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 甚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於我無益。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13:1-8)

 

在前文「最要緊的事」中說過,彼此相愛是信徒須要學習的一個最重要的屬靈功課之一。本文會繼續探討關於「愛」這個問題。

 

相信聖經提及愛的經文中,最詳盡的可算是哥林多前書13章。保羅首先講到愛的重要性(1-3),然後談到愛的各種表現(4-7),最後講到愛的持久性(8-13)。讓我們一同思想首兩個主題:愛的重要性及愛的表現。

 

為甚麼愛這樣重要呢?第一,因為愛是生命的表現。保羅說:「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們知道,鳴的鑼,響的鈸能發出聲音,卻沒有生命。保羅就用這個比喻說到有些人,只會在「言語和舌頭」上說愛,實際上卻沒有付出真誠的愛。我們信了主的人,已經有了神的生命,而神就是愛。神愛我們,不只是「言語和舌頭」上愛,乃是實實際際地將祂的愛子賜給我們,是有行動及付出的。愛絕不是「得講字」。有人在教會及基督徒中間常常談及屬靈的事,在家中卻表現不出對家人的愛,這是沒有生命或是靈命枯萎的表現。愛主要不是感情的問題,而是生命及靈性的問題。靈命不好,就表現不出愛來。有人將沒有愛心歸咎於性格,歸咎脾氣。性格及脾氣固然是問題,但最重要的問題還是靈命。約翰的本性是雷子,甚至作主門徒的初期都沒有明顯轉變,後來成了「愛的使徒」,寫出了充滿愛的約翰書信。誰說 我們的脾性不可以改呢?

 

第二,愛比能力更重要。保羅說:「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若我們當中有人有保羅所提及的能力,想必能為主大大作工了。然而,保羅卻說;「沒有愛,我就算不得 甚麼。」何解?因為我們擁有這麼大的能力,卻不用在愛人愛神的事情上,這是沒有實際用處,也是頗可怕的事。我們知道,神是全能及聖潔的神。神是聖潔的,所以祂非常恨惡罪,且要審判犯罪的人。神是全能的,所以祂能不費吹灰之力,把所有罪人轉瞬間滅絕。有一次,約翰及雅各因為撒瑪利亞人不接待他們,他們就求主降火燒滅那些人:「他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做的嗎﹖」(9:54)。能力若沒有愛心相輔,是多麼可怕的事!但感謝神,我們的神並不是這樣。祂固然是全能及聖潔的神,但神也是慈愛及憐憫的神 :「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34:6);「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85:10);「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 『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9:55-56)。我們生活及事奉,的確是須要追求從神而來的能力。但若我們有神所賜的能力,甚至是行神蹟奇事的大能,卻沒有在愛,那麼我們 一切所作的就算不得數,我們將會一事無成:「我就算不得甚麼」(I am nothing)。基督徒在世一般來說有幾十年,主要目標不外乎是為主而活及為主作工。但假若你忙忙碌碌的生活及事奉,因為沒有帶著愛心去作,到最後見主面時,主跟我們說:「You are nothing!」,這是何等悲哀的事!

 

第三,愛是超越道德的。保羅說:「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於我無益。」人性的最高道德標準,就是捨己為人了。若有人為了幫人而犧牲性命,這可算是人類的最高道德典範了。然而,聖經竟提及到一些人,可以捨己到一個地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原來是沒有愛。可見世上有一 種捨己,的確是沒有愛在裡面的。當然,真正的捨己必然是有愛的。若捨己背後的動機不是愛,這樣的捨己是無益的。對別人來說可能還有點益處,但對自己一點益處都沒有,甚至受虧損,就好像保羅所說,「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9:27)

 

真愛的表現是甚麼呢?第一,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這是第一組。恆久忍耐,直譯是長久忍受,或長久受苦(suffer long)。可能有人不明白,為甚麼一開首講愛,就說要長久忍受長久受苦?答案就是人的罪。神所設立的愛本是美滿的,是甜蜜,是享受,何來受苦?但自從罪從一人入了世界,不但世界的環境變了,人的本性也變了。人的心思、情感、意志統統都變壞了。人與人之間,特別是夫妻及家人,本應是相親相愛,現在卻變了相咬相吞,何解?就是因為人有罪性。這是鐵一般的事實。別人 犯罪,自己也犯罪。大家相處,就一定要學習忍受,否則相方關係不可以維持。就是神愛世人,祂自己也是這樣忍受,否則祂根本不能救我們:「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2:2-3)。神完全沒有罪,尚且因為要愛我們的緣故,甘心忍受罪人的頂撞,我們這些有罪性的人,為甚麼不能因為愛的緣故忍受其他人呢?神還沒有審判,我們審判甚麼呢?而且審判的對象竟是自己的家人朋友,或教會的弟兄姊妹!忍耐是消極的一面,恩慈(kind)卻是積極的一面。恩慈是以恩惠待人的意思。你若愛一個人,你不單只會忍耐,你還會積極的恩待對方。「耶和華有恩惠,有憐憫,不輕易發怒,大有慈愛。」(145:8)。以恩慈對 待別人是不易的,因為正如剛才所說,我們都是有罪性的人。別人得罪自己,自己不單要忍受,還是要以恩報惡,這對於常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來說是很難的。但這正正是神自己的做法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5:43-45)。弟兄姊妹要記著,我們 已經不是舊造的人,我們是神的兒女,是有神生命的人。若神能夠這樣做,我們為何不能呢?

 

第二組是「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嫉妒,就是因為別人比自己好,比自己強,比自己受歡迎等,心裡容不下,就對那人產生出恨惡的心。該隱為甚麼殺亞伯?亞伯得罪他嗎?不是。 是因為亞伯所作的比他好:「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約一3:12)。掃羅為甚麼要殺大衛?不是大衛不忠心,更加不是他意圖謀反,只是因為有些婦女歌頌大衛過於歌頌掃羅,掃羅就動了殺機:「眾婦女舞蹈唱和,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掃羅甚發怒,不喜悅這話,就說:將萬萬歸大衛,千千歸我,只剩下王位沒有給他了。從這日起,掃羅就怒視大衛。(撒上18:7-9)。嫉妒真是極其可怕的事,難怪聖經說:「忿怒為殘忍,怒氣為狂瀾,惟有嫉妒,誰能敵得住呢﹖」(27:4)弟兄姊妹,我們有沒有因為看見別人比自己好,擁有的比自己多,就暗暗地生出嫉妒?千萬要小心啊!嫉妒是看見別人比自己好,心裡產生惡念,自誇則是 以為自己比別人好,就說一些話抬高自己,貶低別人。這些人可能並沒有直接說出輕視別人的話,但在誇耀抬舉自己時,就間接貶低了別人,叫聽見的人不好受。這絕不是愛人的表現。愛是溫柔謙卑的:「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4:2-3);「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2:3)。一個人若不斷地自誇,必會到 進一步落到張狂的光景。張狂,直譯是「膨脹」(puff up)。張狂就是驕傲自大、自我澎漲到一個地步,目空一切,目中無人,好像所有人都是為自己而活,所有人都要遷就自己的意思,不會尊重別人的意見,更加不會體恤別人的感受。弟兄姊妹,我們有沒有這樣做呢?我們是否要別人聽從自己的意思,不聽別人的意見及勸告,不顧別人的感受?這都 是自大及張狂的表現,不是愛的表現。

 

第三組是關於個人的操守。「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害羞的事,是指不合宜,不合體統,不合規範的事。簡單來說,就是一些令人覺得害羞的行為。作這些事的人,可能振振有詞地說,這是我個人自由,只要我不傷害到別人就可以作了。這是一廂情願的想法。其實,當其他人看見你令人害羞的行為,你就是使他們不安,使他們替你憂慮及難過,傷了他們的心。你沒有意思去傷害人,別人卻因你的行為而難受。這不是愛人的表現。 更加嚴重的,就是可能有人看見你的壞榜樣就被絆倒了:「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路17:1-2)。其實,我們信主的人,生存的目的,已經不再是為自己而活,乃是為主及為別人而活:「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一3:16)。我們不應再「求自己的益處」,凡事先以神及別人著想,就不會再作那些害羞的事。

 

第四組是「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主要是針對那些冒犯或得罪自己的人。當別人,特別是你的家人及朋友得罪你的時候,不要輕易發怒。發怒是容易的,忍耐卻相當難。我們的舊天性就是維護自己的,為自己出頭,不會讓自己白白受傷而不反 擊。但你若是愛他們,為甚麼不多點包容他們呢?當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祂第一句說話是甚麼呢?不是責罵的話,更不是咒詛的話,而是赦免的禱告:「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23:34)。主的愛多麼偉大!有人認為發怒的能力很大,我想當有人大發雷霆的時候,他的爆發力也 真是不小的。然而,我認為包容忍耐的能力比發怒更大!「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16:32)。若主要發怒審判罪人,這對祂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一句話可差十二營的天使將所有害祂的人滅絕,但主要拯救祂所愛的人,祂就要忍受罪人的頂撞及傷害,甚至要捨命。 忍耐的力量何等大!為甚麼我們不能多點效法主的忍耐呢?主完全聖潔無罪,祂要寬容我們這些罪人,絕對比我們寬容得罪我們的人難得多。我們自己也得罪神及 得罪人不少,為甚麼不肯寬容別人?情況就是那欠主人一千萬兩的比喻一樣,主人免了那欠他一千萬兩銀子的人的債,但那人竟不肯寬容那欠十兩銀子的人的債(18:23-35),實在可惡。我們的神實在是慈愛的神,其中一個表現就是不輕易發怒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4:18);「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103:8);「耶和華有恩惠,有憐憫,不輕易發怒,大有慈愛。」(145:8)。不輕易發怒的, 這就是愛。除了不輕易發怒之外,還要不計算人的惡。換句話說,你要赦免得罪你的人,不是數算他們的罪。你若常常計算人的惡,難怪你常常會發怒!請記著,你曾經 無數次得罪過神,現在神赦免了你,為甚麼你不能赦免別人?為甚麼你老是記著別人怎樣得罪你,而不肯像主赦免我們一樣,將我們的罪完全抹去及忘掉?「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44:22);「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8:12);「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10:17)。弟兄姊妹,過去別人傷害我們的罪, 讓主的寶血完全沖去吧,像厚雲消散,如薄雲滅沒,不要再去計算了。在主的愛中,一切的罪都化為烏有了,計算甚麼呢?聖經教導我們要饒恕人,好像主饒恕我們一樣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4:32)。若你不肯饒恕人,一定要計算他的惡,主也要和你計算的:「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若不饒恕人,你們在天上的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11:25-26)。饒恕是復和的根基,是修補破裂關係的鑰匙。沒有饒恕,人與神之間不可能和好,人與人之間也不能和好,除非雙方從來沒有犯過錯,從來沒有得罪過對方,但這事是不可能的。既是如此,為何我們不學習彼此饒恕,像主饒恕我們呢?

 

組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世俗的愛與屬天的愛最大分別,就是世俗是愛是屬肉體的,當中多多少少涉及一些不義的事,但屬靈的愛卻是完全清潔及合乎真理的。有些人為了所謂的愛人,就作了一些犯罪的事,表面上是為他所愛的人好,但其實這是極大的錯誤,因為真正的幫助,往往是在屬靈方面,而真正能幫助人的,只有神。你若犯罪去愛人幫助人,事實上是叫他那人在屬靈上招損,如你溺愛你的子女,不忍心按聖經的教導責罰他們,表面上你是愛他們, 不想令他們不快,但其實你是害了他們,令他們靈性及品格受損。再者,你這些犯罪而去愛人,明顯是尊重人過於尊重神,好像以利尊重兒子過於尊重神(撒上2:29),神豈會聽你的禱告及賜福給你和你所愛的人?所以,所有為人而作的事,若是不義的事,就不是愛人,而是害人,也害了自己。相反,真正的愛人,必然是在真理上去愛的。真正令你所愛的得益處,就是真理。約翰在約翰三書將愛與真理的關係說得很好:「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太太,和他的兒女,就是我誠心所愛(love in truth)的;不但我愛,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愛的。愛你們是為真理的緣故,這真理存在我們裡面,也必永遠與我們同在。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他兒子耶穌基督在真理和愛心上必常與我們同在!」(約三1:1-3)。約翰是在真理裡去愛,也是因為真理而愛。而且父神與及祂兒子耶穌基督的恩惠,憐憫,平安,都是透過真理和愛永遠與我們同在。所以真理與愛是分不開的。沒有真理,就沒有愛。真正的愛,就是在真理裡的愛。基督徒愛人,不是因肉體的理由及用屬肉體的方法去愛,而是因真理及在真理中去愛。

 

最後的一組是四個「凡事」,它似乎是一個總結。「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這個「凡事」須要解釋一下。首先,神要我們「凡事」包容,相信,盼望及忍耐,不是自己選擇只對某些人、於某些事,在某些時間才這樣作。然而,在聖經裡「凡事」這個詞,也不是指世間上所有的人、事、物,如林前10:23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這裡的「凡事」,明顯不包犯罪的事。弗5:24說:「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這裡的「凡事」也不包括不合真理的事。所以「凡事」是指在合理的情況的所有事。神吩咐我們要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是叫我們在合理的情況,盡一切力量對人包容、相信、盼望及忍耐。這實在是不容易的。包容毫無缺點的人當然容易,但包容那些屢勸不改的人就不容易了。我們對有美好前景的人當然充滿盼望,但對常常軟弱失敗的人充滿盼望就不易。忍耐一切溫柔體貼的人當然不難,叫我們包容常常惹我們怒氣的人,這就很難。相信誠實可靠的人當然很易,相信常常失信於我們的人就不易。但聖經的確要求我們要「凡事」包容,相信,盼望及忍耐,相信主一定會加力給我們去行。其實,主也是用這樣的態度對我們,祂要是對我們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的。主對我們這些軟弱不配的人凡事包容,相信,盼望及忍耐,比我們對其他人凡事包容,相信,盼望及忍耐的難得多。但主因著愛,願意如此恩待我們,我們豈有其他藉口不效法主的榜樣呢?

 

「愛是永不止息的」。這句或是這個段落的終結,或是一個新段落的開首。「愛是永不止息的」,英文是 “Love never fails”,直譯是「愛是永不失敗」。兩個翻譯哪個較對?答案是,兩個都對,因為原文“fail”這個字的確有止息的意思。原來在神的眼中,所有失敗的事都不能永存,在永恆裡絕對沒有失敗這回事。所以永不失敗,即是永不止息。弟兄姊妹,我們都是軟弱失敗的人,我們常常得罪神,也常常得罪人。可能我們對自己已經非常失望,甚至絕望,但我們要緊記,神的愛是永不失敗的。神的愛在我們身上是得勝,能使我們完全:「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8:35, 37);「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一4:17)。所以弟兄姊妹,讓我們一同學習愛的功課,不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乃是依靠神完全的愛,學習用主的愛去愛人。要記著,神的愛是永不失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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