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徒的堅忍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17:22)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豫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壹5:18)

 

加爾文第五點是聖徒的堅忍,又叫作永遠的救恩,又稱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點較多為其他派別的基督徒接受。他們雖然不信預定論,但卻堅信一個真正信主的人是不會滅亡的。他們引了主耶穌的說話,說主賜信主的人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主及父手中把他們奪去。他們又從原文上著手,發現「信子的人有永生」;「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等經文中「有永生」的「有」字是現在式,即是現在有永生,不是將來才有。這是一個邏輯問題,若果神說信的人將來就有永生,而神將來又不給,這在邏輯上也可以說得過(道德上則很有問題,神是信實的,絕對不會應許了又反悔),但聖經是說信主的人「現在」有「永」生。若果我今日有永生,明天我因某某原因失了去,那麼我今日是否能說有「永」生?只得一日就算「永」?是神用詞不當還是故意誤導?你以為「永生」是一件物件嗎?可以得著後又失去之後又可再得著又再失去?又重生又重死又重生又重死?這就聖經中所謂的「永生」?若「永生」得著後會再失去,那根本不算是「永生」,而是「暫生」。我認為他們這些見解都是正確的,我非常贊成他們的說法。我現在嘗試用另一個角度去看這個問題,我想從聖經中看看「保守」這個道理。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17:22)

 

這節經文明明說到主「保守」門徒不會滅亡。難道主自己的祈禱都會落空?主不為猶大祈禱,因為猶大是一個假信徒,假信徒當然是滅亡的。猶大沒有失去救恩,因他從來未曾得著救恩。聖經說主耶穌一早已知誰要出賣祂,「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6:64)。猶太從頭到尾是個賊:「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12:6)。猶太根本未得救的。至於為何主會揀他作門徒,叫他傳道,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用一個反面教材叫我們後世的人小心防避,因為一些口稱信主及熱心事主的人,原來是口是心非的的小人,猶太就是一個好例子了。當然,最主要的目的是主耶穌藉著他的反叛完成了祂釘十字的救贖計劃。(注意,不是主叫猶大出賣祂,而是主容讓猶大出賣祂,並將他犯罪的結果轉成救贖世人的恩典。)

 

有人可能會說,主只是為他十一個門徒祈禱,但經文接說:「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17:20)。我想問問各位,這些門徒在日後的日子是否百分百沒有可能變成不信?若不信,那就沒有永生了,但事實他們沒有變成不信,為什麼?因為神的能力保守他們繼續信。這點在加爾文主義者看來完全沒有問題,因為我們相信人得救的信心是神賜的,但在亞米紐派者看來可能會有點矛盾,若人當初用自由意志去信主得救,得救後為什麼不能用自由意去不信主?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豫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壹5:18

 

以上經文看到我們是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救恩。但另一方面,我們又看到我們從神生,必保守自己。那麼究竟是神保守我們,還是我們保守自己?答案是,兩者都是。非加爾主義者時常諷刺信預定論的人及永遠救恩的人,說我們不需要有好行為,不需要結果子,甚至不需去信,反正凡事是是預定,救恩永不會失落!但這是對加爾文主主義是一個極大的誤解。我們會保守自己的,因為我們是從神生的:「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我們保守自己,不是我們能保守自己的救恩,而是因為這是神的吩咐,我們作為神的兒女有責任這樣做,這可證明自己真是從神的。若有人從來不保守自己,反而時常放縱犯罪,這就證明他是從惡者生的,不是從神生的。他從來未曾得著救恩。這不是事後孔明,因為我們人的限制,許多事只能從結果看出真相。好像一位老師,最初可能不知道新一班的各位同學是勤力還是懶惰,他可能看見某位同學的平常表現好像不錯,誰知測驗考試到來,各科不及格,才發現原來這位同學非常懶散,不願讀書。難道這位老師的發現也算是事後孔明?簡直於理不合。

 

有人可能會問,從神的生的人一定會保守自己及得救,為什麼神在聖經中時常提及要我們忍耐到底必然得救,又警告不聖潔及離棄神的可怕後果呢?原因有三:第一,自稱信主的人當中一定有假信及暫時相信的人,神用這些警告來叫人不要犯罪及離開信仰。第二,我們真正信主的人要知道神對這些事的心情及態度,神憎惡這些可恥的事,雖然信主的人不會滅亡,但我們能從這些嚴厲警告中得到提醒。第三,神想信祂的人承擔責任。我這樣說可能令非加爾文主義者感到意外,因為他們以為我們預定論者是反對人對神是有責任的。其實我們從來沒有反對人對神有責任,我們只是強調人沒有能力履行責任而已。神吩付我們信主的人要聖潔、要忍耐、要保守自己,雖然神一早已經定了最終的結果,但我們絕對不會因為如此就不去遵行神的命令。舉例說,難道我們可以因為我們知道神是全知的,所以就結論說向神祈禱是多餘的,因祂一早知我想說什麼?我們是從神生的,我們是討神喜悅的人,無論事情的結果是會怎樣。批評預定論的人說預定論者既相信一切是神所預定、救恩又永不失落,所以我們就可以不傳福音、隨隨便便地生活(甚至可以不信!)這是一個極大的錯謬觀念,完全沒有根據。

 

其實永遠救恩這道理是要用信心來接受的。有人可能見識經歷較少,但他們單純地接受神的應許:你們永不滅亡,他們就歡喜領受。有人高言大智,引經據典地辯駁,為要證明信主的人(包括自己)的救恩隨時會失去,可能會滅亡,這是他們對神的保守的不信任。各位讀者,你們的意見如何呢?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肌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 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 然而靠著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裡的。」(8:35-39)

 

「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13:1)

 

「一切」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因為主的愛是「到底」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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