耶路撒冷過節的人,這些人一信主就已經稱作門徒,不是先作信徒,然後再學習作門徒。

 

「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11:26)。我們一信主,就已經是基督徒。但徒11:26說那些信的人是先稱為門徒,然後才稱為基督徒。所以「門徒」絕對不是比「信徒」或「基督徒」靈程進一步。信徒、門徒、基督徒都是同義詞,只要著重點各有不同而已。信徒的著重點在於信;門徒的著重點在於跟從及學習;基督徒的著重點在於所信及跟隨的那位基督。

 

真信徒必定會跟隨主的。不願意跟隨主的人不是真信,因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2:17)。單單頭腦上的信顯然不夠,因為連鬼魔都有這樣的信心,但牠們是不得救的:「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2:19)。真信心必定會產生跟隨主的心志及行為。只想要神的恩典及赦免,而拒絕跟從耶穌及不讓祂作王的人,這種存心取巧及以自我為中心的人根本不配稱為基督徒,神是不會接納的。不錯,恩典是白白的,但神只將恩典給那些願意捨己及肯付代價的人,因為神雖然不是因我們的行為來救我們,但祂卻看我們如何衡量及重視祂。若有人真正知道天國及主耶穌有多麼寶貴,真知道神的愛是如何浩大,他必然會放下一切的去信祂的:「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人遇見了就把他藏起來,歡歡喜喜的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13:44-46);「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3:7-8)。歷世歷代的聖徒都是願意為信仰付出極大的代價,甚至犧牲生命也在所不辭。這些人是名符其實為主而活,為主而死。為甚麼今天的信徒會有特權及優侍,可以不須要捨己跟隨而信主呢?

 

每一個真正信主的人,都會有捨己跟隨主的心志。我們承認信仰剛起步的人,他們捨己跟隨主的心未必很完全,就是信主有一些年日的信徒也會有靈性軟弱的時候,但每一個有神生命的人總會承認基督為他生命的王及願意將主權交給祂。

 

所以,當人決定信主之時,他們也須要捨己的心志,願意把主權交給神。我們在傳福音呼召人信主時,也有責任告訴聽道的人。若有人認為這樣傳福音太嚴格,太苛求,那麼我請你們看看主耶穌是怎樣與那少年富官傳道(10:17-27;路:18:18-27)。主沒有對他說:你先作信徒吧,作信徒只是單單因信稱義,不須捨己及付代價。你信了之後,再學習作門徒,到時再學習捨己背十架跟隨我也不遲。不,主是吩咐他撇下一切跟隨祂,主並沒有降低標準遷就他。那少年富官愛錢過於愛神,達不到主的要求,就憂憂愁愁地走了,主沒有留他。關鍵不是他不信因信稱義,而他不肯捨己跟隨主!

 

當然,信了主的人必須繼續不斷地學習捨己的功課,因為聖經是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9:23)。捨己的功課是天天學,沒有退休這回事,因為我們的己雖已被釘,但牠還未「死透」。我們信主之後雖有新的生命,但身上仍然殘留著舊的性情,必須天天靠著神的恩典治死牠,不然牠一有機會就會發動攻擊,叫我們失敗跌倒,使我們失去平安及喜樂,也令神的見證受損。

 

可惜現今不少的基督徒,雖然知道捨己背十架的道理,卻仍然被這個己所轄制,不但沒有「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反而是順從身子的私慾(6:12),讓這個老我繼續作王。他們為滿足這個己,不斷在這個世界追求事業、前途、名利、享受及其他屬地的事物,忘記了保羅所說過的話:「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6:14)。基督徒得著了神賜的各樣寶貴的福氣,甚至是得著了主自己,世界所有的事物根本就算不得甚麼,好像糞土一樣。另一方面,這個世界看我們這些基督徒也好像已死,因為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2:20),不再屬於這個世界。我們與這個世界已經一刀兩斷。

 

又有些基督徒,雖然不像以上所說的那些人貪愛世界,放縱肉體,但他們也被這個己折磨得透不過氣來,原因就是他們也被許多世上的思慮、老舊的性情,以及過往自我為中心的觀念所捆綁。他們因著許多地上的事憂慮煩擾,為著一點傷害情緒失控,為一些不愉快的過去憤恨不息。這些都是老我未有死透的表現。若我們真的明白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那麼我們為甚麼還要為一個已死的人憂慮,執著或憤憤不平呢?聖經說凡在基督裡的都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為何我們要繼續讓已過去的人和事纏累我們,使我們我去平安喜樂,甚至精神崩潰呢?

 

約伯也曾遇到極大的苦難。當他失去所有家財、兒女、甚至自己的健康,他仍能歸榮耀給神,不以口犯罪。但當他三位朋友到訪,他心裡的愁苦就大大發動起來。何解?就是因為他們無理的毀謗約伯,大大傷害了約伯的自尊。約伯說了許多為自己辯護的話,也向神發出許多的質問。結果如何?他越說越痛苦,越說越沒有出路。其實解除痛苦只有一條路,就是放下這個己:「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42:5-6)。當我們懂得不再為自己活,完全脫去這個舊人,我們的痛苦才得解決,因為這個己是一切痛苦的源頭,神卻是我們喜樂的根源。最快樂,最滿足,最有意義,以及最榮耀的人生,就是脫離自己,全然為主的人生。弟兄姊妹,你們願意有這樣的人生嗎?

 

最後,若有人認為捨己太難,只好放棄,我則想反問:究竟我們為主捨棄難,還是主為我們捨棄難?主創造及救贖我們,我們擁有的一切都是祂給我們的,我們為祂捨棄一切絕對是理所當然。但創造的主竟為我們這些卑賤的受造之物撇棄祂天上的榮華,放下祂的權柄及威嚴,甚至捨棄祂的生命為我們死,這真是世間上最奇妙的事!但令人震驚的是:主這麼愛我們,為我們捨己,竟然有基督徒反而不願意為主捨己!這是多麼令神傷心的事!

 

其實,只要你能真正認識主的愛,捨己又有何難呢?「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一5:3)

 

看祂全身滿被水血,

如同穿上朱紅衣飾!

因此,我與世界斷絕,

世界向我也像已死。

 

假若宇宙都歸我手,

盡獻於主仍覺不足;

愛既如此奇妙,深厚,

當得我心,我命所有。

(聖徒詩歌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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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要背負十架,

跟從神的羔羊?

我豈可以怕出代價,

要得世界原諒?

 

因你名,寶貴的名,

因你為我捨命;

靠恩,無論如何艱難,

我要求你喜歡。

(聖徒詩歌324)

 

願主捨身的愛再一次大大的激勵我們,叫我們甘心樂意的不再為自己而活,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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